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时石豫为中丞,其门人陈确贤士也,夜过豫,问豫曰:中丞岂可坐视。豫曰:少待数日,看行与不行。未几,豫招确,谓之曰:前夕之言今早已纳札子矣,上甚喜。乃是乞诏州郡仍置崇宁观。
崇宁三年四月,大内火,宰辅请以司马光等三百九人姓名大书刻石于文德殿门,谓之元党人,凡元符三年应诏直言人为邪等,附党籍于刑部,云以禳火灾。其年罢科举,颁三舍法于天下。
王安石配享文宣王庙庭,坐颜孟之下十哲之上,驾幸学,亲行奠谒,或谓安石巍然而坐有所未允,蔡知院元度曰:便塑底也不得。
四年正月,元度引兄嫌,以资政知河南府,送车塞道,凡三日始见绝宾客,然后得行,禁中给赐之人络绎于路,观者荣之。
明年彗星见,其长亘天,禁中窗户洞明与其他处不同,连夜诏毁文德殿门石籍,宫门方开,有旨取刑部籍入,或云亦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