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人并在场余清秀

  知见人妻陈氏

  立杜卖尽根溪埔园契字眉里社番私知肭

  (三八)

  立出转典园契字人布屿保羊寮新庄锺福寿,同侄阿添,有承祖父遗下自置熟耕园一段,坐落土名在新庄庄头南势,东至有谅园为界,西至出水沟为界,南至崩沟为界,北至小路为界,各四至界址明白为界。历年配纳番租榖七斗正,又带纳饷银二角五厘正。今因乏银费用,叔侄相议,情愿将此园出典,托中送到本庄族叔阔嘴、堂兄有福二人同出首承典,同中三面言议时出得值典价佛银一十五大员,库平一十两零五钱正。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税纳课抵利。保此园明系是福寿同侄承祖父之业,与他房人等无干,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亦无拖欠番租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不明,系寿、添同出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同中三面言议,而限庚寅年起,至己亥年止满,准寿取赎,银还契还,两不得刁难;若是无根取赎,任从银主掌管。此乃二比仁义交关,各无抑勒,日后子孙不敢异言生端反悔。人心难信,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典园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尽根契八纸,带丈单一纸,合共十纸,付执存照。

  即日立字亲收过契内佛银一十五大员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族叔春芳

  代笔人族兄知母

  知见人堂伯乌定

  立出转典园契字人锺福寿

  侄添

  批明:园作二份均分,有福应分东畔园一申,阔嘴应分西畔园一甲,再照。

  批明:此契在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七日续回阔嘴应分一半,银主收回银七元,批照。

  再批明:上手尽根契丈单一应存在鸭仔手,批照。

  (三九)

  立杜卖尽根水田山岗契字人古庆义,情因先年自置有水田山岗一处,坐落土名南势坑。西片经宪丈明田两甲五厘零,原带大坡圳水并泉水通流灌溉,又带伙房一座。又北片茅屋一座,周围竹木、树木一切在内,又带番租一石八斗,又带门首鱼塘一口,又带北片鱼塘一口。其界东至大河透北大河为界,西至自己屋角立石,直上至鸭母坑龙岗顶倒水为界,南至塘塍背右边立石田唇,直透路转角石塍,直透竹头墩直下大河为界,北至大窝口面伯公龙岗透上至林家毗连为界;四至界址即日同中面踏分明。欲行别创,先尽问房族至亲人等不欲承领,后托中引就于赖永政出首承买,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银一千四百八十元正。其银交于义亲收足讫;此田亦交于政支理掌管,永远为业,界内寸土不留。倘有来历不明,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卖以后,异日子孙人等不得言增,亦不得言赎,亦不敢异言生端舞弊等情。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杜卖尽根水田山岗契字一纸,又带丈单一纸,又带上手老契一纸,又带红契一纸,又带典契一纸,又带收定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初六日。

  说合中刘鸿元

  梁日新

  黄淡梅

  刘阿华

  在场知见人李发兴

  叶清河

  李福兴

  林木水

  谢泰义

  代笔人谢开桂

  妻刘氏

  立杜卖尽根水田山岗契字人古庆义

  第十二节贌耕字

  (一)

  立招耕给压地契眉里社番破难未说、干昆未说,同有承父阄分熟园二坵相连,坐落土名旧眉社仑仔下,东至伯巴难未说为界,西至蒲旱及陈县园为界,南至六万胡及小打晋巫仕园为界,北至车路及打晋巫仕园为界;四至界址明白。经同通土三面丈明三甲,历年该带园租粟十二石满。今因离社窵远,无力耕作,先尽问本社内番亲不能承耕,外托中招引与汉人杨从官耕作,先收过给压地银四百大员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园听杨从官前去翻犁耕作二十年。番为业主,民为佃户,历年备租粟十二石,付番社运去,不得短欠。限至已满,未说原给压地银取回原契,不得刁难;如银未还,付银主再耕作,任从其便,不敢生端异言。保此园系巴难未说、干昆未说兄弟承兄物业,并无叔兄弟侄争执,及重张交关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巴难兄弟自己出头抵挡,不干佃户之事。今欲有凭,立招耕给佃契二纸,各执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给佃银四百大员正完足,再照。

  嘉庆三年十月日。

  代书胡三重

  再见伯巴难未说

  知见母亲投大夷

  为中□□□

  巴难未说

  立招耕给压地契番

  干昆未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