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皓于六年薨,袁纪系于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皓生前所举, 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
〔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
〔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 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
〔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迳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 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 色。” 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
〔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 ”。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
〔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
〔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
〔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 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 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 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于上,地洽于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 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 〔三〕,人主有自勉彊。”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
〔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 吾欲从事于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 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 “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讬于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
〔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
〔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迳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 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 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
〔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 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 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喧,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