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象万物之情也。
经所以有五何?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
《五经》何谓?谓《易》、《尚书》、《诗》、《礼》、《春秋》也?《礼?解》曰:“温柔宽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词比事,《春秋》教也。”
《春秋》何常也?则黄帝已来何以言之?《易》曰:“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理,万民以察。”后世圣人者谓五常也。《传》曰:“三王百世计神元书,五帝之受录图,世史记从政录帝魁已来,除礼乐之书三千二百四十篇也。”
●卷九
○嫁娶
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为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妇。《易》曰:“天地氤氲,万物化淳。男女称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礼?保傅》记曰:“谨为子嫁娶,必择世有仁义者。”
礼男娶女嫁何?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
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曰:“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阳数奇,阴数偶。男长女幼者,阳舒,阴促。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故《礼?内则》曰:“男五十壮有室,女二十壮而嫁。”
七岁之阳也,八岁阴也,七八十五阴阳之数备,有相偶之志。故《礼记》曰:“女子十五许嫁,笄而字。”礼之称字,阴系于阳,所以专一之节也。阳尊无所系,二十五系者,就阴节也。阳舒而阴促。三十数三终,奇,阳节也。二十数再终,偶,阴节也。阳小成于阴,大成于阳,故二十而冠,三十而娶。阴小成于阳,大成于阴,故十五而笄,二十而嫁也。
一说《春秋梁传》曰:“男二十五系,女十五许嫁,感阴阳也。”阳数七,阴数八,男八岁毁齿,女七岁毁齿。阳数奇三,三八二十四,加一为五而系心也;阴数偶,再成十四,四加一为五,故十五许嫁也。各加一者,明专一系心。所以系心者何?防其淫佚也。
《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徵曰玄,故不用雁。”贽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纳徵,玄、束帛、离皮,玄三法天,二法地也,阳奇阴偶,明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以为庭实。庭实,偶也。《礼?昏经》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皆用雁。纳徵束帛、离皮。”
纳徵词曰:“吾子有加命,贶室某也。有先人之礼,离皮、束帛,使某请纳徵。”上某者声名也,下次某者使人名也。女之父曰:“吾子顺先典,贶某重礼,某不敢辞,敢不承命!”
纳采词曰:“吾子有惠,贶贶室某,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纳采。”对曰:“某之子蠢愚,又不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
天子下至士,必亲迎授绥者何?以阳下阴也,欲得其欢心,示亲之心也。夫亲迎轮三周,下车曲顾者,防淫佚也。《诗》云:“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礼?昏经》曰:“宾升,北面奠雁,再拜拜手稽首,降出。妇从房中也,从降自西阶。揖御妇车,授绥。”
遣女于祢庙者,重先人之遗支体也,不敢自专,故告祢也。父母亲男女何?亲亲之至也。父曰:“诫之,敬之,夙夜无违命。”女必有端绣衣若笄之。母施襟结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父诫于阼阶,母诫于西阶,庶母及门内施ひ,祭纟由以母之命,命曰:“敬恭听尔父母言,夙夜无愆。”视衿ひ。祭去不辞,诫不诺者,盖耻之,重去也。
《礼》曰:“嫁女之家,不绝火三日,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感亲年衰老代至也。《礼》曰:“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授绥,姆辞曰:“未教,未乞与为礼也。”始亲迎,于词曰:“吾子命某以兹初昏,使某将请承命。”主人曰:“某故敬具以酒。”父命醮子,遣之迎,命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曰:“诺,惟恐不堪,不敢忘命。”
娶妻不先告庙到者,示不必安也。婚礼请期,不敢必也。妇入三月,然后祭行。舅姑既殁,亦妇入三月,奠采于庙。三月一时,物有成者,人之善恶可得知也。然后可得事宗庙之礼。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