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定界。今给付与张天球叔前去自备工本开凿水圳,招佃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三面言定三年之后,开垦成田,定例每甲并年配大租粟四石正,经明丈五分零一毫四丝正,年配纳垦首大租粟二石零六合正,年清年款,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大租者,听垦首招佃收抵,不得阻挡。其田因佃户自凿水圳,工本浩大,日后价值千金,郎、正等永不得加增租粟,亦不敢滋事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给招佃垦字纸一纸,付与永远收存,照。

  即日收过埔底垦字银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其地不拘园头园心,欲要开凿,无分公私水圳,通流灌溉,不得阻挡刁难滋事,批照。

  道光十年正月日、上字第四号。

  代笔人李永成

  同立给招佃垦字人张居郎

  潘奈正

  (七四)

  立招垦永耕字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承父遗下石埧一所,土名石角东门外河背,东至圳崁为界,西至溪唇,南至礜外河唇为界,北至吴应标田为界,四至界址踏付分明。原带坡圳水灌溉足荫,情因工力浩大,不欲自垦,前来招得佃人刘连魁出首承垦。当日三面言定,备出石埧埔底银六大元正,即交亲收明讫;其埔地界即付连魁前去自备伙食、工本、农器,垦筑成田,三年以后,递供纳大租榖三硕正,按早晚二季均纳,丰凶两无加减,亦不得湿冇抵塞。其隘番口粮系垦首自理,不干佃人之事。若佃人另创别业,转退他人,务须声明垦首认佃。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招垦永耕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顺昌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再批明:北至仕直田为界,批照。

  批明:咸丰三年十月十二日,刘徐氏同夫弟连芹,将西畔之水田自愿托中出卖于族弟妇刘管氏前去永远管业,日后任从分垦各管,各不得侵界,声明,批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五月日。

  代笔人刘海辉

  立招垦永耕字人□□□

  (七五)

  立给垦约字人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明向隘番总给垦石角窠、青埔四围一带,经蒙分宪张示建庄开辟,穿凿陂圳,招佃垦耕,已成田业,理合给垦付佃执凭。兹将庄北栅竹围角沟背西片埔园一处,东至吴逢春埔为界,西至山面为界,南至叶家埔为界,北至吴逢春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自本年起,议定每年此业实纳大租榖四石正,即日将此业尽界给付佃户刘连魁前去自备工本,开垦成田,引水灌溉,永为己业。递年供纳垦首大租榖四石正。早晚均纳,丰荒、阔狭两无加减。其隘番租系垦首自理,不干佃户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给垦约一纸为照。

  即日垦首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六月□日,给垦约人垦首同男苏顺昌悉。

  光绪辛巳七年十月批明;此垦内之大租原四石,因欠佃人刘连魁香祀会银,情愿减收二石六斗。嗣后每年供纳大租一石四斗正,批照。

  (七六)

  本宅有荒埔一所,址在新埔庄六块寮,土名三股埔,东至埤沟界,西至车路界,南至柯达亨园界,北至柯连亨园界,四至界址明白。今给与七头家庄佃户柯尔典自备牛工种籽,前去开垦成园,年暂配纳租银三角九辫,历年完纳;俟三年耕种以外,即按甲清丈,需纳课租,不得紊乱庄规,侵欠大租。如有不法窃藏匪类,抗欠大租,听业主吊佃别耕。合付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十三年二月日给。

  业主施□□

  (七七)

  立给垦字业主杨万泽,照得管下武鹿庄西有荒埔水窟一处,东至林宅田界,西至周宅田界,南至颜宅田界,北至蔡宅本厝地界,四至为界详明。经前年间,佃人蔡贞明、蔡贞吉侄成、团等开垦成田,丈明二分五厘,配食武鹿庄前沟水灌溉,兹据前来给垦为凭,时备出埔底银八大员正,即日交过业主收讫。每年至六月冬成,输纳本业主大租粟二石正,不得短欠,给出完单执照。其田永远以为蔡贞明等己业。此系业佃相安两愿。今恐无凭,合立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银八大元正足讫,再照。

  道光十四年三月日给。

  业主杨□□

  代书人杨文德

  (七八)

  立招垦石埔永远管业字族叔宁寿,先年有承父遗管八分仔崁下田埔一处,除原成已管外,尚有畸零石埔格一小块,四至界址原有,各自老界分明。兹寿因乏力自辟,亲来招得族侄与宗出首承垦,即日实备有埔价银五员正,交寿收讫。当面言定,随将此承遗埔格依老界,踏交与兴宗侄,自行备资器开辟成田,任从子孙永远管业。保此石埔委系父遗之业。原带大分输纳租榖物业,并无额外加征,异日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