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驺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大鸿胪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
大行员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
太仆、廷尉、大鸿胪。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宗正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二〕一人官医。
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从官三人。〔一四〕
大司农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五〕一人官医。
太仓员吏九十九人。
平准员吏百九十人。
导官员吏百一十二人。
廪牺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
雒阳市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棹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
少府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
太医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太官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守宫员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员吏五十八人。
黄门员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永巷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钩盾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
中藏府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内者从官禄士一人,〔一七〕员吏十九人。
尚方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符节当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农、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执金吾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注缇骑。执金吾缇骑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员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门大夫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太子洗马选郎中补也。
北军中候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越骑校尉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长水校尉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射声校尉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修行二百三十人,〔二0〕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修行二百六十人。
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沛国谯,刺史治。去雒阳千二十里。
常山国高邑,刺史治。去雒阳一千里。
武陵郡汉寿,刺史治。去雒阳三千里。案:此条引作「汉官仪」,误。
九江郡寿春刺史治,去雒阳千三百里。
汉阳郡陇(州),〔二一〕刺史治。去雒阳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晋阳,刺史治。南有梗阳城,中行献子见巫皋。
广阳郡蓟,刺史治。雒阳东北二千里。
苍梧郡广信刺史治,去雒阳九千里。案:以上俱见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 「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简称点校本)、汲古阁本(以下简称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简称殿本)、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本(以下简称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
二十四人」,据改。
〔二〕 「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据诸本改。
〔三〕 「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据诸本改。
〔四〕 「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 「守学事」原作「守乐事」,据诸本改。
〔六〕 「监丞一人」原作「监丞五人」,据诸本改。
〔七〕 「二人斗食」点校本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