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争收。每年应纳正供榖四十石,应纳丁银二两二钱,纳耗银二两,应纳番饷银八两,各执规例。此系各人管理,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阄分约字,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道光十七年十二月日。

  代书陈云庆

  陈锦博

  族亲

  陈锦英

  立阄分约字人陈雍观

  陈景福

  公人

  陈景谟

  (二九)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有明买过妻舅番庆金、季连熟耕水田一所,坐贯土名在名顶店铁砧山脚过大圳下,东至大圳为界,西至王家田为界,南至大圳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原带大安溪水通流灌足,每年配纳大租大甲西社番私租粟□斗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田退耕,先尽问房亲及社中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汉人郑玉磬官出首承耕,当日三面言定时值田价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元正。其银、契字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遂即将田踏明界地,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给千休,价足契清,厘及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生端等语。保此田系厘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为碍;如有不明情弊,厘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永耕田契字一纸,并缴李红赎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元正足讫,再照。

  道光二十一年十月日。

  代笔东明哲

  为中人郭志成

  在场妻舅潘庆秀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

  (三○)

  立卖杜尽绝根园契字人小竹里三张廍庄黄捷老,有承祖父开垦佃批园一宗,抽出五份,并寮地竹围在内,年配纳三张廍大租,照蔗研硖自桶抽分,坐落土名在陈爷踏头,东至小溪墘,西至黄杯园,南至林日园,北至十九份园;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创,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林仔边街黄进观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值时价佛银三百二十大员正。其银、契即日同中两相收讫;其园并寮地竹围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洗滋事。保此园与寮地竹围系是捷老承祖父应得之业;如有不明,自出手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卖杜尽绝根园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佃批一纸,合共二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银三百二十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日。

  知见人吴氏

  立卖杜绝根园契字人黄捷老

  为中人廖请

  代书人王庆中

  (三一)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刘天喜,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所,坐落土名打那叭二湖东势营盘下。水田三段,经丈三甲,喜应得一甲五分,带大陂圳水通流灌溉。麦田一段,东至李家田,西至清元侄田塍,直透出尾为界,下节东至阴沟出尾为界,南至吴家田塍为界;北至吴家田为界。又一段在水头三分仔,田二大坵,东至沟,西至清元侄田塍崁,南至清元侄田塍,北至圳沟为界。又一段在厝门前水头,田二坵,东至沟侄西至清元田、菜园,南至李家田塍,北至小阴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又带茅屋五间,地基一并在内,牛栏地一间半,禾埕一半,每年供纳南社大租粟一十二石正,又水圳税粟一石五斗正。今因乏银凑用,先问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与赵信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田价银七百七十六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屋地基等项,即照界踏明,交付赵信前去掌管,永为己业。保此田屋、地基等项系喜阄分应得之业,与别房人等无涉,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交加债项不明情事;倘有不明,系喜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此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永断葛藤,日后子孙人等不敢言找言赎。此系二比甘愿,各不得抑勒滋端,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一纸,印契一纸,阄分一纸,共三纸,付执永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七百七十六元足讫。

  再批明:其田西片中央界址,仍有长孙水额田业毗连隔界,日后俱各不得混占,批照。

  又批明:其门前水沟外之余地,原系自己、清元与赵家均容堪用之业,批照。

  又批明:上手原印契存带赵信手,又带三清水路田十三份应得半份,批照。

  又批明:南至上节吴家田为界,批照。

  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日。

  在场见人兄福五

  叔永什任

  侄清元

  侄昆峰

  田李信

  在知见邻人吴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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