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改为‘徐广《史记音义》曰:秦孝公会诸侯于泽,《汲郡墓竹书纪年》作逢泽’。近是。
    《存真》据戴校本作‘二十九年,秦孝公会诸侯于蓬泽。’云:‘“蓬”亦作“逢”。’《辑校》亦列于惠成王二十九年,作‘【秦孝公会诸侯于】逢泽’。系年皆据《六国年表》。秦孝公二十年应为惠成王二十八年。《订补》云:‘考徐广《音义》“《纪年》作逢泽”,盖以明《史记》“泽”之异文。不必《纪年》所记即此事,亦不必《纪年》记逢泽会与《史记》同年。’疑非是。
  [八二]按《纪年》云:二十八年,与齐田□战于马陵。《史记·魏世家》索隐
    案《纪年》:威王十四年,田□伐梁,战马陵。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王劭:《纪年》云:……(梁惠王)二十七年十二月,齐田□败梁于马陵。《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
    《纪年》当梁惠王二十八年。《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
    案:《史记·孟尝君列传》:‘宣王二年,田忌与孙膑、田婴俱伐魏,败之马陵,虏魏太子申,而杀魏将庞涓。’索隐:‘《纪年》当梁惠王二十八年。’
    《纪年》所记马陵之战,一作在惠成王‘二十七年十二月’,一作‘二十八年’。《存真》分列为二条:‘二十七年十二月,齐(威王十四年)田□伐我’;‘二十八年,与齐田□战于马陵,【我师败逋】’。《辑校》则合为一条,云:‘案《魏世家》索隐引“二十八年,与田□战于马陵”。二十七年十二月,在周正为二十八年二月,是《魏世家》索隐已改算为周正也。’《纪年》用夏正,何独于此二条改用周正,且记二十七年、二十八年四条,皆为司马贞所引,何或改或不改?《辑校》之说实未允当。《订补》云:‘案此事《魏世家》、《孟尝君列传》索隐皆引作“惠王二十八年”,则《孙吴列传》之“二十七年”,“七”为“八”字之讹。’然索隐所引尚有马陵之战在‘威王十四年’一条,威王元年当梁惠成王十四年(见前),威王十四年正当惠成王二十七年。以《订补》推算威王元年在惠成王十五年,因谓惠成王二十八年‘至此正得十四年’,此条亦成为其二十八年说之佐证。《订补》推算有误,说已见前,‘七’不得为‘八’字之讹。马陵之战为当时一大战役,始于惠成王二十七年十二月,决战则在次年,《存真》分别录为两条,是。
    《孟子·梁惠王上》:‘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长子为太子申,所云即马陵之战。《战国策·齐策一》:‘田忌为齐将,系梁太子申,禽庞涓。’亦指是役。《史记》、《国策》皆谓此役擒杀魏将庞涓。一九七二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孙膑兵法》竹简,其《擒庞涓》一篇谓:‘孙子弗息而击之桂陵,而擒庞涓。’是庞涓早在桂陵之战中见擒,与此异。
    《史记·六国年表》:‘(周显王二十八年、齐宣王二年)败魏马陵,田忌、田婴、田□将。’《田敬仲完世家》:‘使田忌、田婴将。’集解‘徐广曰:婴,一作□。’《战国策·魏策二》:‘魏惠王起境内众,将太子申而攻齐,客谓公子理之傅曰:“……太子年少,不习于兵,田□宿将也,而孙子善用兵,战必不胜,不胜必禽。”’是田□为齐之名将,闻于敌国,此役实以田□为主,《纪年》于三田之中特书田□当得其实。田□亦称‘□子’,《史记·楚世家》:‘王所以战胜于徐州者,田□子不用也。□子者有功于国,而百姓为之用。’《田敬仲完世家》:‘(齐威王曰):吾臣有□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战国策·齐策》同。
  [八三]《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八年,穰疵率师及郑孔夜战于梁赫,郑师败逋。《水经·渠水注》
    案:永乐大典本作‘穰疪’,朱谋□本作‘穰苴’。戴震校本改作‘穰疵’,云:‘近刻讹作“苴”。’《韩非子·内储说下》:‘邺令襄疵,阴善赵王左右。赵王谋袭邺,襄疵常辄闻而先言之魏王。魏王备之,赵乃辄还。’又《吕氏春秋·无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庛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注:‘襄庛,魏人也。’毕沅校本即据《竹书纪年》为说,谓‘襄庛即穰庛’,是。《存真》作‘穰疵’,据戴校本。《辑校》作‘穰苴’,误。
  [八四]按《纪年》云:二十九年五月,齐田□伐我东鄙;九月,秦卫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鄙。王攻卫鞅,我师败绩。《史记·魏世家》索隐
    《竹书纪年》曰:梁惠成王二十九年,齐田锛及宋人伐我东鄙,围平阳。《水经·泗水注》
    《纪年》曰:梁惠王二十九年,秦卫鞅伐梁西鄙。《史记·商君列传》索隐
  [八五]《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三十年,城济阳。 《水经·济水注》
  [八六]《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注》
    《竹书纪年》:卫鞅封于鄡。《后汉书·光武纪》注
    《纪年》云:秦封商鞅在惠文王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