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于鄢’,即此事。《公羊传》:‘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杀之也。’以段为庄公所杀,与《纪年》同,与《左传》异。
  [八]《竹书》:纪子伯、莒子盟于密。《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案:《春秋·隐公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公羊》、《谷梁》同,《左传》作‘子帛’,即此事。《订补》列于庄伯十三年。
  [九]《汲冢竹书纪年》曰:晋武公元年,尚一军。芮人乘京,荀人董伯皆叛。《水经·河水注》
    案: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九云:‘乘即《周语》“乘人不义”、《书序》“周人乘黎”之乘,韦注训乘为陵,郑注训乘为胜。《周礼》曰:“冯弱犯寡则眚之。”郑注云:“冯犹乘陵也。”京是邑名。’
  [一0]《竹书纪年》曰:翼侯伐曲沃,大捷,武公请成于翼,至桐乃返。《水经·涑水注》
    案:永乐大典本、朱谋□本作‘洞庭’,朱笺云:‘一读作“桐”。’戴震校本改为‘桐’,云:‘案近刻“桐”讹作“洞”,下衍“庭”字。’《存真》作‘桐’,盖据戴校本。《辑校》作‘桐庭’。《存真》列于曲沃武公元年,云:‘《涑水注》不引何年,以文势论之,当在此。’《辑校》同。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五云:‘案此纪不可确知何年,然既云“武公请成”,则非庄伯时事甚明。过此以往,沃日强,翼日弱,翼纵伐沃,无大捷之理,当是武公初立,翼伐其丧,报庄伯复攻之役也。’系于庄伯十五年‘曲沃庄伯卒’后,较《存真》所论为详,亦合于事理,唯系于庄伯十五年不如武公元年之明白,现从《存真》。
  [一一]《纪年》又云:晋武公七年,芮伯万之母芮姜逐万,万出奔魏。《水经·河水注》
    案:《辑校》所引《路史·国名纪》戊注,见本书附录。
    《左传·桓公三年》:‘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即此事。
  [一二](《纪年》又云):(晋武公)八年,周师、虢师围魏,取芮伯万而东之。《水经·河水注》
    案:《存真》、《辑校》所引《路史·国名纪》戊注,见本书附录。
    《左传·桓公四年》:‘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九云:‘据《纪年》则是役也有虢无秦,以芮伯归者乃王师、虢师,故纪曰取芮伯万而东之,周在魏东四百余里也。’
  [一三](《纪年》又云):(晋武公)九年,戎人逆芮伯万于郏。《水经·河水注》
    案:《辑校》所引《路史·国名纪》戊注,见本书附录。永乐大典本、朱谋□本作‘郏’,赵一清校本、戴震校本并改作‘郊’。郏,王城;郊,周邑,见《左传》桓公七年及昭公十三年杜注。杨守敬《水经注疏》卷四云:‘是作“郊”作“郏”并通。’《存真》、《辑校》作‘郊’,盖据戴校本。现从大典本。
  [一四](《竹书》):鲁桓公、纪侯、莒子盟于区蛇。《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案:《春秋·桓公十二年》:‘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公羊》、《谷梁》皆作‘纪侯’,《左氏》作‘杞侯’;《公羊》‘殴蛇’,《谷梁》、《左氏》皆作‘曲池’。区蛇、殴蛇、曲池同声相通。《订补》列于晋武公十六年。
  [一五](《竹书》):郑杀其君某。《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案:原释曰:‘是子亹。’《左传·桓公十八年》:‘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此云郑子亹为齐人所杀,与《竹书》异。《订补》列于晋武公二十二年。
  [一六]《竹书》云:齐襄公灭纪郱、鄑、郚。《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
    《竹书》云:齐襄公灭纪迁纪。《史记·齐太公世家》正义
    案:《齐太公世家》正义一条,见日本古钞本所存正义佚文(《史记会注考证》卷三页一四),《存真》、《辑校》未及见,《订补》失收。
    《春秋·庄公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与《竹书》同。《存真》、《辑校》列于晋武公二十三年。
  [一七](《竹书》):齐人歼于遂。《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
    《竹书纪年》:齐人歼于遂。《新唐书·刘贶传》
    案:《春秋·庄公十七年》:‘秋,齐人歼于遂。’与《纪年》同。《存真》、《辑校》列于晋武公三十九年。
  [一八]《汲冢古文》: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黯,是为荀叔。《汉书·地理志》注
    《汲郡古文》: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水经·汾水注》
    《汲郡古文》:晋武公灭郇,以赐大夫原(点)[黯],是为郇叔。《文选·北征赋》 注
    案:《订补》所引《路史·后纪》卷九注,见本书附录。《存真》列此于晋武公九年,云:‘此未详何年事,姑附于此。’现据《辑校》列于三十九年。
  [一九]《纪年》:晋献公二年春,周惠王居于郑。郑人入王府,多取玉,玉化为蜮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