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七月日。

  代笔人□□□

  在场人甲头本屐

  知见中人李宇官

  立杜卖契人南崁社

  (一五)

  立给佃批霄里业主黄,今有佃人陈盏、邱头、邱强芝、李君钦前来承垦,课地界内给出埔地一块,东至邱东进埔尾牛湖堀边,西至麻园庄人往中庄路,南至中沟自中庄路起算六个工牛为界;北至大驿路为界。自给垦后,付佃前去自用工本开垦耕种。其田埔所种粟头、杂仔,照例一九五抽的,佃得八五,业得一五,收成运至公馆交纳,以供国课社租,不得久抗抛荒。若给垦三年后不去耕种纳租,听另招别佃,日后开出大埤圳水照通庄篙尺清丈,每甲八石完收,不得拖欠升合。至开大埤圳公费,照业四佃六匀派,其小陂塘圳水佃人自备。倘日后佃人回籍别创,欲退此业,须择诚实人承顶,通知业管到场,租清割佃,不得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给佃批字付执为照。

  批明:东界外中湖堀,倘日后有人筑陂堵水,侵浸界内埔地,不得阻执。本界埔内倘有坟墓,任从修筑,不得阻执犁场,批照。

  业主。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日给。

  (一六)

  立给霄里庄佃批黄,今佃人李瑞芳前来认垦,课地界内给出缺仔面土牛沟内青埔一处,共一十张犁份,东至黄宅埔,西至缺仔崁面大坑缺横车路直透,南至土牛沟,北至沟为界。自给垦以后,付佃前去自用工本开垦耕种。其埔所种杂物,照庄例一九五抽得,佃得八五,业得一五,收成运至公馆,风净交纳,以供国课,不得抛荒。若给垦三年以后,不去耕种纳租,愿从另招别佃。日后开出大埤圳水照通庄篙尺清丈,每甲八石完收,不得拖欠升合。至开大埤圳公费,业四、佃六匀派;其小埤圳佃人自理。倘日后佃人欲回籍别创,退卖此业,须择诚实人承顶,通知业管到场租清割佃,不得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付为执照。

  业主。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日给。

  (一七)

  立给批字感恩社业户蒲天开,有应管得荒埔一处,坐落土名菁埔庄后,东至李家园界,西至车路界,南至沟界,北至牛路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荒废,无力垦耕,托中引就与郑应元、郑应魁兄弟出首承给,当日三面言约给批银一十二大员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荒埔时交付郑应元、郑应魁兄弟前去开筑风水,安葬祖坟,抑或垦成田园,听从其便,不敢阻挡。保此荒埔系开应管物业,与别亲人等无干,亦无重给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情弊,开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郑家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批字一字,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收过字内银齐足,再照。

  乾隆四十四年正月日。

  为中人吴瑞桐

  代笔人李生

  立给批字□□□

  (一八)

  立给佃字小圭笼社业主马眉甲首己力氏同众番妈那居、厘氏等,有承祖遗下山林一座,坐落土名枫树林,东至猫尾仑分水,西至石角坑,南至横山崁,北至林外草山;四至明白为界;并带火坑水源灌溉充足。兹因乏欠公项,无可完缴,托中引就与许成万官前来承给,三面让定埔底银五十大员正。同中即日银、字两相交讫;其林地随即踏付佃人前去自备工本,开埤筑圳,垦成田园,以为永佃己业。兹因山林丛秽,工本洪大,公同议定递年贴纳口粮大租粟四石正,不得少欠升合。此系山林崎岖,日后佃人备本开筑埤圳,将山筑成水田,系山石不堪甲声,业主不得生端清丈,及议贴增租;倘无力开田,及山园荒芜,佃人亦不得短少口粮大租。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给垦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垦批字内林底银五十大员足讫,再照。

  乾隆四十四年十月日。

  代笔人潘大成

  为中人林阴观

  立给佃批字业主□□□

  甲首□□□

  妈那居

  厘氏

  老番□□□

  老婆□□□

  吧那留

  (一九)

  立给佃垦秀朗社番业户老君孝之子润福,同家社白番沙几里等,因福有承父遗管新兴埔树林地一所,东至青潭溪,西至朱子沛旱沟,南至大山,北至溪;四至踏明为界。因前年给垦与妣王益不能用力开垦,今因社番乏工斩辟,口粮无资,招到黄蕴辉、叶潭官、叶便官、林腰官等前来辟垦,当日三面议定其工本伙食及开筑坡圳灌溉水田,俱系佃人自理。言约四年以内,例应抽的大租,付佃人以为民壮杂费之资;四年以后,依摆接高例按甲纳租,水田每甲纳大租六石,埔园纳租三石。其租粟务晒干交纳明白,不得少欠;其田园付与辉、潭等子孙永为己业,不得异言滋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