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书帝命验及尚书纬:“皇者,煌煌也。”白虎通号篇:“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 文选东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孝行二篇注并云:“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水经渭水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是并以女娲为三皇者。
  〔一六〕郎本校云:“或无‘说’字。”
  〔一七〕白虎通号篇:“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礼曰:‘伏羲,神农,祝融,三皇也。’”所引之礼,即号谥记,亦汉人引经与经说不分之证。
  〔一八〕器案:以上下文例之,“记 ”疑当作“说”。
  〔一九〕“燧人”,拾补以为当作“ 遂人”。案:礼记曲礼疏引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亦谓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二0〕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无“变也”二字。
  〔二一〕“戏”,御览作“牺”,路史注作“羲”。又路史注无“法也”二字。
  〔二二〕类聚一一、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乃则象作易。”易系辞下释文: “‘牺’,孟、京作‘戏’,云:‘伏,服也;戏,化也。’”
  〔二三〕“燧”,拾补校作“遂”,云:“‘燧’非,上亦当改。”何本、汪本、郑本“始 ”讹“取”。
  〔二四〕郑本删“复”字,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御览七八引含文嘉无“复”字,路史后纪五注引含文嘉作“有”。拾补载臧镛堂、顾明说:“旧本‘复’、‘腹’二字,必本来止一‘复’字,古与‘ 腹’通用,吕览季冬纪可证。后人记‘腹’字于旁,遂误并写入,当删‘
腹’留‘复’。”卢文弨曰:“‘ 腹’字易晓,故不从其说;然此亦学者所当知也,仍着之。”
  〔二五〕“遂人”,初学记、御览作 “燧人”,类聚、路史注作“遂人”。案:礼纬说三皇名,俱以同音字为训,如伏者别也,(说文:“●,迫也,读若易虙羲氏。”盖古无轻唇音也。此以别训伏,正是一例。)变也;戏者,献也,法也;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准此,则礼含文嘉此文正自作燧人,故以遂天之意释之。卢氏谓当作“遂人”,盖未观其会通,今所不从。白虎通号篇:“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盖亦用礼纬说。
  〔二六〕“德浓厚若神”,路史后纪三注引含文嘉作“德信浓厚若神”,御览七八引含文嘉作“其德浓厚若神”。白虎通号篇:“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二七〕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引尚书大传,“纪”下有“官”字,此引无“官”字,与下文例同。
  〔二八〕拾补曰:“御览无‘太’字,是。”器案:御览七七引本书,又七八引尚书大传,俱无“太”字。
  〔二九〕宋本御览卷七七引“因”作 “固”,未可据。
  〔三0〕“以地纪”三字,原无,今据卢文弨说校补。拾补云:“‘
以地纪’,本无此三字,今大传略说有,与上下文一例,兹补入。”
  〔三一〕“种●疏”,吴本作“种□ 疏”汇函本、拔萃本作“种百疏”,御览引作“植谷” ,无“疏”字。案:干禄字书:“●,谷俗字。”今所见唐写本诸书,“谷”多作“●”,与此正同。拾补校作“
●”,云:“即谷字,但禾居左居中小异耳。各本上从●,下从木,如论衡偶会篇、高诱注吕氏春秋季秋纪,齐民要术引海内经,皆同,乃后来转写之误,字书唯篇海独从禾,今并上正之。”朱筠曰:“案说文解字:‘●,续也,百谷之总名,从禾●声。’●即谷字。疏通蔬,假借字也。”
  〔三二〕原无“之”字,今据御览七七引补,与下文一例。
  〔三三〕尚书大传略说下:“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火,大阳也,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王非人不固,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蔬,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而三五之运兴矣。”
    谨案〔一〕:易称〔二〕:“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结绳为网罟,以田以渔〔三〕。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四〕”唯独叙二皇〔五〕,不及遂人;遂人功重于祝融、女娲,文明大见〔六〕,大传之义,斯近之矣。
  〔一〕 钟本案语低一格,以下所有案语并同。器案:案犹考也,荀子不苟篇:“国乱而治之者,非案乱而治之之谓也。”杨倞注:“案,据也。 ”汉书贾谊传:“臣谨稽之天地,验之往古,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