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崇贵出外;讲毕,然后入。

  按原本脱去「侍太子」三字。

  秋七月戊申朔

  十七日(甲子)

  缅酋莽猛白欲尽杀永明王从臣,遣人来邀。缅人来邀当事大臣渡河议事,皆辞不行。

  十八日(乙丑)

  缅酋又遣人来曰:『蛮俗贵诅盟,请与天朝诸公饮咒水』。缅使曰:『此行无他;我王虑众心不善,请饮咒水后,令诸君皆得自便贸易,资生计耳。不尔,我国安能久奉刍粟耶』!

  十九日(丙寅)

  马吉翔、李国泰邀诸臣尽往;至则以兵围之,令诸臣以次出外,辄杀之。于是松滋王某及武臣沐天波、马吉翔、王维恭、魏豹、马雄飞、王启隆、蒲缨、王自京、龚勋、陈谦、吴承爵、安朝柱、任子信、张拱极、刘相、宋宗宰、刘广银(一作益)、宋国柱、丁调鼎、文臣邓士廉、杨在、邬昌期(一作琦)、邓居诏、任国玺、裴廷谟、杨生芳、潘璜、齐应巽(一作选)、郭璘、张宗伯、王祖望、王升、内臣李国泰、李茂芳、杨宗华、杨强益、李崇贵、沈犹龙、周某、卢某、曹某等凡四十二人俱被杀;惟都督同知邓凯以伤足不行,获免。

  诸臣既去,缅人复以兵三千围行在;大呼『尔诸臣可以俱出饮咒水;有不出者,乱戗攒刺之』。众犹豫,既无寸兵可以相持,又虑帝与宫闱有失;延久无可为计,遂出。出则三十人缚一人,骈斩之。帝闻之,与中宫皆欲自缢;内侍之仅存者奏曰:『上死固当,如国母年老何!且既亡社稷,又弃太后,恐贻后世之讥!盍姑缓,以俟天命』!帝乃止。已而缅兵入宫,搜财帛;宫中二贵人自缢,宫女及诸臣妻缢树者累累如果瓜然。

  永明王与宫眷止存二十五人。

  帝与太后以下二十五人共聚一小屋中,惊惧无措。已而通事引缅官来护守;惟曰:『不可伤皇上与沐国公』!时遍地横尸,缅官请帝移沐天波守居之室;大小止存三百四十余人,哭声闻于一、二里外。三日断火食,寺僧私进粗粝,赖以得饱。

  且知诸臣之饮咒水者俱为所杀,而沐天波及王升、魏豹、王启隆等各击伤缅兵数人,其死倍惨。

  于时被杀及自缢有姓名可纪者:吉王某同妃自缢,杨、刘二贵人、松滋王妃俱自缢;姚文相、黄华宇、熊维贤、马宝二、差官赵明鉴、王大雄、王国相、吴承胤、朱文魁、吴千户、郑(一作邓)文远、李既白、凌云、严麻子、尹襄、朱议漆、王国玺、内官陈德远等一十八人。

  皇亲王国玺妻及诸臣妻女自尽者,不下百五十人。而吴承爵妻某氏先缢,子女乃自缢。姜世德妻自缢。王启隆妻吴氏、妾周氏既缢,太监李从龙救之;吴曰:『尔与吾夫厚,当趣我死;奈何救耶』!卒缢死。齐环妻某氏抱子赴水死。马吉翔第四女哭曰:『吾父在世,不知作何等人!如今已死,人犹骂耶』!缢数次,乃绝。

  二十一日(戊辰)

  缅人修葺原所,请帝还居之。

  二十五日(壬申)

  缅人进铺陈、银米等物于帝;且致辞曰:『吾小邦王子,实无伤害诸臣之心(一作伤犯)。因各营杀戮村民,民实怨甚(一作民怨实甚),乃甘心于诸臣以快其忿也。幸无介介于小邦』!帝颔之而已。

  帝病甚,所存大小男女无不病者,死亡相继。诸臣之由陆而逃避者,离缅约半月程,住四、五日,皆为缅人所屠;有姓名可纪者:岷王朱蕴生、姜世德、马九功、潘世荣、危存礼、向鼎忠、温如珍、刘九皋等。其孑身无累者,去缅一月程,方住一小国中;缅人以兵洗之,擒其王归。而未乱时以病革者,潘琪、齐环、米仲、王伟、瑞昌王、刘荩忠、徐凤翥并内臣数人。

  闰七月戊寅朔

  十一日(戊子)

  李定国复以舟师攻缅索王,反为所败;定国与白文选俱引还。

  缅酋弒兄自立,虑诸蛮不服,欲示威;因集兵杀沐天波等,然后出兵与定国战。定国以十二舟济师;风发,覆五舟,急引还,屯黑门坎(「蛮司合志」)。

  九月丁丑朔

  大清兵剿闯贼余孽,郝摇旗等弃夔州屯万县。

  冬十月丁未朔

  大清杀郑芝龙于柴市;郑氏子孙在京师者,无少长皆死。

  十一月丙子朔

  十八日(癸巳)

  帝召都督同知邓凯入,谓曰:『太后病矣!未知骸骨得归故里否』?又曰:『白文选未封亲王、马宝未封郡王,我负之!滇、黔百姓,我师在彼,苦了多年;今又不知何如』!

  李定国既败还,白文选军在后,引而北;定国使其子嗣兴追之,以观去向。文选部下勒兵回,向嗣兴;嗣兴怒,亦勒兵迎之。定国遽召嗣兴还,曰:『兄弟数十人,今惟存我与彼;何忍更相戕!吾前所□尔随之者,冀其悔而复回,仍与吾并力也;既勒兵相向,念已绝矣!任彼所之,吾自尽我事可耳』。遂率所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