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至史宅。
二十日读《通鉴》二百二十三卷(起广德元年秋,迄永泰元年冬)。仆固怀恩辨寃一疏理直气壮,未可以叛臣而并议之。泽潞节度副史李抱真以山东有变,上党为兵冲,而离乱之馀,土瘠民困,无以赡军,乃籍民每三丁选一壮者,免其租徭,给弓矢,使农隙习射,岁暮都试,行其赏罚。比三年,得精兵二万。既不费廪给,府库充实,遂雄视山东。由是天下
称泽潞步兵为诸道最。
二十一日看《艺舟双楫》一卷半,皆论书之文。
二十四日祖母大祥,提于是日除服。
二十五日黎明偕大兄下船,至上店谒宗祠,笾豆陈列,祖嘏雍容,大有古意焉。掌灯返。
二十六日为王重光村翁撰骈体寿序一篇。
二十七日崔子禺自鄂来,带到《明史》一部,缺去末本,即写信致徐伯父,恳其设法补足。
二十八日往青果巷赵宅拜寿。批韩文七篇。
二十九日读《通鉴》二百二十四卷(起永泰元年闰十月至大历八年)。批韩文六篇。
看《艺舟双楫》一卷毕。
十二月初一日读《通鉴》二百二十五卷(起大历九年至十四年)。德宗初政极有可观,使始终得贤相以辅之,当不亚贞观之治。阅《东原集》卷六,皆论水道之文。善长虽依经附注,不言《水经》撰自何人,《唐书•艺文志》始以为桑钦撰。钦在班固前,固尝引其说,与《水经》违异。善长于经文“涪水至小广魏”,解之曰:小广魏即广汉县也。于“钟水过魏宁县”解之曰:魏宁,故阳安也。晋太康元年改曰“晋宁”。然则《水经》上不逮汉下不及晋初,实魏人纂叙无疑(摘《水经注序》)。灯下阅雷浚《说文引经例辨》上卷。浚字深之,吴县人。今尚存所著书闻有四种,余曾见其《说文外编》十六卷,此亦其一种也。序云《说文》引经之例有三:一说本义,所引之经与其字之义相发明者也;一说假借,所引之经与其字之义不相蒙者也;一说会意,所引之经与其字之义不相蒙,而与其从某从某某声相蒙者也。
故取《说文》引经九百六十有五条分为三科云云。其书明晰而精核,洵为读许书者所不可少。
本义科有一条云:“祘,明视以算之。”《逸周书》曰:“士分民之祘,均分以祘之也。”段氏玉裁曰:“今《逸周书》无此语,当在亡篇内。”又曰:“或曰:本典解‘均分以利之’,即此句也。”复按:或说是也,《说文》古本当云:“《逸周书》曰:均分以祘之。士分民之祘也。”
上句引古,下句乃许释《逸周书》语。今《说文》两句既误倒《逸周书》,又误祘为利,遂急索解人不得矣。精确之至。
初二日读《通鉴》第二百二十六卷(起大历十四年至德宗建中元年)。协律郎沈既济选举议云:“夫安行徐言非德也,丽藻芳翰非才也,累资积考非劳也。执此以求天下之士,固未尽矣。今人未土著,不可本于乡闾;鉴不独明,不可专于吏部。臣谨详酌古今,谓五品以上及群司长官宜令宰臣进叙,吏部兵部得参议焉。其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属,许州府辟用。
其牧守将帅,或选用非公,则吏部兵部得察而罢之,罪其私冒。不慎举者小加谴黜,大正刑典。责成授任,谁敢不勉。”刘晏于扬子置十场造船,每艘给钱千缗。或言所用实不及半,虚费太多。晏曰:“不然。论大计者固不可惜小费,凡事必为永久之虑。今始置船场,执事者至多,当先使之私用无窘,则官物坚牢矣。若遽与之屑屑校计锱铢,安能久行乎?异日必有患吾所给多而减之者。减半以下犹可,过此则不能运矣。”批韩文五篇。阅《东原集》第七卷,皆论历算之文,未细看,接阅第八卷两篇。接徐受之信。
初三日读《通鉴》第二百二十七卷(起建中二年夏至三年)。批韩文十篇。看《东原集》第八卷,皆论性之文。先生之意,以宋儒以虚灵复初论性,为糅于异学之言,不可为训。
根据《孟子》兼举理义材质反复证明,较程子论理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理不明之说,尤有把鼻。愚意千古论性,其旨莫明于《孟子》,亦莫详于《孟子》。学者但取《孟子》而熟玩之,贯通之,自可豁然于本初之理。宋以后陈陈相因之语录虽置而不观可也。发少甫信。
初四日读《通鉴》第二百二十八卷(起建中四年春,至冬十月)。批韩文七篇。叔和学生来谈,遂达暮。看《东原集》第九卷。《与某书》云:“君子或出或处,可以不见用,用必措天下于治安。宋已来儒者以己之见硬坐为古贤圣立言之意,而语言文字实未之知。其于
天下之事也,以己所谓理强断行之,而事情原委隐曲实未能得。是以大道失而行事乖。”又云:“圣人之道,使天下无不达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又云:“圣贤之道德即其行事,释老乃别有其心所独得之道德,圣贤之理义即事情之至是无憾,后儒乃别有一物焉,与生俱生而制夫事。古人之学在行事,在通民之欲、体民之情,故学成而民赖以生;后儒冥心求理,其绳以理严于商韩之法,故学成而民情不知。天下自此多迂儒。及其责民也,民莫能辨,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也。”
初五日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