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释之。仍著令:“原告逃百日不出,则释待对者。”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华严寺、帝师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军六千二百人。
  定军官袭职,嫡长子孙幼者,令诸兄弟摄之,所受制敕书权袭,以省争讼。
  丙寅,翰林国史院进《仁宗实录》。进前数日,监修拜珠诣国史院听读首卷,书大德十年事,不书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书越王图喇勇决。拜珠从容谓史官曰:“无左丞相,虽百越王何益!录鹰犬之劳而略发踪指示之人,可乎?”立命书之,其它笔削未尽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识。
  己巳,修广惠河闸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于柳林。帝顾谓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宁,风雨不时,岂朕纂承大宝行事有阙欤?”对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责固宜,亦由臣等失职,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载,于兆姓万物,岂无乘戾之事!卿等宜与百官议,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无所守,请详定旧典以为通制。于是命枢密副使完颜纳坦、集贤学士侍御史曹伯启纂集累朝格例而损益之。书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名曰《大元通制》,颁行天下。伯启言:“五刑者,刑异五等。今黥、杖、徒役于千里之外,百无一生还者,是一人身备五刑,非五刑各底于人也,法当改易。”丞相虽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辂旗。
  丁亥,敕金书《藏经》二部,命拜珠等总之。
  戊子,封鹰师布哈为赵国公。
  辛卯,以太子宾客巴图廉贫,赐钞十万贯。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饥,发粟六万石赈之。
  丁未,西番参卜郎诸族叛,敕镇西武靖王绰斯监等发兵讨之。
  戊申,祔太皇太后于顺宗庙室,上尊谥曰昭献元圣皇后。
  辛亥,以圆明、王道明之乱,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医、卜、匠官,居丧不得去职,七十不听致仕,子孙无廕叙,能绍其业者量材录用。”
  监察御史拜珠、嘉珲坐举巴斯尔济苏失当,并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诸司命僧诵经十万部。
  丁卯,旌内黄县节妇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库尔噜至京师。释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笼禽十万,命有司偿其直。
  己卯,诏行助役法。遣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官不得与。
  五月,庚子,大风,雨雹,柳林行宫大木尽拔。
  辛丑,以特克实独署御史大夫事。
  戊申,监察御史善继元、宋翼言“特们德尔奸贪负国,生逃显戮,死有馀辜。”乃命毁所立父祖碑,并追官爵及封赠制书,籍没其家资,告谕中外。
  帝御大安阁,见太祖、世祖遗衣,皆以缣素木棉为之,重加补缀,嗟叹良久,谓侍臣曰:“祖宗创业艰难,服用节俭乃如此,朕焉敢顷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宫正殿灾,上都利用监库火,帝命卫士扑灭之。因语群臣曰:“也皇始建宫室,于今安焉,至朕而毁,实朕不能图治之故也。”奇御卫兵戍边,有卒累功,请赏以官,帝曰:“名爵岂赏人之物!”赐钞三千贯。
  六月,寇围宁都,州民孙王臣出粮饷军,旌其门。
  丁卯,西番参卜郎诸寇未平,遣徽政使丑噜往督师。
  壬申,将作院使哈撒布哈,坐罔上营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请修都城,诏以不宜大兴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请纂修累朝仪礼,从之。
  乙酉,诸王锡济伯数寇边,至是遣使来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边患,军士免于劳役,斯幸矣。今既来降,当厚其赐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彻台自伟旨署事,中书以体制非宜,请通行禁止,从之。
  癸卯,太庙成。前殿十有五间,东西二门为夹室,南向。
  知枢密院事拜坦,坐赃杖免。
  乙巳,招谕左右两江黄胜许、岑世兴。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运粮视世祖时顿增数倍,今江南民力困极而京仓充满,请岁减二十万石;帝遂并特们德尔增科江淮粮免之。
  丙辰,御史台请降旨开言路,帝曰:“言路何尝不开,但卿等选人未当耳。朕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罗织成狱,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终身不复伸。御史尝举巴尔济苏可任大事,未几,以贪墨伏诛。言路选人,当乎否乎?”时特们德尔两子俱获罪,毁碑籍资,明致其罚。帝方委任拜珠,以进贤退不肖为急务。特克实以奸党不自安,而帝又屡饬台臣以阿比特们德尔之事,特克实由是益惧。
  是月,冀宁、兴和、大同三路陨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宁,命作佛事,拜珠以国用不足谏止之。既而奸党惧诛者,复阴诱群僧,言国当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无以禳之。拜珠叱曰:“尔辈不过图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