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也。易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一〕礼有妇人三从之义。然则后妃之在于钦承天敬恭中馈而已。故虽人母之尊,不得令于国,必 有从于臣子者,则柔之性也。夫男女之别,自然之理;君臣酬咨,通物所因也。故百司并在,相与率职,必祠焉而后行。故有朝会享燕之礼,造膝请问之事,此盖内 外之分,不可得而同者也。古之王者,必辟四门,开四聪〔二〕,兼亲贤而听受焉,所以通天下之才,而示物至公也。自母后临朝,必舅氏专权,非疏贤而树亲昵 也。盖管其号令者,必寄外氏,是实违天封,而训民以私,政之所阶,〔国〕家制教〔三〕,关诸盛衰,建百司,修废官,设冢卿以任权,重〔牧〕(收)…… 〔四〕,王薨君幼〔五〕,百官执事,总己思齐,听于冢宰,所以大明公道,人自为用,上下竟业,而名器已固,三代之道也。
〔一〕 见易坤卦。正义曰:“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代阳有终也。 ”
〔二〕 出书舜典。
〔三〕 据陈璞校记补。
〔四〕 此有脱文,恐系重牧守以治民之类语。
〔五〕 原作“王君薨幼”。
  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庚戌,太后诏曰:“皇帝幼年,惸惸在疚,朕且佐助德政〔一〕。守文之际,必有内辅。故太尉邓彪三让弥高,海内归仁。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
〔一〕 范书和帝纪作“佐助听政” 。
  于是侍中窦宪管掌机密,三弟罗列,并据大位。上幼小,太后当朝,宪以外戚秉政,欲以经学为名,乃上疏曰:“天下之命,县于天子,善在于所习。习 与智长,则〔切〕(功)而不勤〔一〕;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昔周成王幼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后,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听朝,四圣维之,是以虑无 遗计,举〔无过事〕〔二〕。孝昭皇帝八岁即位,大臣辅政,亦选名儒韦贤、蔡义、夏侯胜入授诗书于禁中。伏惟皇帝躬天然之资,不肃而成,然以至尊之德,独对 小臣,非所以揄扬圣心,增益辉光者。窃见屯骑校尉桓郁,结发受学,白首不倦,经为人师,行为儒宗。昔侍帷幄,入授先帝,父子奕世,并为帝师。愚以为可长乐 少府,入授帝经。”于是以郁为长乐少府,侍讲禁中。岁余,迁太常。郁授二帝,恩宠甚笃(厚)。〔
子〕焉传家业,至太傅〔三〕。
〔一〕 据大戴礼及范书改。
〔二〕 据大戴礼补。李贤曰:“以上皆大戴礼之文也。切而不勤,谓皆与智长,则常自切厉,而不须勤敕,若性犹自然也。”又曰:“
史佚,成王时官史,名佚。”
〔三〕 以己意改。
  宪性褊急,数自困,辅政之后,遂作威福,睚眦之怨无不报。初,宪恨尚书陈宠,欲因事毁伤之,使与丧事。黄门郎鲍德与宪弟瑰厚善,惧宠不能自免, 说瑰曰:“宠奉事先帝,深见委任。若以岁月言之,宜蒙功劳之报;以才量言之,应受器用之赏。不可以几微之故,以伤辅政之德。”于是宪出宠为广汉太守,抑强 扶弱,人无讼者。先时广汉城南有鬼哭声闻于府中〔一〕,积数年,宠案行有骸骨不葬者多,乃叹曰:“傥在是乎?”使县收敛埋藏之,由是遂止。
〔一〕 范书陈宠传作“洛县城南”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洛’当作‘雒’,广汉郡所治。”据此则袁纪是。
  时齐〔炀〕(殇)王子〔都〕(郁)乡侯畅奔章帝哀〔一〕,上书未报,宪使客刺杀畅。太尉掾何敞请自往问变状,太尉宋由不听。敞固谓曰:“春秋称 三公为宰者,言无不统也〔二〕。畅宗室肺腑,茅土蕃臣,来即国忧,上书未报,而于城内见害。干国之纪,擅杀列侯,罪恶(之)次于大逆〔三〕。奉宪大吏,莫 敢追捕,明公处宰相之位,亦复不恤,四方闻之,谓京师何?昔陈平之言宰相曰:‘外镇四夷,内抚诸夏,使卿大夫各得其宜。’〔四〕今列侯私刃,不可谓抚;京 尹废职,不可谓宜。纲纪亏坏,责系不小。”遂驱而去。司徒、司空闻之,亦遽〔遣〕(追)掾吏〔五〕。诏书疑畅弟阳,遣御史之齐考劾。尚书令韩〔棱〕(陵) 以为奸在京师〔六〕,不宜舍近问远。诏书遣棱,棱固执不从。后事发觉,宪惧诛,自请击匈奴,功以赎死。
〔一〕 王先谦曰:“刘攽曰:案‘ ●’者,不成人之名。今王石立二十四年,不可以‘殇 ’谥,盖是‘炀’字。”又曰:“彼既有子,不得谥‘ 殇’明矣。”惠栋曰:“何敞传作炀王。”又范书窦宪传“
郁乡侯”作“都乡侯”。皆据以改。
〔二〕 书伊训曰:“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传曰:“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典当本于此,非春秋也。
〔三〕 据陈璞校记删。
〔四〕 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文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古人引书多以己意删改,敞亦然。
〔五〕 遣追形近易讹,故正之。
〔六〕 棱、陵形近而讹,据袁纪卷十四及范书改,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