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五十二万八百五十三两四钱有奇,实存银七十三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两六钱有奇,已接支光绪二年正月起,淮军马步水师各营正杂饷项并购制外洋鎗炮军火器械价值工料等用,归于后案旧管项下滚接造报等情,具详请奏前来。臣查淮军分调直东、江苏等省沿江海口择要驻防,此次造报马步水师各营勇丁遵照部咨开报花名清册、正杂款项,概发湘平折实库平报销,仍扣杂款一分平余,均系循照历办成案实用实销,并无丝毫浮冒,除将细册分咨各部,并饬将以后用款赶紧接续清理造报外,所有同治十三年七月起,截至光绪元年十二月底止,淮勇军需收支款目造册报销缘由,谨会同南洋通商大臣两江督臣沈葆桢,专折具奏,并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谨将同治十三年七月起,截至光绪元年十二月底止,淮勇军需案内收支正杂各款,缮具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旧管

  一、上届淮军第三案军需截至同治十三年六月底止,实存银四十七万五千一百四十八两二钱六分二毫八微七纤。

  新收

  一、收浙江省协饷共拨解银九万两。

  一、收四川省协饷共拨解银一十七万两。

  一、收办理台防军务船政大臣沈葆桢拨济调台助防淮军统领提督唐定奎所部十三营饷银一十万五千六百四十七两二钱二分三厘七毫五丝二忽。

  一、收湖北军需局共提拨沙平银二十一万两,共合湘平银二十万九千八百五十三两。

  一、收湖北江汉关共提拨四成洋税库平银四十万两,共合湘平银四十一万三千七百六十两。

  一、收湖北江汉关共提拨六成洋税关平银六十万两,共合湘平银六十一万八十万。

  一、收苏州藩司库共提拨银三十八万两。

  一、收江南海关共提拨银九十五万两。

  一、收江苏捐厘总局共提拨厘捐银一百六十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七两一钱三分五厘三毫九丝五忽。

  一、收鄂岸盐厘共提拨银三十万六千五十四两七厘四毫四丝七忽七微五纤。

  一、收湘岸盐厘共提拨银一十万二千一百两。

  一、收西岸盐厘共提拨银七十四万五百五十三两八钱八分一厘。

  一、收淮军西征军需初案报销内经户部删减前办武毅军营务处知州梁承祖缴回溢领薪水湘平银二十一两五钱。

  一、收本案转运价脚采办制造等项共扣存平余银一千六百六十七两二钱四分六厘九毫七丝五忽六纤。

  以上管收二项共库平银五百一万三千二百九十一两五钱七分四厘七毫七丝六微八纤。湘平银一百二十三万三千七百一十四两五钱,折合库平银一百一十九万四百九十九两三钱七分二厘七毫六丝八忽。共计库平银六百二十万三千七百九十两九钱四分七厘五毫三丝八忽六微八纤。

  登除项下

  一、拨放天津海防应用洋鎗炮火子弹等项购买价值,拨归直隶省海防支应局入收造销银三十八万八千五百九两六钱五分二厘二毫三忽。

  一、拨放天津工程用款拨归直隶省海防支应局入收造销银五千四百八十三两五钱三分八厘三毫一丝二忽。

  一、拨放提督唐定奎所部铭武步队十三营自台湾凯旋抵沪雇用轮船装送至瓜洲用款,由江苏上海招商局入收汇册造报银二千六百二十五两四钱三厘八毫。

  一、附列本案专册请销补放淮军各营同治十三年六月底以前欠饷银二十五万一千九百一十六两二钱六厘一毫七丝四忽。

  一、附列本案第一册请销淮军各营洋鎗炮队教习通事人等辛工等项银七万八千二百五十九两二钱六分二厘七毫六丝二忽。

  一、附列本案第二册请销金陵天津行营机器制造各局委员薪粮工匠工食料物并购买外洋军火价值等项银二十二万二千六百二十五两八钱四厘四毫三丝三忽。

  以上登除并附列请销各款共库平银九十四万九千四百一十九两八钱六分七厘六毫八丝四忽。实计收用库平银五百二十五万四千三百七十一两七分九厘八毫五丝四忽六微八纤。

  开除

  一、第一册请销淮军驻防直隶省天津马步各营统领营哨官弁勇夫薪粮等项内,归户部核销薪费口粮马干等银一百六十四万二千六百八十三两四分八厘四毫八忽,兵部核销倒补马价银二千五百七十九两三钱六分八厘九毫九忽。

  一、第二册请销淮军驻扎山东省济宁州马步各营统领哨官弁勇夫薪粮等项内,归户部核销薪费口粮马干等银八十万二千三百一十四两八钱二分七厘七毫五丝三忽,兵部核销倒补马价银四千一百二十二两三钱五分八厘三毫九丝。

  一、第三册请销淮军调赴台湾凯旋仍回江苏省步队各营统领营哨官弁勇夫薪费口粮等项,系归户部核销银六十七万二千五百一十八两五分四厘六毫一丝七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