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蹇硕为勋祖道〔一〕,京师荣之。
〔一〕 颜师古曰:“祖者,送行之祭,因设宴饮焉。”
  未至武都,征为讨虏校尉。上问勋曰:“天下何以反?”勋对曰:“幸臣子弟,扰之使然。”时硕子弟尤甚,天子顾而问硕,硕不能对。帝又谓勋曰: “吾以陈师于平乐观,多出中藏以饵战士,何如?”勋曰:“ 臣闻昔者,先王耀德而不观兵〔一〕。今寇在远,而设阵于近,不足以昭果毅,祗足以黩威武耳。”帝曰:“ 善!恨见卿晚,群臣初无是言也。”勋与刘虞、袁绍等并典禁军,勋谓虞、绍曰:“
吾见上,上甚聪明,但壅于左右耳。勇力诛嬖幸,然后征拔英俊,以兴汉室,功遂身退,岂不快邪?”虞、绍亦有宿谋,因共相结。未发,而司隶校尉张温举勋为京兆尹。帝方倚勋,欲亲近之,而硕等心惮〔之〕〔二〕并劝帝从温议,遂拜京兆尹。
〔一〕 见国语周语,乃祭公谋父谏穆王之语。韦昭曰:“耀,明也。观,示也。明德,尚道化也。不示兵者,有大罪恶然后致诛,不以小小示威武也。”
〔二〕 据文意补。
  小黄门高望,皇子辩之爱臣也〔一〕,因硕属望子于勋,欲以为孝廉,勋不肯。或谓勋曰:“皇子,副主也;望,其保也;硕,帝之宠臣也。三怨成府〔二〕,岂可救也?”勋曰:“选贤所以报国也,非贤不举,虽死可悔乎?”
〔一〕 原误作“皇子爱之辩臣也” ,今正之。
〔二〕 国语鲁语曰:“子叔声伯曰:‘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其君骄而多私,胜敌而归,必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旧,因民,非多怨民无所始。为怨三府,可谓多矣。’”
  是时王国众十余万,三辅震动,勋自请发兵万人,分屯三辅〔一〕。每有密事,帝〔手〕(呼)诏问勋〔二〕。勋虽身在外,甚见信重,乃着琴诗十二章奏之,帝善焉,数加赏赐。
〔一〕 续汉书:“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隽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
〔二〕 据范书及续汉书改。
  十二月,左将军皇甫嵩、前将军董卓屯右扶风,讨王国。
六年(己巳、一八九)
  春正月,王国攻陈仓,董卓将救之,谓皇甫嵩曰: “智者不后时,勇者不留决。速救则城全,不救则城灭复何疑哉!”嵩曰:“不然,善用兵者全军为上,破军次之,百战百胜,不如不战而屈人之兵也〔一〕。上兵 伐谋〔二〕,故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故速战为下。是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我,可胜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余;有余者在于九天之上,不足者 陷于九地之下〔三〕。陈仓虽小,城守备固,非九地之陷也。国兵虽攻我所不〔救〕(拔)〔四〕,非九天之势也。夫势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 国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陈仓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烦兵而取全胜之功,〔五〕将何救乎?”不从。国围陈仓八十余日,城中坚守,竟不能拔,贼众疲敝,果自解去。嵩 欲进兵击之,卓曰:“不可!兵法穷寇勿迫,归众勿追〔六〕。今我追国,是追归众,迫穷寇也。困兽犹斗,〔七〕蜂虿有毒〔八〕,况大众乎?”嵩曰:“不然! 前吾不击,避其锐也。今而击之,待其衰也。所击疲堕,非归众也。国众且走,莫有斗志,以整击乱,非穷寇也。”使卓为殿,嵩自与国战,大破斩之。由是卓恨 嵩,阴与嵩有隙。
〔一〕 见孙子兵法谋攻篇。
〔二〕 亦见孙子兵法谋攻篇。张预曰:“敌始发谋,我从而攻之,彼必丧计而屈服,若晏子之沮范昭是也。或曰伐谋者,阴谋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秘算取胜于不战,兵之上也。”
〔三〕 见孙子兵法形篇,文字稍有变更。
〔四〕 据范书皇甫嵩传改,此乃涉下文之“不拔”而误。
〔五〕 尉缭子曰:“若秘于地,若邃于天是也。守则固,是自保也;攻则取,是全胜也。 ”
〔六〕 李贤曰:“司马兵法之言。 ”按不见于今本司马法。而孙子兵法军争篇作“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七〕 见宣公十二年左传。杨伯峻曰:“荀子哀公云‘兽穷则攫’,韩诗外传云‘兽穷则啮’,淮南子齐俗训云‘兽穷则触’,数语俱与此义相近。”
〔八〕 出僖公二十二年左传,乃臧文仲之语。螽,蜂也;虿,蝎也。言其虽小而有毒,不可因其小而轻视之。
  征卓为少府,卓不肯就,上书,辄行前将军事。既而以卓为并州牧,以兵属皇甫嵩,卓又上书,请将兵之官。嵩从子逦谏嵩曰〔一〕:“本朝失政,能安 危定倾者,惟大人与卓耳。今怨隙已结,二人不俱存。先人之言,兵家所重,卓被诏当放兵,而讽将士上书自请,此逆命也。彼度京师正乱,故敢踌躇,此怀奸也。 二者刑所不赦。卓凶虐无亲,将士不附,公为元帅,杖国威以讨之,上显忠义,下除奸凶,此桓文之举也。”嵩曰:“专命亦罪也,不如显奏,使朝廷裁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