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汉官之文。
〔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引无「宪陵园」、「阳陵」等字。其原意指凡帝后陵园丞,秩皆三百石,令秩六百石,非有专指。孙氏所补非是。
〔六0〕据御览卷二二九改「六」作「禄」。
〔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引应劭曰作「举不失德」,当是。
〔六二〕点校本后汉书张霸传注作「见汉官」。
〔六三〕唐六典引作汉官。
〔六四〕「此为四行」四字乃李贤之语。首句当依后汉书吴佑传注作「光禄举四行」为是。
〔六五〕据初学记卷一一叙事删「外」字。
〔六六〕郎中令,秦时置。汉初因而未改,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中兴后,仍名光禄勋,百官志载之甚明。应劭叙汉官,上溯西京之制,用其旧称耳。故非续汉志无郎中令也。又「羽林郎」之「郎」字,原在「虎贲」下,「为之长」之「长」字上,原有「令」字,孙辑或改或删,甚是。
〔六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左、右署」下有「也」字。
〔六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南匈奴传均作建武二十六年事,疑原引误。
〔六九〕后汉书顺帝纪注、御览卷二四一均作「三百人」,尚书牧誓亦同。孙辑所据本误。
〔七0〕孔本书钞卷六三亦引作「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一〕孔本书钞卷六三、初学记卷二六均引有「插」字。
〔七二〕「初学记服食部」乃「初学记器物部」之误。
〔七三〕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八一五「虎贲中郎将」下均有「古官」二字。又此上御览服章部仅有一引,即卷六九五所引。另一引见卷六九一,乃董巴舆服志之文,孙注误。
〔七四〕「御侮」二字原误倒,「别」亦讹作「列」,皆据御览卷二四二引以改。
〔七五〕「九麌」见广韵卷三。
〔七六〕刘攽东汉书刊误卷四曰:「文云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已足,不当更有丞、尉字。」点校本据删,甚是,今从之。
〔七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诗」。
〔七八〕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言乃尚书仆射事。又书钞卷六二引乃言谒者仆射事。其引无「仆,主也」三字,「每官必有」作「是故设」,无「课」字,当别作一条。
〔七九〕「帻」原误作「绩」,据书钞、御览引而改。晋书舆服志亦作「缃帻」。
〔八0〕此条御览服章部有两引,分见卷六八七、卷六九一。
〔八一〕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三辅黄图卷二、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均无「令」字。又后汉书和帝纪注作「公车令一人」。
〔八二〕三辅黄图卷六作「未央宫六厩」。
〔八三〕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作「分置北边、西边」。
〔八四〕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八五〕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与」字。又初学记引书作汉官。
〔八六〕「家丞」原作「家乘」,诸本后汉书皇后纪皆作「家丞」,故据以改。
〔八七〕诸本后汉书邓晨传注均引作「私府长、食官长、永巷令」,故据以改补。
〔八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二「一日」均引作「百」。又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亦作「累百巨万」。孙辑作「一日」,恐非。
〔八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之文,「又改」上引有「后」字。
〔九0〕影宋本御览卷二三六「少藏」引作「小藏」。
〔九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即引作「甘肥」。
」字。?〔九二〕据御览卷九七八引补「
〔九三〕「宫」原误作「官」,据后汉书桓帝纪注引改。续汉志亦作「守宫令」。
〔九四〕续汉志补注、晋书舆服志「金取」上均引「说者」二字。
〔九五〕晋书舆服志、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二一九「目」均引作「
口」。
〔九六〕御览卷六八八「乃知」下引有「昔」字。
〔九七〕书钞卷五八「问」上有「帝」字。
〔九八〕初学记引作汉官。
〔九九〕后汉书献帝纪注、御览卷二一九均无「坐」字,通典职官正文亦同,据删。
〔一00〕日本广池本唐六典引作汉官。
〔一0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可正」引作「国正」。
〔一0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均作汉官之文,而其下以小字引应劭注曰:「以青规地曰青蒲。」文与汉书史丹传应劭注同。据此疑「汉官」或系「汉书」之误。
〔一0三〕孔本书钞卷五八引作「刁存」;初学记卷一二作「方存」,与陈本书钞同;御览卷三六七则作「乃存」。本辑从御览卷九八一、又卷二一九,作「?存」。按:刁、方、乃三字形近易讹。严可均稿有案曰:「野客丛书二十五作『刁协』。案:刁存是也。刁协晋人,误。」严说近是。
〔一0四〕类聚卷一七「上出」作「帝赐」。又「与含之」三字书钞卷五八引作「教令含之」,类聚卷一七、御览卷三六七作「令含之」,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作「使含之」。诸引各异。
〔一0五〕御览卷九八一「视」作「?」。?,古视字,见玉篇。
〔一0六〕孔本书钞卷五八、文选恩幸传论注皆引有「黄门」二字,孙案非。
〔一0七〕后汉书献帝纪注作「应劭曰」,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