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最工,宁波、奉化大木最工,木匠中又有圆曲一色,如做交椅、凳桌之类。

  高季迪撰苏州府上梁文,为御史张度(广东人)所奉,与知府魏观等俱罹极典。

  砖城北甲、乙、丙、丁、戊五库与天财承运等库,惟天财库赃罚银、香料等项最富。砖城内文华殿南是内承运库,以藏银、绢。除岁用外,其余皆入内女官库。云南各处矿银各闸辨银,岁进若干,各入女官库。其各处折粮银,有一顷入太仓,以备边用,岁送西北诸处三十余万两。

  景泰间废储之议,自广东指挥王弘发之。其谋出于江学士渊。当时诏草有云:“父有天下,传之子乃何?”文渊之语:天降下民作之君,则陈循之言。当时以为妙对。后文渊家居,与揭侍郎家争田不胜,遂诉于朝。其中有云:“父有天下,传之子实有。”以发之。发之以自邀功。可谓自实其罪者矣。

  英庙复辟,群臣奏请建储,初云:“复立元良。”盖专言今上。王文之子改云:“选立元良。”后迎湘之说,实基于此。岂文等自以罪逆深重,无面目见上,故妄意欲选立耶。可谓自取诛灭矣。

  正统十四年,驾幸土木。成国公朱勇军驻鹞儿岭。有旨征还,勇以虏薄岭口,我军一撤虏即至矣。上不从,遂内徙。虏至,驾陷时,驾下营平地,四面皆山。

  兵部尚书邝野,一曰与恭顺侯吴某取五军军数。恭顺闻于上。邝走谢。以军之数非外人所预知。此祖宗旧制。

  正统十四年十一月,此虏以六骑犯河间。时都御史陈镒、御史姚龙等应赴失期,合城宵遁,渡滹沱河断桥,结三营以待。舍坚城而屯旷野,可谓无谋之甚矣。城中留者惟七十余家。

  景泰七年,征铜鼓等处苗蛮。兵部尚书石璞总督军务,工部尚书王永寿提督军务,侍郎一人,太监六人,郎中二人。总兵方英以京军千余至南京发将,调各处军八万征进,中军都指挥董梁以五哨从公入进。其苗民所居凡十四寨,每寨二三千人,大率柔脆之兵。远劳天兵,所费过多,非所宜也。

  景泰七年,黄萧养反。黄萧养以强盗禁广州狱。时无赖子弟若干人系狱,狱吏与之索钱不可得,尽置之重刑,与萧养同处。因相通谋,置兵器于饮食中。后劫牢出,啸聚为乱。有都指挥王清被擒,尝临城劝降萧养。所为诏文,疑出其手。后死,以阵亡闻。亦在褒赠之列。

  修撰岳正(字季芳)之入内阁,太监牛玉所荐也(墓志作王翱荐)。正父某指挥与牛玉善,故数称荐正,于天顺元年五月十一曰入阁。先一曰,英庙召至文华殿,喜其此人。又所亲擢第三人,令与吕原协同办事。入阁仅一月,前后宣召无虚曰。正以天下事自任,即语上俗乞解曹石兵柄。上令往谕之,正即亲往,道所以保全之意。石骇之,诣上恸哭乞哀。上云:“非干朕。岳正言汝二人有谋反意。”故尔由是二人怨正。

  某月某曰,有人于左顺门进一本,假给事中李秉彝出名,内具详晶曹吉祥、徐有贞等数人善恶。内云:“曹吉祥之权不减王振,而曹钦之恶不减山林,独石亨不与时,有贞闲住。”吉祥怒,令京师太索,且劝上榜示必得其人逮捕。至者颇众。正自云与吕原、许彬诸人劝止。

  罗绮都御史,其爱妾石亨之妹也。绮外除,以亨为内援,且以银千两赂吉祥,求转京职。吉祥云:“此易事。但欲汝阴索徐有贞事来告,不患不得也。”罗竟无所报。

  岳正之被黜也,颇以饶舌之故。上尝疾视之,曰:“岳正敢多言,乃尔耶?”后以家事田亩之类,为曹石所诉,出为钦州同知,寻以逗遛发充军。曹石败,放回原籍为民。

  云南木邦宣慰司、龙川宣抚司俱有宝井出宝石。宣抚司囊行美是妇人,名颇,与宣慰作抗,不能屈服。

  五月初九曰罢西厂,上使御马监太监汪质即西厂审问妖尼。遂以校尉百人与质专以伺察为事。而百户韦英为质鹰犬,遣人四出,所得赃吏一二。然自达官以下,许先报后闻,凡文官无辜受其屈辱者甚多。御史黄本以道遇韦英失敬,遂为英鞭挞不可言。左都御史李实迎候风旨惟恐或后,复与英结为父子,恬不为耻。自后尚书以下,人人自恐,至内官黄旸等亦受窘迫。旸等擿内阁商辂等及六部尚书同曰奏质年幼不识世务,韦英奸恶小人,害及无辜,有伤正体。上即曰令革去西厂官校,各回原卫,着役汪质入内。十二曰,着黄旸过南京,陈祖生降一级往凤阳。十六曰,调尚宝卿朱辉为四川某府同知,汪景昂等四人为礼部郎中等官。

  仁宗在东宫时,监国为汉府所谮。盖太宗初有易储之意,而高煦实觊觎之故也。于是使给事中胡氵荧往伺察仁宗,令书其不轨事以闻。时梁潜、黄淮、杨士奇等皆东宫官,善于保护,教太子守礼法。而氵荧亦不敢曲意上承,回朝但言皇太子敬天孝亲。上意稍解后,终见谗,乃征诸东宫官悉下狱。士奇引咎得免。黄淮等系狱十年。潜语家人云:“此长麻线也,不足多虑。”后竟被害。

  国朝修《永乐大典》,亦宋朝修《册府元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