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以右通政杨汝谷为通政司使。

永宪录卷二(下)

雍正元年秋七月戊寅朔。
令嗣后大计军政不在八法者。知县、守备以上。督、抚、提、镇注明考语。报部察议。
诏留漕二十万石。贮山东备赈。
令在外降革文武官弁案件完结。许赴都察院汇题亲试录用。
谕修建天津仓廒。遣官差买盛京、江南、江西、湖广米谷四十万石。积贮备荒。
以内务府郎中庆元为监察御史。督理淮河关税三年。
总督漕运张大有疏称。河漕两院事烦任重。不能兼摄淮河关税务。巡抚又相距七百里。难于稽查。请仍差遣。 元。隆科多之弟。以侍卫放郎中。
中元节。命康亲王崇安代祭圣祖仁皇帝于安奉享殿。
监察御史于国璧请严武生考校统辖。从之。
考试专重骑射。岁科及乡会试会同武臣考校。不能骑射即给衣顶属州县官统辖。继又令武生于本处营汛随营以习武事。 按国初仍明制。武生属清军同知管束。犯事革责仍归州县。
康熙初。改隶儒学。前此倚恃青矜武断健讼。十居八九。从此稍敛迹矣。
诏褒录进藏复台已故官弁。
设台湾彰化县。
巡台御史王叔儆请于诸罗县北半线地方设县治。以备稽查弹压。钦定名曰彰化。其凤山县东淡水近木岗傀□二山多生番。另设捕盗同知驻之。
免江西积欠运粮款耗等银五十万两有奇。米六十余万石。嗣后例支给在官。
上谕。江西漕粮各州县先运至省。自省仓上运船。有款耗扒夫修仓铺垫等费。康熙二十三年。部驳不准支给。行令追还。三十四年。圣祖特谕免追。三十八年。部议又以款耗扒夫等项分晰未清。仍令追还。至今三十余年。积累增多。究无完解。其悉蠲免。以后仍准支给。
命清理耤田。以虔祀事。
上谕礼部。祭典必贵洁诚。旧有先农耕展祀。且为亲耕耤田之所。围墙内有地一千七百亩。为 户种植五谷蔬菜。以供祭祀。其余每年交租银三百两。以备修理。俱系太常寺专管。自四十年由内务府供给蔬菜。惟向市井采买。殊非洁净精诚之意。今仍令太常寺 户科种。委太常寺少卿满汉各一员稽察。其余租银以备修理围墙。毋致损坏。庶坛庙洁清。执事恪诚。神祇昭格矣。 
先农坛在永定门内神祇坛后。太岁坛之面南侧。每年二月择吉以子时祀。
以旱灾诏停征山东、河南、山西新旧钱粮。
复开纂修明史馆。以吏部尚书兼九门提督隆科多、武英殿大学士王顼龄为监修官。署武英殿大学士工部尚书徐元梦、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朱轼、礼部尚书张廷玉、署翰林院掌院学士日讲起居注翰林院侍读学士觉罗逢泰为总裁官。
上谕内阁。史书务纪其要。苟非存心忠厚。学问渊通者。未能定得失于一言。垂鉴戒于久远。有明一代之史。屡经修纂。尚未成书。我圣祖大公至正之心。旌别淑慝。务期允当。惟恐几微未协。遂失其真。朕思岁月愈久。考据愈难。目今相去明季。将及百年。幸简编犹在。故老未湮。应令大学士大臣董率其事。慎选儒臣。以任分修。至山林积学。忠厚渊通者。一同召至编辑。庶成信史。昭示无穷。 按明史久而成。康熙四年御史顾如华疏言。顺治五年诏修明史。缺少天启四年七年及崇祯元年以后事。令内外衙门及官民之家。如有开载两朝事迹者。送入史馆。虽有忌讳之语。亦不治其罪。其已入馆者。三朝要典同时尚论录□史、两朝从信录、颂天胪笔诸书。纪万历以来七十年尚有未备。抑或有关昭代人物事实繁冗者。不无瞻顾。延至乾隆元年始告成。计三百六十卷。大学士张廷玉奉敕刊行。 
史书自宋以后皆不成于一二人之手。明史向考取博学鸿词四十九人分任纂修。各具稿本。后来讨论修饰而已。论者为尚书王鸿绪。在众各着有成劳。详□条。
令出征官弁应升之员照例迁转。
上谕。泽旺阿喇蒲坦用兵已经八年。其出兵之京城八旗、盛京、乌喇、宁古塔、西安右卫等处满州绿旗官兵应升之人。若朝中员缺。只将朝内之人挑选。实在勤力官兵升路反壅滞矣。嗣后与委放之人一体升转。
改编修检讨庶吉士以部属道府州县官用者百人。
禁六部经承专用绍兴人。勒天下衙门吏胥之限。
以各省吏员考取六部经承。天下衙门吏胥多者汰之。
山阴、会稽、萧山之人专习钱谷刑名之学。盘踞天下大小衙门。相传已久。积弊渐多。故加以廓清。
秋八月戊申朔。
浙江巡抚李卫题前广西抚标守备李瑞生百岁。诏加游击职。食守备全俸。
暹罗岁贡。
朝鲜贺登极。
令湖广乡试分南北两闱。
上谕礼部。湖南士子赴湖北乡试必经洞庭湖。湖面浩瀚。波涛不测。六七月间风浪尤急。间有覆溺之患。朕心深为恻然。今欲于湖南地方建立试院。每科另简考官。俾士子就近入场。永无阻隔之虞。于明春即分南北两闱考试。其取中之数。督抚公议具奏。 
议覆。湖广额中九十九名。湖北中五十名。湖南中四十九名。副榜湖北十名。湖南九名。武举湖南北各二十五名。
赐刑部尚书励廷仪御制诗扇。
诗曰。喉舌宣王命。纲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