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育,皆卫国之勇士。史称贲生拔牛角,育力举千钧。
〔五〕 李贤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时为后将军,即丹之先。”又惠栋曰:“案廉范传,帝问范云:‘卿与右将军褒,大司马丹,有亲属乎? ’范对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 邵公,周宣王时名相。曾出巡南国,舍于甘棠树下。既去,民思其德政,爱及此树,作诗以咏之。其辞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发。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见诗召南甘棠之章。
〔七〕 诗小雅车辖曰:“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又尚书泰誓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八〕 语见商君书更法篇,亦见史记商君列传。
〔九〕 商君书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智之虑者,必见骜于民。 ”史记商君列传“负”作“非”,“骜”作“
敖”。骜、敖均为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隐引商君书又作“訾”,与袁纪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当以“敖”最近原本。
〔十〕 冯奉世,汉冯唐之后。元帝时官至左将军、光禄勋,为折冲宿将,功次赵充国。汉书有传。
  崇等欲战,恐其众与莽兵乱,乃皆朱眉,以相识别,由是号曰赤眉。赤眉别校董宪等众数万人,在梁郡。匡、丹攻拔无盐,莽遣中郎将奉玺书劳匡、丹, 进爵为公。王匡〔欲〕(故)进击宪〔一〕,廉丹以为新拔城罢劳,当且休士养威。匡不听,引兵独进,丹随之。合战成昌,兵败,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节付 匡曰:“小儿可走,吾不可!”遂止,战死。校尉汝云、王隆等二十余人别斗,闻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谁为生!”驰奔贼,皆战死。莽伤之,下书曰:“
惟公多拥选士精兵,众郡骏马、仓谷、帑藏,皆得自调,忽于诏策,离其威节,骑马呵噪,为狂刃所害,呜呼哀哉!赐谥曰果公。”
〔一〕 据陈澧校而改。
  国将褒章谓莽曰〔一〕:“皇祖考黄帝之时,中黄直为将,破杀蚩尤。今臣居中黄直之位,愿平山东。 ”莽遣章驰东,与太师匡并力。又遣大将军阳浚守敖仓,司徒王寻将十余万屯雒阳填南宫,大司马董忠养士习射中军北垒〔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职。司徒寻初 发长安,宿霸昌厩,亡其黄钺。寻士房扬素狂直,迺哭曰:“此经所谓‘丧其齐斧’者也〔三〕。”自劾去。莽击杀扬。
〔一〕 汉书、范书、通鉴“褒章” 均作“哀章”。
〔二〕 胡三省曰:“恐当作‘北军中垒’。”
〔三〕 见易巽卦。
  四方盗贼往往数万人,攻城邑,杀二千石以下。太师王匡等战,数不利。莽知天下溃畔,事穷计迫,迺议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 奴婢、山泽、六管之禁〔二〕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待见未发,会世祖与通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三〕,欲劫前队大夫甄阜及属正梁丘赐 〔四〕,因以号令大众。乃使世祖与轶归舂陵,举兵以相应。遣从兄子季之长安,以事报父李守。季于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归。素与邑人黄显相善,时显为中郎 将,闻之谓守曰:“今关门禁严,君状貌非凡,将以此安之?不如诣阙自归。事既未然,脱可免祸。”守从其计,即上书归死,章未及报,留阙下。会事发觉,通得 亡走,莽闻之,乃系守于狱。而黄显为请曰:“守闻子无状〔五〕,不敢逃亡,守义自信〔六〕,归命宫阙。臣显愿质守俱东,晓说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 首,以谢大恩。”莽然其书。会前队复上通起兵之状,莽怒,欲杀守,显争之,遂并被诛,及守家在长安者尽杀之。南阳亦诛通兄弟、门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市。
〔一〕 先师陈直汉书新证曰:“风俗大夫官名,姓司国名宪,此句历来无注。十六金符斋续百家姓谱十一页,有‘司国奋’、‘司国胜’、‘司国汉成’三 印。十钟山房印举举二十六,二十页,有‘ 司国黾’二印。汉印文字征第四,九页,有‘司国鸾印 ’。足证司国在两汉为习见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仅此一见。亦不见于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书。”按袁纪此文实录自汉书,虽使“司国”之姓再见于古籍, 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载“司国”之姓,其注曰:“姓苑:汉有朝议郎司国吉。”则此姓亦见载于古姓书也。 ”
〔二〕 按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始建国二年,又设六管之令,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 李贤曰:“汉法以立秋日都试骑士,谓课殿最也。翟义诛王莽,以九月都试日勒车骑材官士是也。”又汉官仪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骑士乃骑兵,材官乃步卒。
〔四〕 李贤曰:“王莽置六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东为北队,荥阳为祈队。队音遂。”又属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