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何敢轻拟?伏乞敕下法司,速行议罪正法,以明妖说、以杜乱源。至月光虽不知情,但同宿不首,难免池殃。臣更有请者:臣等身受国恩,颇知忠义;一片赤衷,弗能默然。乾坤何时也?辇毂何地?忍容此妖僧起衅?况民愚兵悍,易于煽乱。尤望皇上严整缉访之令,密为慎重之举。倘妖僧所闻不虚,关乎国运岂渺小哉!臣等誓不与共戴天矣』!有旨:『这妖僧大悲言语闪烁,着法司会同府部科道官审明察夺』。

  解学龙再上从逆诸臣罪案,兼请停刑;允之。学龙奉诏,拟周锺、光时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诸人皆候补小臣,受伪无据,仍执前律。当是时,马、阮必欲杀周锺;学龙欲缓其死,谋之次辅王铎,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请停刑。铎即拟旨,褒其「详慎平允」。士英闻之大怒,然时已无及。

  十二日(丙申)

  高杰部将攻睢州,旁近二百里,老弱无孑遗。许定国大惧,奔考城;寻降于大清。

  御史刘光斗疏请鉴别大臣;有旨:『衰颓庸钝者,自行引退』。

  起郭如闇为给事中、周昌晋为御史。

  起虞大复为浙江台州兵备副使。

  赠故辅李标少传。

  夺四川巡抚马干职,提讯。

  荫方孝孺系孙某五经博士。

  十三日(丁酉)

  礼部尚书钱谦益、户部右侍郎甲绍芳各疏辨大悲、月光等事;俱奉俞旨。

  时当灯夕,帝躬自张灯。太监韩赞周曰:「天下事正难措手,卧薪尝胆,犹恐不胜;乃躬此琐屑事乎』!帝曰:『天下事有老马在,汝不必多言』!史臣曰:时中原郡县尽失,诸镇权谋无统;左良玉拥兵上流,跋扈有异志。而马士英贪鄙无远略,独握大柄;内倚中官田成辈,外结勋臣刘孔昭、朱国弼、柳祚昌、镇将刘泽清、刘良佐,而一听阮大铖计,尽起「逆案」中杨维垣、虞廷陛、郭如闇、周昌晋、虞大复、徐复阳、陈以瑞、吴孔嘉,其死者悉举赠恤,而与张捷、唐世济等比。若张孙振、袁弘勋、刘光斗,皆得罪先朝,复置言路为爪牙:朝政浊乱,贿赂公行。四方警报狎至,士英身掌中枢,一无筹划;日以筹正人、引凶党为务。大僚降贼者贿至,辄复其官;诸白丁隶役输重赂,立跻大帅。都人为语曰:「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刑赏倒乱,以迄于亡。

  时人语曰:『金刀(刘孔昭)莫试割,长弓(张捷)早上弦;求田(田成)方得禄,买马(马士英)即为官』。

  南京童谣云:『一匹马,走天下;骑马谁?大耳儿』。又一对联云:『闯贼无门,匹马横行天下;元凶有耳,一兀坐扰中元』。

  禁宗室不得入京。

  起升邹之驎为应天府丞、马思理左通政添注、张时畅尚宝司丞。

  十六日(庚子)

  府部等官俱集中府会审大悲。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夹三十扛,惟念「观音、韦■〈马犬〉」数声。审毕,随收监。法司拟大悲妖言律,决不待时;月光杖责释放。奉旨:『依拟』。

  阮大铖与张孙振谋诛东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诸臣拥立潞王,可一网尽也。因造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之目,书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吴甡等名,纳大悲袖中;海内人望,无不备列。钱谦益先已上疏颂士英、且为大铖讼冤修好矣,大铖恨不释,亦列焉。将穷治其事,狱词诡秘,朝士皆自危;而士英不欲兴大狱,乃第当大悲妖言律斩而止。

  是时,阮大铖辈日夜为罗织之谋;大悲事起,正中其机。招内所供「议保潞王」及看语「或为目前之报答、或为日后之居功」,「又倘妖僧所闻不虚,关乎国运」及「不共戴天」等语,其包藏祸心,不可窥测。况大铖及李沾、杨维垣、袁弘勋等朋比密谋,捏造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七十二菩萨等名,编粘街衢,以耸动朝端。原旨所有云「被擒之日,即有匿名之帖、与相照应」;盖即指此也。幸会审日经无扳招,其谋始沮。

  十八罗汉,则指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吴甡、张慎言、徐石麒、郑三俊、黄道周、解学龙、吕大器、练国事、路振飞、袁继咸、易应昌、徐汧、金光宸、郭维经、侯峒曾;五十三参,则指许誉卿、詹兆恒、姚思孝、华允诚、叶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维典、陈子龙、熊汝霖、游有伦、成勇、黄澍等;七十二菩萨,则指王志道、刘同升、赵士春、姜采、金声、沈正宗、张采、熊开元、张有誉、马嘉植、沈宸荃、乔可聘、郭贞一、刘宗周、吴嘉允、黄端伯、祁彪佳、张国维、何刚、钱柟、王孙蕃等:凡海内人望,搜罗无遗。

  张孙振具疏,特纠中书文震亨,直欲以之为汪文言矣。缮写竟,呈马士英;士英谪官时,与震亨曾以诗文往来,遂力止之。文即休致归里。

  「五小史」云:大悲非真大悲,乃吴僧大悲之行童,从大悲往来钱谦益、申绍芳家者。故质对时,但知有牧斋、青门而已。

  侯方域与阮大铖书云:『执事忮机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