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祀志有两引,其一此句作「用玉几玉饰器凡七十」,与诸引皆异。
〔一六〕史记封禅书正义无此引,孝武本纪正义引「养牛」以下八字,孙注误。
〔一七〕孔本书钞卷八八引作「制祀天斋七日,宗庙五日,小祀三日」。
〔一八〕据御览卷五二六补「凡」字。
〔一九〕据御览卷五二六补「纪」字,又改「成」为「其」。
〔二0〕影宋本御览卷五二六「祭」上有「各王封」三字。
〔二一〕据御览卷五二六补「西」字。
〔二二〕续汉志补注「殿」作「数」。
〔二三〕两「面」字原均误作「南」,据续汉祭祀志补注、类聚卷三八、初学记卷一三、御览卷五二六引改。
〔二四〕诸引「水」下俱引「火」字,据补。
〔二五〕点校本续汉礼仪志补注据卢文弨校,改「巾」作「中」,且置于「侍」字之下。
〔二六〕汉书韦玄成传晋灼注「十二月腊」下有「二太牢」三字。
〔二七〕续汉志补注、后汉书虞延传注均作「为作陵庙于小黄」。
〔二八〕「邑」系衍文,据史记吕不韦传索隐删。
〔二九〕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南面」作「南向」。
〔三0〕孔本书钞卷九0作「雒阳岁再祀灵星者。青龙星大小辰为灵星,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天庭」,文大异。又点校本续汉志补注据卢文弨校删下「灵星」二字,改「之太」作「用少」。
〔三一〕史记封禅书正义「周室」作「周家」,「旧祀」作「旧祠」。
〔三二〕影宋本御览卷五二六「以」作「一」。
〔三三〕据史记封禅书正义补「厥」字。
〔三四〕「天庭」原作「大庭」,据孔本书钞卷九0改。
〔三五〕影宋本御览卷五三二作「春始」,孙氏所据本误。
〔三六〕诸本中唯点校本后汉书明帝纪注作「孤卿七」。
〔三七〕续汉志补注「百谷」上引有「种」字。
〔三八〕续汉志补注、后汉书明帝纪注「皆」下均有「以」字。
〔三九〕「春」原作「夏」,诸本续汉礼仪志补注均作「春」,据改。
〔四0〕诸本中唯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成帝三年六月」。
〔四一〕据初学记卷二0、御览卷六五二引改「行」作「元」。
〔四二〕「殊」原作「除」,据初学记卷二0、御览卷六五二改。
〔四三〕据初学记卷二0、御览卷六五二补「及」字。
〔四四〕御览卷三三「古圣贤」上引有「即」字。
〔四五〕「岁时部」系「时序部」之误。
〔四六〕文选东京赋注引作「善惊人为小鬼」。
〔四七〕孔本书钞卷一三0作「皮轩鸾车旗」。然据续汉志,疑「车」字系衍文。
〔四八〕按后汉书皇后纪注「饭含者」以下八字,乃李贤之语,非汉旧仪之文。
〔四九〕汉书霍光传注「缝」作「缀」,下「缝」字亦然。后汉书刘盆子传注亦作「缀」。
〔五0〕据汉书霍光传注、后汉书刘盆子传注补「广」字。
〔五一〕「二寸半」原误作「一寸半」,后汉书梁竦传注诸本皆作「
二寸半」,故改。
〔五二〕万有文库本通典此处作「牖」,下文则作「墉」。
〔五三〕点校本、殿本续汉礼仪志补注「梓宫」作「梓棺」。
〔五四〕孔本书钞卷一0八作「受十石」,孙辑乃沿陈本之讹。



汉旧仪一卷
  汉官仪〔一〕
   汉卫宏撰
    清王仁俊辑
  开阳门始成,未有名。夜有一柱来止楼上,琅琊开阳县上言,南门下柱飞去。因刻记年月于其门。或曰七宝,生于酒泉郡。稽瑞
校勘记
〔一〕书名当作汉官旧仪,或作汉旧仪。



汉官仪一卷
  汉官仪
   汉应劭撰
    元陶宗仪辑
獬豸兽性触不直,故执宪者以其角形为冠。〔一〕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后,以铁为柱。〔二〕
正月旦,天子御德阳殿,临轩。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必见属郡(封)〔计〕吏,皆陛觐。〔三〕
孝武时,天子以下未有帻。元帝頞上有壮发,不欲使人见,乃始进帻,群僚随焉。〔四〕
省中皆胡粉涂壁,画古烈王。〔五〕
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戎狄,置交址朔方之州,复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所以交朔独不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袭,始开地方,〔六〕遂交南方,为子孙基址也。
侍中,秩千石。黄门有画室署、玉堂署,各有长一人。〔七〕
尚书郎怀香握兰,趋走丹墀。〔八〕
世祖封禅,久有白气一丈,〔九〕东南极望,正直坛所,有青气上与天属,遥望不见此,〔一0〕瑞命之符也。
谒者着缃帻大冠。〔一一〕
绶者,有所受,以别尊卑,彰有德也。〔一二〕
。〔一三〕?,因秦水德。今汉家火德,宜着绛?司空骑吏以下皂
。〔一四〕?虎贲中郎将衣纱縠单衣,虎绵
尚书令、仆、丞、郎月赐渝糜大墨一枚,小墨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