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纪闻》  (宋)丁特起 著
  ◎目录
  序
  卷上
  卷下
  拾遗
  ◎ 序
  纪闻者,纪靖康元年中事也。春正月五日,金人拥兵犯京城。二月十二日,退师。秋九月,陷太原。冬十月,陷真定,继陷滑州等郡县。十一月二十五日,拥兵再犯京城。闰十一月二十五日,陷京师。明年,春正月十日,邀皇帝出郊。二月六日,废帝。九日,邀太上皇帝、皇后、太子、诸王、公主、嫔妃等郊外。三月七日,改伪楚,立张邦昌,僭号夏。四月一日,退师,拥二帝北去。四日,邦昌伪赦。九日,册命元祐皇太后。十一日,元祐皇太后垂帘听政,邦昌复避位,收伪赦。五月一日,皇弟康王即位于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孤臣特起自春徂夏,适在京师,初迫桂王,尝为西枢门下客,颇得其事。继游函关,与同舍郎讲问尤详。悉痛二帝之播迁,悯王室之颠覆,咎大臣之误国,伤金戎之强盛。事有不可概举者,大惧天下后世或失其传,无以激忠臣义士之心,无以正乱臣贼子之罪,无以知吾君仁圣忧勤而罹此不辜之实,因列日以书之。起元年十一月,至明年五月一日,目击而亲闻者,罔敢违误。其间褒贬,允协公议,非敢徇私臆说也。盟于天,质于地,告于祖宗之灵,斯言无愧。如其青史,请俟来哲。
  宋孤臣丁特起泣血谨书。
  ◎卷上
  靖康元年十一月初五日,枢密冯澥归自河东,具言金人索金玉辂及上尊号事,朝廷从之。澥行才两日,中途遇王云,复同还。云坚欲割三镇地,是时金人已破河东襄垣县,次侵滑州,告急者踵至,朝廷降诏,使人为备而已。
  十四日,河阳告急,朝廷召文武官于朝堂聚议。御批云:
  “三镇与之,利害如何兹事体大,朕不敢专,其诏百官共议,仍不得持两可说。”
  是日,百官立班给笔札,亲书利害,许割三镇者,不胜其多,范宗尹其首也。称不可与者才三十人,何其首也。与者言曰:“三镇既尝许之,今不与,是中国失信,不若且与之。纵复猖獗,则天怒人怨,师出有名,可不战而屈也。”不与者曰:“国家更三圣始得,河东陵寝在焉,河北天下之四肢,苟去,吾不知其为人,贡赋乃其末耳!况天下者,乃太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敬瑭之事,岂可遵乎”朝廷竟从与者之议,遂割三镇,遂罢何中书侍郎领开封府事。
  是日,复下哀痛之诏,仍俾河北、河东、京畿等路并行清野。士民读诏,莫不感恸。
  十五日,诏免京城公私房钱,命尚书梅执礼为清野使。
  十六日,金使王芮等十三人到阙议割地,其辞颇不逊,仍欲大臣亲谕河东、河北之民,交割地界,朝廷许之。是日,边报益急。
  十七日,道路传闻游骑已渡河,执政诸公似未深信,皆云:“自秋末,佥事李回已将兵防河矣。”但边报益急,殿前司乃遣马纲作斥堠。已而召募忠义团、结使臣,将以修守御。是日戒严。
  十八日,既戒严,内外惊扰,近城居民流离迁徙者,不绝于道。军人保甲乘时作乱,劫掠财宝,焚烧庐屋。得城东巡检魏清捕杀三百余级,稍定。朝廷指挥城外居民搬入,听就寺观止。
  十九日,开封府揭榜云:“前日北兵来,系拆彦质溃兵, 已招安讫,城外居民,各仰归业。”又榜云:“清野指挥更不施行。”太学生丁特起上书力辨,以谓边报每急,事未可知,坚壁清野,在今日立不可缓,不应辄罢,仍乞以在城兵尽屯城外,以待敌至,使无缘遽犯城壁。并守御八策献。书下枢密院,大臣阻难,不行。是夜二更,马纲还报,金人已渡河。大臣犹未之信,再遣使臣刘词,将步骑三百出封丘门远探。
  二十日,刘词远探星驰而还,云:“兵次陈桥,为金人掩杀,伤者几百人。”大臣始仓皇,而计无从出矣。是日增置都大提举京城四壁守御使官吏,以枢密聂昌领之。
  二十一日,诏罢诸司庶务,专以应副军期为主。遣使交割东北地界,以通和国信使为名,同枢密使聂昌使河东,门下侍郎耿南仲使河北。
  二十二日,耿南仲、聂昌偕金使王芮一十三人等出国门。时金兵已压境,大臣尚执和议,苦无经画。著作郎胡处晦作长歌切中时病,其词云:“天边客子未归来,玉关九门何窄塞。大臣裂地过沙场,铁骑凭河又驰突。官呼点兵催上门,居民衮衮闾巷奔。请和讳战坐受缚,乌用仓卒徒纷纷。黄河一千八百里,沙寒树长险难恃;官军观望敌如烟,筏上胡儿履平地。大臣持禄坐庙堂,小臣血奏交明光;胡儿笑呼一弹指,公卿状如鹿与獐。明明大汉亦有臣,谁谓举国空无人贾生绝口休长恸,用者不才才不用。”
  二十三日,命保甲、军人、百姓、僧道等上城守御。其势日益紧急,执政直宿聚议,亲视诸城。又置四壁弹压提举官各一员,都统制官各一员。提举东壁王时雍,南壁舍人李擢,西壁侍郎邵溥,北壁给事安扶。统制东壁辛康宗,南壁高侍,西壁张捴,北壁刘衍。其余诸门,弹压统制官不可殚记。又命刘延庆提举西壁,刘韐副之。
  二十四日,王琼、郑建雄勤王之师八千人到阙,上令此兵驻紥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