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较今年之征已省三分之一,即官车之糖现有部价支领,谁敢阻挠;而佃丁亦不必拘每甲一石之议,可以少纾贫民衣食之资矣!据卑县臆见,官车与民车均派,官田与民田匀办,再为分别水田、旱田之轻重。约计官民之车百张为率,可得糖一万石。官佃田园八千三百九十一甲,文武官田一万六十二甲九分,就田匀派,以审乎轻重之宜。毋误赋,毋厉民,立一时之计,垂万世之规则,小民颂德,下吏沾仁,共为不朽矣!

  (四)

  一、康熙中诸罗县知县李麒光条陈台湾事宜文:有曰官佃之田园尽属水田,每岁可收粟五十余石,郑征至十八石,十六石又使之办糖麻豆草油竹之供。文武官田园皆陆地荒埔,有雨则收,无雨则歉,所招佃丁去留无定,故当日岁征粟十二万有奇。官佃田园九千七百八十二甲,徽至八万余石;文武田园二万二百七十一甲,仅征四万石,亦因地以定额也。

  (五)

  同立约字人南社番通事孩武力,土目老台湾,甲头沙末陈仔、佛仔,白番加腊万、富仔等,有承祖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南势底,东至埔姜仑,西至海,南至旧虎尾溪,北至新虎尾溪,四至明白为界。自雍正八年间,阖社众番贌卖与张陈石番银四百两,将四至内荒埔付与银主前去给垦招佃,升科纳课,掌管收租,永为己业,年约纳社饷银一百一十六两。张陈石共三户,即今之张金兴、陈国辉、陈美植,各自另立芳名,分界管业。张金兴得一大股,年纳社银四十两;陈国辉得一小股,年纳社饷银三十六两;陈植美得一大股,年纳社饷银四十两,照贌约内分纳,无增无减,相安无事历有年。所绿孩意务、蛤肉等积欠公项,向借不遂,于上年十一月十七日,架以作垦侥榖等事呈控,兹凭公亲蓝王、施堑理付调处,劝辉等出员大八十个,以给肉等众番准为洗找之资。二比俱各允服甘愿,理合具呈和息,遵依销案。自此以后,宜照贌约内该社饷银一百一十六圆,历年照股额份下贴纳,不得增多减少,亦不得藉端滋事,致失和好。今欲有凭,同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约字内银八十个完足,再照。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日。

  御史

  蓝玉加腊田

  公亲

  施堑龟蹈

  他年

  代书眉哮卢立

  哮腊蛤肉允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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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龟蹈旧通事孩意务蛤肉大工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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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目老台湾孩膀女

  富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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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哮同立约字南社番白番蛤肉荖

  蹈仔蛤肉卯

  陈仔沙女

  甲头孩意务目眉

  沙末巴腊

  佛仔巴哮仔

  孩巴难大班

  猫山■〈阝宅〉

  小狗

  眉礼

  (六)

  同立垦田约字圳主潘涵源、业主许光盛等。窃谓开疆拓土,宜资沟浍之功;辟地为所,当藉水源之利。缘源备本雇工,自赤土窟白石溪开筑大圳,透出枋山庄引灌田亩;盛见其水源浩大,欲以埔地易水。爰是托中邀同圳主相议,愿将明买枋山庄何、张两家田业山埔全段,踏出半段,东至大仑分水王家毗连界,西至坑底旧田界,南至顶上无尾仑透横路界,北至蔡家湖底田头横路界,四址同中踏明,立字分管。随将埔地半段交付涵记掌管,开辟成田,收租纳课,永为己业;圳主亦将圳水分付盛记永灌田亩。庶几因水利而共利之,指日成良田万顷,无使诸山荒而久荒也,终年收香稻千仓。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垦田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即日同中光盛明踏埔地半段,交付涵记掌管,任从开辟成田,弗敢阻挠,声明,批照。

  一、批明:涵记圳水付盛记灌■〈氵阴〉,自己田亩水尾仍归圳主收回,不得私漏,声明,批照。

  光绪六年九月日。

  代笔刘吉人

  为中蔡文和

  圳主潘涵源

  同立垦田约字

  业主许光盛

  (七)

  福建台湾海防总捕分府、加一级功加二级余功四次洪,为凛遵宪断,垦给示谕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蒙本道加四级记录十四次梁批:据寡妇王氏,孤民黄赏、黄惠等状呈前事,词称:痛氏遵断阄得打廉庄租,自二十九年给垦,四十三年开垦,五十年报课,户名黄元。缘与番接壤,迨五十二年与番定界,分圳南、圳北,立有合约。圳北纳国课,圳南贴番粟,又有贌约。不料伯黄仕卿藐法抗断,兜留垦单合约,唆佃阻租,不容管业。经控告,蒙仁恩照原断造册钤印。但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