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补曰:“ 疑是‘礼将祀’三字,‘至’字当为衍文。礼器本作‘ 齐人将有事于泰山’,此或约省其文也。程本改‘祀’ 为‘记’,书中无此例。”
  〔四〕 续汉书祭祀志上:“建武三十年三月,上幸鲁,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记曰: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盖诸侯之礼也。河、岳视公侯,王者祭焉,宜无即事之渐,不祭配林。’”注:“卢植注曰:‘配林,小山,林麓配泰山者也。谓诸侯不郊天,泰山,巡省所考,五岳之宗,故有事将祀之,先即其渐,天子则否矣。’”案礼器郑注:“配林,林名。”正义:“配林是泰山之从祀者也,故先告从祀,然后祭泰山,此皆积渐从小至大之义也。”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何注作“蜚林”,释文:“蜚,芳尾反,又音配。”惠栋曰:“古‘配’字读为‘妃’,故‘配林’一作‘蜚林 ’,音相近。”
  〔五〕 “藂”原作“聚”,今从拾补校改。
  〔六〕 说文:“平土有丛木曰林。 ”淮南说林篇高注、文选西京赋薛注:“木丛生曰林。 ”吕氏春秋安死篇高注:“木藂生曰林。”释名释山: “山中丛木曰林,林,森也,森森然也。”御览五七引蔡邕月令章句:“丛木曰林。”
  〔七〕 御览五七引作“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金树木,盖不足言”,疑有脱误。
  〔八〕 犹、由通,此通春秋至汉末言之。
  
    ○麓
    谨按:尚书:“尧禅舜,纳于大麓。〔一〕”麓,林属于山者也〔二〕。春秋:“沙麓崩。〔三〕”传曰:“麓者,山足也。〔四〕”诗云:“瞻彼旱麓。〔五〕”易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六〕”
  〔一〕 尧典文。
  〔二〕 水经浊漳水注、汉书地理志上钜鹿注引应劭曰:“鹿者,林之大也。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而县取目焉。’”案所引尚书,当是大传文。史记尧本纪:“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 ”舜本纪:“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淮南泰族篇:“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高注:“林属于山曰麓。尧使舜入林麓之中,遭大风雨而不迷也。”论衡吉验篇:“尧使舜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逢烈风疾雨,行不迷惑。”(又见乱龙篇)僖公十四年谷梁传:“林属于山为鹿。”说文麓下引一曰:“林属于山为麓。”
  〔三〕 见僖公十四年,今本“麓” 作“鹿”。
  〔四〕 诗旱麓传:“麓,山足也。 ”书尧典释文引马、郑云:“麓,山足也。”路史发挥五引尚书大传郑注:“山足曰麓,麓者,录也。”易屯卦集解引虞翻曰:“山足称鹿,鹿,林也。”
  〔五〕 大雅文王之什旱麓文。周语引诗作“旱鹿”,韦注:“山足曰鹿。”
  〔六〕 屯卦文。释文:“王肃作‘ 麓’,云:‘山足。’虞翻曰:‘艮为山,山足称麓。 ’”集解引虞注作“鹿”。李赓芸炳烛编云:“李鼎祚集解载虞翻注及应劭风俗通皆以鹿为山足作麓,正字作鹿,古省,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亦省麓作鹿也。魏志王粲传:‘易称即鹿无虞,谚有掩目捕雀。’文选左思魏都赋:‘即鹿纵而匪禁。’淮南缪称训高诱注云:‘鹿以喻民。’则皆以为麋鹿之鹿。”
  
    ○京
    谨按:尔雅:“丘之绝高大者为京。〔一〕”谓非人力所能成,乃天地性自然也〔二〕。春秋左氏传:“ 莫之与京。〔三〕”国语:“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京。〔四〕”今京兆〔五〕、京师〔六〕,其义取于此〔七〕。
  〔一〕 释丘文。尔雅作“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
  〔二〕 御览五六、一五五、长安志二引作“京谓非人力所能成,天地性自然也”。郭注京云:“人力所作。”丘云:“地自然也。”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绝高曰京,京,大也。”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又:“丘之高也,非人所为也。 ”
  〔三〕 庄公二十二年文。
  〔四〕 晋语八作“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韦注:“‘原’当作‘京’也,京,晋墓地。”宋庠本作京,注曰:“‘京’当作‘原’,九原,晋墓地。”黄丕烈曰:“檀弓载此事作‘原’,又:‘ 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郑注:‘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作“原”。’”案韦解云“此当作京”者,考水经汾水注云:“京陵县故城,于春秋为九原之地,其京尚存,汉兴,增陵于其下,故曰京陵。”地理、郡国二志皆曰京陵,是韦正依当日地名,傅合赵文子从先大夫于九京为说,与郑不同,郑易“京” 为“原”,此则易“原”为“京”耳。司马彪云:“京陵,春秋时九京。”是亦从“京”不从“原”也。别本 “京”、“原”互异,乃宋公序误用郑改韦。
  〔五〕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注:“
张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