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玉山。

  一、监生游于艺:生二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二年闰三月初四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成坤,祖父次声,父厚德。

  一、民人廖锦麟:年三十三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朝,祖父顺德,父世传。

  一、民人林维精:年四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士旋,祖父仁祖,父公助。

  一、民人何对: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玉,祖父超,父玉甫。

  一、生员王奠邦: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培抱,祖父观客,父赓绪。

  一、监生张肇基: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五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八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宗琦,祖父永广,父裕孝。

  一、生员郑廷珪: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五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天德,祖父高年,父仕成。

  一、民人郑章瑶: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庭余,祖父志德,父用裕。

  一、民人王玺: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振宗,祖父秉正,父重光。

  一、监生廖清波:年二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元年十月初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潮,祖父永青,父文辉。

  一、民人高捷三: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大明,祖父聚生,父介宾。

  一、民人周茶芳: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秉义,祖父尚道,父列欢。

  一、廪生王国柱: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三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厅学;嘉庆二十五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月,祖父敦职,父尚崇。

  一、监生游宗周:年四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三年五月初八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行,祖父兼常,父大川。

  一、民人李逢春:年五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兆熙,祖父国厚,父家赵。

  一、民人徐国祯:年三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启顺,祖父立鹏,父熙拱。

  一、民人何宗焕,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美玉,祖父超赛,父五掌。

  一、监生洪廷瑞: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禧悌,祖父俨周,父肖混。

  事实:以上殷户绅民共三十七名,均系捐出己资助建城工,应请照例分别议叙;理合登明。

  道光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底。

  按:捐赀殷户、绅民三代履历清册,另有道光九年及十年底册各一份;惟其所录,除排列名次与该年各人年龄稍有出入外,几乎相同。故从略。

  ●淡水同知造送捐建各绅民银数递给匾式花红姓名册稿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造送事,遵将竹堑建筑城垣各绅民题捐银三十两以上至三百两以下,按照银数,遵例分别递给匾额、花红,造具姓名清册,呈送察核。须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