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 ’”
〔二〕 袁纪此段取自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而本传作“初,天子之立非绍意,及在河东,绍遣颍川郭图使焉。图还说绍迎天子都邺,绍不从 ”。范书从袁纪。
  是时以年不丰,民食不足,诏卖厩马百余匹,御府大司农出杂缯二万匹,与马值,赐公卿已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李傕曰:“我邸阁储跱少〔一〕。”乃 不承诏,悉载置其营。贾诩曰:“此乃上意,不可拒也。” 不从。李傕、郭汜、樊稠各自以有功,争权欲斗者数矣。贾诩每以大体责之,虽内不能善,外相含容。
〔一〕 跱,三国志作“偫”,古通用。李贤曰:“跱,具也。”按说文曰:“偫,待也。 ”段注:“谓储物以待用也。”或作崎、庤。
  初,樊稠击马腾等,李利战不甚用力,稠叱之曰:“人欲截汝父头,何敢如此!我不能斩卿邪?”利等怒,共谮之于傕。傕见稠勇而得众心,亦忌之。
  二月,李傕杀右将军樊稠、抚军中郎将李〔蒙〕(象)〔一〕。由是诸将皆有疑心。
〔一〕 据范书董卓传注引袁纪改。范书亦作“蒙”。
  傕数设酒请汜,或留汜止宿。汜妻惧傕与汜婢妾而夺己爱〔一〕,思有以离间之。会傕送馈,汜妻乃以豉为药〔二〕。汜将食,妻曰:“食从外来,傥或 有故。”遂摘药示之曰:“一栖无两雄〔三〕,我固疑将军〔之〕信李公也〔四〕。”他日傕复请汜,大醉,汜疑傕药之,绞粪汁饮之乃解。于是遂相〔猜〕疑 〔五〕,治兵相攻矣。上使侍中、尚书和傕、汜,不从。乃谋迎天子幸其营,夜有亡者,告傕。
〔一〕 袁纪此句与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典略同。然范书董卓传注引袁纪作“汜妻惧傕婢妾私而夺己爱”,御览卷八五六引袁纪“傕”上有“与”字,余同范书注。疑今本“傕与汜”当是“汜与傕”之误,又“妾”下脱“私”字。又范书注亦脱“与”字。
〔二〕 据御览卷八五六引袁纪补。
〔三〕 胡三省曰:“以鸡为喻也。一栖而两雄,必斗。”
〔四〕 据御览卷八五六引袁纪补。三国志、范书均有“之”字。
〔五〕 亦据御览引文补。
  三月丙寅〔一〕,傕使兄子李暹将数千兵围宫,以车三乘迎天子。太尉杨彪曰:“自古帝王无在人〔臣〕家者〔二〕,举事当合天心,诸君作此非是 也。”暹曰:“将军计定矣。”于是天子一乘,贵人伏氏一乘,黄门侍郎贾诩、左灵一乘,其余诸臣皆步〔从〕〔三〕。司徒赵温、司空张喜闻有急,自其府出随。 乘舆既出,兵入殿中掠宫人、御物。
〔一〕 三月壬寅朔,无丙寅。疑有讹。
〔二〕 据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三〕 据献帝起居注补。
  是日天子幸傕营。又徙御府金帛、乘舆、器服置其营,遂放火烧宫殿、官府、民居悉尽〔一〕。
〔一〕 “官府”原误作“宫府”, “民居”误作“居民”。前者据范书、后者据通鉴迳正。
  天子复使公卿和傕、汜。汜又留太尉杨彪、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大鸿胪荣郃、大司农朱隽、将作大匠梁〔邵〕(邰)〔一〕、屯骑校尉姜宣等。
〔一〕 据黄本及通鉴改。
  夏四月,郭汜飨公卿,议攻李傕。杨彪曰:“群臣共斗,一人劫天子,一人质公卿,此可行乎!”汜怒,欲刃之。中郎〔将〕杨密说汜〔一〕,乃止。朱隽素刚直,遂发病死。
〔一〕 据黄本补。
  隽字公伟,会稽上虞人。少好学,为郡功曹。太守徐珪为州所诬奏,郡吏谋赂宦官,隽曰:“明府为州所枉,不思奋命,而欲行赂,以秽清政,是有君无 臣也。今州自有赃污,而求郡纤介,抱罪诬人。隽具知之,请诣京都,无以赂为也。”珪曰:“卿之智情,我所知也,今州奏已去,恐无及也。”隽曰:“操所作 章,疾马兼追,足以先州。且寻邮推之,州书可得矣。”珪曰:“善!”隽即夜发轻骑数十人,分伺州书,果得而钞绝之。隽得独至京师,上书告刺史罪,章即下, 乃征刺史,珪事得解。刺史家闻,使刺客分遮道,欲杀隽。隽知,乃从洛阳尉司马珍,自匿变服而去。珪大悦,隽由是显名〔一〕。举孝廉,为尚书郎,迁兰陵令。
〔一〕 范书朱隽传曰:“熹平二年,端坐讨贼许昭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隽乃羸服间行,轻齎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端得输作左校。端喜于降免,而不知所由,隽亦终无所言。后太守徐珪举隽孝廉。”与此异。
  光和初,交址贼梁龙等攻郡县,以隽治兰陵有名,即拜交址刺史。隽上书求过本郡募兵,天子许之,得以便宜从事。将家兵二千人,并郡所调合五千人,分两道至州界。斩苍梧太守陈绍,遣使喻以利害,降者数万人〔一〕。乃勒兵击斩龙,旬月尽定。封都亭侯,赐黄金五十斤。
〔一〕 范书朱隽传此五字在“斩龙 ”句之后。
  甲午,立皇后伏氏。后,琅邪东武人也。父完,深沉有大度。举孝廉,稍迁五官中郎将、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