读学士冯元等上秬黍新尺,别为钟磬各一架。
  戊戌,诏曰:“致仕官旧皆给半俸,而仕尝显者,或贫不能自给,非所以遇高年,养廉耻也。自今大两省、大卿正监、刺史、閤门使以上,致仕给俸如分司官,长吏岁时以朕意劳赐之。”
  权判户部句院叶清臣上疏请驰茶禁,以岁所课均赋郭乡邨人户,其略曰:“议者谓榷卖有定率,征税无彝准,通商之后,必亏岁计。臣案管氏盐铁法,计口受赋,茶为人用,与盐铁均,必令天下通行以口定赋,民获善利,又去严刑。口出数钱,人不厌取,比于官自榷易,驱民就刑,利病相须,炳然可察。”诏三司与详定所相度以闻。皆以为不可行。
  是月,李谘等请罢河北入中虚估,以实钱偿刍粟,实钱售茶,皆如天圣四元年制。又以北商持券至京师,旧必得交引铺保任并三司符验,然后给钱,以是京师坐贾,率多邀求,三司吏稽留为奸,乃悉罢之,命商持券径趋榷货务,验实,立偿之钱。又言:“前已用虚估给券者,给茶如旧,仍给景祐二年以前茶。”又言:“天圣年尝许陕西入中,茶商利之,争欲售陕西券,故不得入钱京师,请禁止。”并言:“商人输钱五分,馀为置籍召保,期年半悉偿,失期者倍其数。”事皆施行。谘等复言:“奭等变法,岁损利不可胜计。今一旦复用旧法,恐豪商不便,依托权贵以动朝廷,请先期申谕。”于是帝为下诏戒敕,而县官滥费自此少矣。
  诏权停贡举。
  夏,四月,辽以潞王查噶为南府宰相,崇德宫使耶律玛陆为特里衮。
  甲子,辽主幸后弟萧无曲第,曲水泛觞赋诗。
  丁卯,辽颁新定条制。
  己巳,辽主与大臣分朋击鞠。
  五月,戊寅朔,范仲淹言:“臣近亲奉德音,以孔道辅曾言迁都西洛,臣谓未可也。国家太平,岂可有迁都之议!但西洛帝王之宅,负关、河之固,边方不宁,则可退守。宜渐营廪食,陕西有馀,可运而下,东路有馀。可运而上,数年之间,庶几有备。太平则居东京通济之地以便天下,急难则居西洛险固之宅以守中原。《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此之谓也。先王修德以服远人,然安不忘危,故不敢去兵。陛下内惟修德,使天下不闻其过,外惟设险,使四夷不敢生心,此长世之道也。”
  丙戌,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范仲淹,落职知饶州。
  仲淹言事无所避,大臣权幸多恶之。时吕夷简执政,仕进者往往出其门。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当知其迟速升降之序,进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图》,指其次第曰:“如此为序迁,如此为不次,如此则公,如此则私,不可不察。”夷简滋不悦。
  帝尝以迁都事访诸夷简,夷简曰:“仲淹迂阔,务名无实。”仲淹闻之,为四论以献: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选贤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讥指时政。又言:“汉成帝信张禹,不疑舅家,故有王莽之乱。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张禹坏陛下家法,不可不早辨也。”夷简大怒,以仲淹语辨于帝前,且诉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仲淹亦交章对析,辞愈切,由是降出。侍御史韩缜,希夷简意,请以仲淹朋党榜朝堂,戒百官越职言事,从之。
  时治朋党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天章阁待制李纮、集贤校理王质,皆载酒往饯,质又独留语数夕。或以诮质,质曰:“希文贤者,得为朋党,幸矣。”希文,仲淹字也。质尝知蔡州,州人岁时祠吴元济庙。质曰:“安有逆丑而庙食者!”毁之,更立狄仁杰、李愬像,祠之。
  范仲淹既贬,谏官、御史莫敢言,祕书丞、集贤校理余靖言:“仲淹前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妇之间,犹以其合典礼故加优奖;今坐刺讥大臣,重加谴责。傥其言未协圣虑,在陛下听与不听耳,安可以为罪乎?汲黯在廷,以平津为多诈,张昭论将,以鲁肃为粗疏,汉皇、吴主,两用无猜。陛下自亲政以来,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请速改前命。”壬辰,靖落职监筠州酒税。
  己未,贬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尹洙为崇信军节度掌书记、监郢州洒税。先是洙上言:“臣尝以范仲淹直谅不回,义兼师友。自其被罪,朝中多云臣亦被其荐论,仲淹既以朋党得罪,臣固当从坐,乞从降黜,以明典宪。”宰相怒,遂逐之。
  戊戌,贬镇南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欧阳修为夷陵县令。
  初,右司谏高若讷言:“范仲淹贬职之后,遵奉敕榜,不敢妄有营救。今欧阳修移书抵臣,言仲淹平生刚正,通古今,班行中无与比者。责臣不能辨仲淹非辜,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及谓臣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仍言今日天子与宰臣以迕意逐贤人,责臣不敢言。臣谓贤人者,国家恃以为治也,若陛下以迕意逐之,臣合谏;宰臣以迕意逐之,臣合争。范仲淹顷以论事切直,亟加进用;今兹狂言,自取谴辱,岂得谓之非辜?恐中外闻之,谓天子以迕意逐贤人,所损不细。请令有司召修戒谕,免惑众听。”因缴进修书,修坐是贬。
  西京留守推官仙游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四贤,指仲淹、靖、洙、修;不肖,斥若讷也。泗州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