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事亦觉,虚中与其子师瑗皆坐诛,阖门无噍类。丙辰,诏诸路安抚使见带待制以上者,所举京官状理为职司。甲子夜,太庙旁居民遗火。上令于左右各撤屋二十间,以备不虞。
冬十月乙亥,上书秦桧第,赐书阁曰『一德格天之阁』,遣中使就第锡宴,仍赐桧青罗盖、涂金从物,如蔡京、王黼例。
《大事记》曰:我高宗之待桧,既赐之相第,又赐之家庙祭器;既赐之画像赞,又赐之『一德格天之阁』六字。而孙二人尚在襁保,并赐之三品服,果何负于其臣,而桧忍于负其君如此,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天,万死而不可赎也。
丙子,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杨愿提举江州太平观。癸未,枢密都承旨兼侍读李若谷签书枢密院事,寻兼权参知政事。戊子,提举亳州明道宫晏敦复力诋屈己之非。秦桧患其不附己,使腹心之人啖敦复以利曰:『公若曲从,两地旦夕可至。』敦复曰:『吾终不以身计而误国家。况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请勿言!』桧卒不能屈。上尝面谕曰:『卿鲠峭敢言,无所间避,可谓无忝尔祖矣。』甲午,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折彦质郴州居住。彦质方居信州,侍御史汪勃希秦桧意,奏彦质与守臣吴说私相议论,妄及朝政。说坐免官,而彦质有是命。庚子,诏置四川宣抚司总领钱粮官。金都元帅、梁国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语其徒以『宋朝军势强盛,宜益加和好,俟十余年后南军衰老,然后可为寇江之计』云。
十一月癸卯朔,饶州童子戴松十岁,其弟槐九岁,皆能诵书。诏免文解一次。癸亥,宰执奏新制祀享礼器事。上曰:『今天下无事,郊祀庙享,礼莫大焉,不可不留意。』庚申,江南东路转运判官赵不弃充四川宣抚司总领官。时秦桧既疑郑刚中,乃荐不弃而命之。兵部言秦州旧买马二万匹,今仅发五十八纲,乞省押马使臣。许之。自绍兴后,秦州茶马司岁市马九千八百有奇,成都、潼川府、利州路漕司岁应副博马绸绢十万余匹,成都、利州路二十三茶场岁产茶二千一百余万斤,而茶马司岁输总领所钱四十万缗,此其大略也。
闰十一月戊寅[8],提举秘书省秦熺言秘府多阙书。诏本省即诸路藏书之家借书录本,且访先贤墨迹。己卯,诏罢新科明法。癸未,权尚书兵部侍郎米友仁充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奉朝请。上好米芾书,友仁能世其业,上眷待甚厚。甲申,司农寺主簿宋敦朴面对,言:『望诏守令以来春耕藉之后出郊劝农,谕以天子亲耕,使四方晓然知陛下德意,仍自今每春行之。』上曰:『农者天下之本,守令有劝农之名,无劝农之实,徒为文具,何益于事?』乃诏从之。丁酉,进呈太学博士王之望面对,乞仿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开《群经义疏》及《经典释文》,令国子监印千百秩,俾郡县各市一本,置之于学。上曰:『古人读书,须亲师友,虽未必尽得圣经妙旨,然亦有渊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处,便为注说,以为人师,此何理也?』
十二月戊申,上谓大臣曰:『今虽无事,诸军教阅亦不可少废,宜丁宁戒饬之。』丁巳,孙道夫知蜀州。道夫入对,上谕曰:『军兴以来,蜀民应副不易。朕将诏郑刚中条具,尽与蠲减。止存经赋而已。』甲子,诏右司员外郎李朝正仍旧同措置经界。戊辰,诏诸路提举常平官复为监司,岁举属吏五人改京官。

校勘记
[1]己卯 原作『乙卯』,据《要录》卷一四八改。
[2]秘书省 原脱『省』字,据《要录》卷一四八补。
[3]贺允中 原作『质允中』,据《要录》卷一四八改。
[4]甲子 二字原阙,据《要录』卷一四九补。
[5]昨与 原作『作与』,《要录》、《中兴圣政》同,均误。兹据文意改正。
[6]为监当作『为鉴』。
[7]李朝正 原作『字朝正』,据《要录》卷一五二、卷一五四改。
[8]十一月 原作『十二月』。按:本年无闰十二月,兹据《要录》卷一五四改正。



宋史全文卷二十二上
宋高宗十六
辛未绍兴二十一年春正月丁酉,诏翰林局医生并奏试人并令试经义十二道,以六通为合格,与补翰林医学。
二月丁未,诏知郢州乔大观、州学教授徐维并冲替,自今不得与堂除。上谓秦桧曰:『赵鼎所引用多非其人。』桧曰:『范冲中间修《哲宗皇帝实录》委有妨嫌。』上曰:『祖宗时不委当时迁谪官修史,恐有谤言,以欺后世也。』广南西路转运判官陈璹知静江府。初,朝廷命广西帅臣即横山寨市马于罗殿、白杞、大理诸蛮,岁损黄金五镒、白金三百斤、锦二百、絁四千。廉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有五百匹。良马高五尺,率直中金五镒,他以是为差。每五十匹为纲,选使臣部送至行在,不颠毙于道则有赏。璹始令官支脚钱,选使臣运盐,若及十万斤,即与部良马一纲至行在。甲寅夜,雨雹。乙卯,诏诸州各置惠民局。壬戌,签书枢密院事巫伋充大金祈请使,请归皇族等事。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魏矼卒于衢州[1]。自秦桧用事,士大夫平日少失其意,祸辄不测。当始议和时,矼与桧异论。桧尝欲除近郡,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