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五月事,疑袁纪上脱“ 五月”二字。
  虞字仲春〔一〕,左冯翊万年人也。初为鲁令,以父母老去官,二亲既终,讫乃仕。稍迁南阳太守,表贤黜恶,校练名实,豪吏无所容其奸,百姓悦之。自建武以来,太守名称无及虞者,及为三公,无他异政。
〔一〕 范书章帝纪李贤注同。然北堂书钞卷五九引东观记作“字伯春”。
  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
  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八月甲午,诏曰:“贾贵人者奉侍先帝,劬劳帷幄。建初之后,以至亲供养长乐宫,昏定晨省,夙夜匪懈。今赐贵人赤绶〔一〕,安车一驷,永巷宫人二百,御府杂帛二万匹,大司农黄金千斤、钱二〔千〕万〔二〕。朕既早离皇太后,幸复承子道,中心依依,昊天罔极。”
〔一〕 续汉舆服志曰:“诸侯王赤绶。”又曰:“长公主、天子贵人与诸侯王同绶者,加特也。”章帝以贾贵人为其生母,故特加王赤绶也。
〔二〕 据范书补。按黄金且赠千斤,钱岂能仅赐二万?故补之。
  贵人南阳人,明德马后姊子也,以选入宫为贵人,生章帝。马后无子,母而养之。明帝谓马后曰:“人未当自生子也〔一〕,但患养之不勤,爱如己子,则爱敬如亲生矣。”于是马后遇帝厚,帝感养育之恩,遂名马氏为外家,故贾氏不蒙舅氏之宠。
〔一〕 疑“人未”下脱“必”字。
    袁宏曰:夫刚健独运,干之德也;柔和顺从,坤之性也。是以制教者本于斯,男有专行之道,女有三从之义〔一〕。君尊用专,故人子不加爵于其父;优柔体顺,故国君可得崇礼于其母,古之道也。能封贾氏之号,不尽名称之极,求之典籍,异乎春秋之义也。
〔一〕 仪礼丧朋篇,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是秋,诏诸儒会白虎观〔一〕,议五经同异,曰白虎通。
〔一〕 诸儒者,杨终、魏应、淳于恭、丁鸿、楼望、桓郁、班固、贾逵等人也。
五年(庚辰、八〇)
  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一〕。诏曰:“朕新离供养,罪恶着众,上天降异,止于朕躬,非群司之咎,其咎朕而已。公卿能极谏朕过失者,各举一人〔二〕,岩穴之德为先,勿取浮华。”
〔一〕 据范书补。
〔二〕 范书章帝纪作“公卿巳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袁纪必有脱误,疑“各举”二字当在“公卿 ”之下。
  是时用永平故事,吏治尚严,尚书决事,类近于重。尚书陈宠上疏曰:“臣闻先王之政,必以刑罚为首,咨叹相戒者,重刑之至也。往者治狱严明,以刑 奸慝,奸慝既平,宜济之以宽。陛下即位,率由此义,数诏群寮,弘崇晏晏〔一〕,而有司执事,未悉奉承,治狱者急于榜格,执宪者烦于诈欺,或因公行私,以骋 威福,违本离实,捶楚为奸。夫为政犹张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绝。故子贡非臧孙之行猛,而美郑侨之仁政〔二〕。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三〕方今圣德 充塞,照于上下,宜因此时,隆先圣之务,荡涤烦苛,轻薄捶楚,以佑苍生,广至德也。”帝纳宠言,每事务于宽厚,其后遂诏有司,禁绝惨酷之制五十余事。
〔一〕 诗卫风氓曰“言笑晏晏”。传曰:“晏晏,和柔也。”
〔二〕 刘向新序曰:“臧孙行猛政,子贡非之曰:‘夫政犹张琴瑟也,大弦急则小弦绝矣。是以位尊者,德不可以薄;宫大者,治不可以小;地广者,制不 可以狭;民众者,政不可以苛。独不闻子产相郑乎?其抡材推贤,抑恶而扬善。故有大略者,不问其所短;有德学者,不非其小疵。其牧民之道,养之以仁,教之以 礼,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赏之疑者从重,罚之疑者从轻,家给人足,囹圄空虚。子产卒,国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闻竽琴之音。’”今按:侨字子 产。郑侨者,即郑相子产也。
〔三〕 见诗商颂长发之章。
  宠性周密,时有所表荐,手书削草,人不得知。尝称人臣之义,苦不能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不复教授,绝知交,惟在公家,朝廷器之。皇后弟窦宪,侍中贵幸,宪荐真定张林为尚书,上以问宠,对曰:“林虽有才能,而行贪秽。”宪深以恨宠,而上竟征用林,卒以赃污抵罪。
  夏五月戊辰,太傅赵喜薨。
  是时承平久,宫室台榭渐为壮丽,扶风梁鸿作五噫歌曰:“陟彼北邙兮,噫!览观帝京兮,噫!宫室崔嵬兮,噫!民之劬劳兮,噫!燎燎未央兮,噫!” 上闻而非之〔一〕,求索不得。鸿乃逃会稽,依大家皋伯通以赁舂为事,其妻息具食于鸿前,不敢失。伯通知其贤,以客礼待之。鸿当门吟咏着书十余篇。鸿病因 笃,与伯通及会稽大夫语曰〔二〕:“昔延陵季札葬子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里,慎勿令我妻子持尸具柩去。”众曰:“要离古之烈士,今伯鸾之清高,可令相 近,葬要离墓旁〔三〕,子孙归扶风。”
〔一〕 惠栋曰:“案御览、郭茂倩乐府引三辅决录,皆云‘肃宗闻而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