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考异曰:“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盖帝纪‘己酉’上脱‘三月 ’字。今从袁纪。
  初,公孙述遣大司徒任满、翼江王田戎将数万人据荆门,浮桥横江,以绝水道;营垒跨山,以塞陆路。上遣吴汉、岑彭、臧宫将六万兵击荆门。诏岑彭曰:“ 大司马习用骑兵,不晓水战。荆门之事,一由征南而已〔一〕。”
〔一〕 时岑彭任征南大将军,故曰 “一由征南”。
  闰月,吴汉、岑彭率师攻之。时大东风〔一〕,吹船逆流,直冲浮桥,因放火烧之,风怒火盛,短兵接战,蜀兵惊怖。大军遂顺风并进,所击无前。 〔斩〕任满〔二〕,溺死者数千人〔三〕,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长驱入江关,令兵无得卤掠,所过不受牛酒,见耆老陈汉恩德。百姓无不欣悦,开门请降。吴汉、 臧宫自后而进。
〔一〕 黄本“大”作“天”,范书岑彭传亦同。按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天’当为‘大 ’字之讹。”陈沣亦主此说。明南监本正作“
大”。蒋本从南监本,是。
〔二〕 据范书岑彭传补。
〔三〕 “溺死”上恐脱“蜀兵”二字。
  六月,来歙、盖延入武都,攻述将王元,破之,乘胜遂进。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盖延。延至见歙,涕泣不能仰视。歙叱延曰:“虎牙何 以敢尔〔一〕!今使者中刺客,无以报国,故呼巨卿,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啼泣乎!刀虽在身,不能勒兵斩卿邪!”延拭泪,具受所敕。辞毕,抽刀而卒。
〔一〕 延时任虎牙大将军,故歙以虎牙称之。巨卿,延字也。
  上闻之,悼痛无已,赠中郎将印绶,谥曰节侯。丧还洛阳,车驾临吊送葬,哀恸歔欷,所褒显赏赐甚厚。长子褒嗣。上嘉歙忠节,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歙为人信厚,言行不相违。虽衔命数年,出以喻嚣,然往来之言,皆可复也〔一〕。
〔一〕 复,告也。言来歙光明磊落,所言无隐私,皆可告人也。
  上之临丧,赵王良与张邯相逢城门中。道迫狭,敕邯旋,车倾。〔一〕良怒召门候岑遵困辱之〔二〕。司隶校尉鲍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贰,上虽不从,而群臣严惮焉。永辟平陵人鲍恢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彊御。诏曰:“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其见重如此。
〔一〕 “敕”,范书鲍永传注引东观记及黄本均作“叱”,蒋本恐误。
〔二〕 东观记“岑遵”作“岑尊” ,又载鲍永之奏曰:“召侯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按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而肄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大不敬也。”
  永字君长,上党屯留人。父宣守正不亏,为王莽所诛〔一〕。莽欲灭其子孙,上党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谏嘉宣忠节,置永府中,护全之。永数 为谏陈安汉室、禽奸臣之策,谏戒永曰:“机事不密则害生,祸倚人门。”会谏丧,路平复收永弟升。会新太守赵兴至,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致身立节,鲍宣 之死,岂可害其子邪!”敕县出升,复召永为功曹。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兴欲出谒。永以为非真,不宜。兴遂驾往,永当州门,拔佩刀截鞅,兴为还车。数日,诏 书下捕之,果矫称使者,由是知名。
〔一〕 汉书鲍宣传曰:“平帝即位,王莽秉政,阴有篡国之心,乃风州郡以□法案诛诸豪杰及汉忠直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时名捕陇西辛兴,兴与宣女婿许绀俱过宣,一饭去,宣不知情,坐系狱,自杀。”
  自鲁郡太守为司隶,行县至霸陵,过更始冢,引车将下,从事谏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过其墓〔一〕?虽以获罪司隶不避也。”遂下车, 尽哀。至右扶风,上苟谏冢。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张湛对曰〔二〕:“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礼义之主。仁不遗旧,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 悦。
〔一〕 据东观记补。
〔二〕 范书鲍永传亦依东观记作“ 太中大夫”。王先谦曰:“据湛传,当是光禄大夫。太中二字误。拜太中大夫,已在称疾不朝之后也。”王说是。
  初,云阳人宣秉,字巨卿〔一〕,为御史中丞,迁司隶校尉。务举大体,阔满微细,其政严而不苛,百僚亦敬惮之。上幸其府,见秉布被瓦器,食则鱼□,叹曰:“虽楚之二龚〔二〕,不能过也。”即赐帏帐器物,拜为司徒司直。奉禄皆以分九族,家无担石之储。
〔一〕 续汉书作“字巨公”,范书宣秉传亦同。袁纪恐涉盖延之字而误。
〔二〕 汉书两龚传曰:“两龚皆楚人也,胜字君宾,舍字君倩。二人相友,并着名节,故世谓之楚两龚。”
  东海王良,字仲子,亦为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贫守约,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鲍恢尝以事至兰陵,过良家,见一妇人负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谓 曰: “我司徒掾也,将归京师,夫人得无有书乎?”妇人曰:“苦掾,无书。”既而问焉,乃良之妻也。恢叹息而去,故良之清贫闻于天下。良谢病归,天子备礼征,不 得已载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