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至溪,北至大仑尾崎仔头倒水为界。

  乾隆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给。

  业主□□□

  (一三)

  立批业主本宅置粮田庄地一所,土名大溪墘中兴庄前田,犁分一张半,带圳水一分半灌溉,东至东势屋墘古路透溪为界,西至林养田为界,南至溪为界,北至埔顶车路为界,四至分明。今有佃姜殿高自己前来给出垦单,子孙永远管业,领批耕作,逐年租榖随年情丰凶,早季收成完竣,凭宅照例一九五抽的。其租粟车至本馆交纳,以凭供课,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听本宅另招耕纳,以免误课。每年未有抽的,不得擅自私相粜卖,亦不得窝藏匪类开贴等情;如有查出,禀官究逐,不得徇情,合批,付执为照。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日给批。

  (一四)

  给垦批人猫哩锡口庄业主何周沈,先年有明买锡口庄番林埔地一所,年纳番地租有据,经升科报课在案。今有王福秀前来认佃,坐址于中坡山脚,南至简立哥,北至藩贤哥,西至沟,东至厝地,四至分明为界。秀哥自备工力、农具等项,前去垦耕成田,跟同踏明现田八分,登带大租六石四斗,逐年运到公馆,当风扇净交纳,不得少欠升合。其田候通庄清丈,除八分以后伸出,田底甲声再按庄例四六均分,业四佃得六,不敢异言阻执。仍在庄各安事业,不许窃匪聚赌、酗酒打架等情;如有等情,刻即鸣官究逐。倘若别图生理,欲转退他人,须向业主言明,不得私相授受。口恐无凭,立给垦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十七年二月日给。

  (一五)

  立给垦字人业主杨管下武西堡,坐落土名罗厝庄前有荒湳地一片,兹因不成片段,诚恐久荒累课,兹招到佃人黄定前来给垦开荒。业主经丈田七分,年带纳大租粟五石六斗正,其荒湳地随即踏明界址,东至自己及邱家二人田为界,西至湳岸为界,南至邱家田尾荒埔为界,北至自己出水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交付黄定前去掌管耕作,收成花利,永为己业,业主亦不得另给他人。其大租每年交纳,给出完单,不敢短缺;如有短欠,任从业主起耕招佃,抵还国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乾隆十八年十月日立给。垦字付佃人黄定

  (一六)

  立给垦单人业主萧联丰,有旱埔园二埒,坐落低水埔。上埒园东至崁,西至圳,南至辜宅,北至赖宅。下埒园东至赖宅,西至林宅,南至赖宅,北至林宅,四至俱各明白。今招陈宅认佃耕作,议约犁头银二十大员。银即凭中收讫;园即自备牛犁、种子耕作,永为己业。其园二埒,经丈一甲六分四厘,每年应纳业主租粟六石五斗,应车租粟三石九斗三升六合,该佃户不得短少升合;如有短欠等情,应听业户召佃别耕。其园亦无来历交加不明情弊;如有等情,业主抵挡,不干佃人之事。今欲有凭,立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契面剑银二十大员完足,再照。

  园二埒,经丈一甲六分,每年应纳租粟六石五斗六升,应车租粟三石九斗三升,再照。

  乾隆十九年正月日。

  为中人黄猛视

  立给垦单业主萧联丰

  知见人陈天成

  (一七)

  立给佃批业主黄朝宣,因前佃罗禹臣经为业佃至爱,有给出埔田一块,坐落土名罗厝庄后,东至小沟,西至邱家,南至本庄车路,北至邱家,四至分明为界,经丈二分半厘。纳租凡事须照庄例规矩,不许生端滋弊。此系业佃至爱情谊,立给佃批一纸,永远存照。

  计开:

  溪等坐大租粟五斗,邱宅坐大租粟一石五斗,共二石,存照。

  乾隆二十年十月日给。

  知见陈文凤

  (一八)

  立给佃批萃丰庄业户汪,有明买竹堑社番眩眩埔、造船港埔地二所,业经报官勘明,给示招垦在案。兹有崁头厝埔地一所,东至溪为界,西至往蚝壳港车路为界,南至崁脚为界,北至庄后大车路为界,四至明白。未曾出给于人,兹据郑志耀前来认给等项埔地四至界址,三面议定时值番银二十元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埔地四至界址,一尽同中踏明,悉付郑志耀前去掌管垦耕,田园照例完租,或拣择吉穴安葬祖坟,抑或盖屋居住,栽种树木,听其任意取裁,不敢异言阻挡,亦不许给戕伤情弊。保此埔地系是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给他人及别佃冲碍滋事;如有等情,汪出手抵挡,不干志耀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郑国安界内之业,抽出墓地三穴,自西一穴起,直透落东三穴止。此三穴墓地永远归与郑雅诗外三人之管业,此业国安不能卖与他人。

  乾隆十九年八月日。

  立给佃批业户汪□□

  (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