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带,择要驻扎,以备南北海防策应。当经奏奉俞旨钦遵在案。

  兹查此次接造淮军调驻陕西、直隶、江苏、湖北等省军需用款,除提督吴长庆统带庆字亲兵八营、提督刘玉龙开花炮队一营,仍循旧拨归江苏留防军需案内汇销,此外,自同治十二年正月起,铭春水师二营已照淮扬水师章程,由十三年六月起,改减支给。现截至是年五月底止,湖北提督李长乐统带武毅马步七营,十三年正月起,奏明拨归湖北省支发。其由淮军粮台放过饷项,现截至十二年底止。又臬司刘藻奉旨由津赴陕接办军务、添募随带哨队及调回济防后,酌量裁撤营哨所支饷杂各款,自十一年十月起,截至十三年七、八月先后止,统归此案汇册请销。其余水陆各营,一律截至十三年六月底止,列为第三案,俾清界限。

  以上营哨官弁员名勇夫总数,征防处所,先经造册分咨军机处户、兵二部备查。至马步水师各营薪费口粮正杂等项,概循前案,仍照楚军刊本管制,并奏定章程准销成案,接续造报。其柴草、油烛折价,即照部咨十三年三月底截止,以后仍遵奏奉谕旨允准援例量给柴薪本色数目,汇归次案,分晰造销。又,马队各营倒补马匹,系照驻扎省分营驿例价核给;采办制造军装器械工价,并水陆转运雇用船车骡头夫役价脚,分别饷械军火斤重、程途里数,悉照军需例案及历届准销数目核实支发,饬将截至十三年六月底先后止收支细数,赶紧分晰造报。今据报销局司道等详程,旧管项下上届截至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底止,实存银三十五万三千九百三十六两七钱有奇;新收项下,总计浙江、四川两省协饷,并提拨湖北、江苏藩关厘局军饷、两淮盐厘及本案扣存平余等项,共银五百五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一两三钱有奇。以上管收二项,共银五百八十九万六千二百六十八两有奇,内登除天津工程局用款及提督唐定奎统带各营渡台雇用上海招商局轮船价脚共银二万九千八十七两七钱有奇。又附列专册请销补放淮军马步水师各营同治十一年底以前欠饷银二十七万一千二百一十一两六钱有奇。又本案附请奏销洋鎗炮队教习辛工并行营修制洋军械局购买外洋军火工价等项两册共银二十九万五千六十三两三钱有奇。计一年零六个月,实收用银五百三十万九百五两三钱有奇。开除正杂各款,遵照部议酌定军需报销章程,各归各部核销,计应归户部核销银四百四十九万八千一百六十三两五钱有奇,应归兵部核销银一十四万二千九百八十七两三钱有奇,应归工部核销银一十八万四千六百六两一钱有奇,统共请销银四百八十二万五千七百五十七两有奇,实存银四十七万五千一百四十八两二钱有奇,已接支同治十三年七月起正杂饷项并定购外洋炮火子弹价值等用,归于后案旧管项下滚接,分晰造报等情,具详请奏前来。臣查淮军分防数省,此次造报马步水师各营勇丁,遵照部咨开报花名清册,正杂款项概发湘平折实库平报销,仍扣杂款一分平余,均系循照历办成案,实用实销,并无丝毫浮冒。除将细册分咨各部,并饬将以后用款赶紧接续清理造报外,谨将同治十二年至十三年六月淮勇军需收支款目造册报销缘由,专折具奏,并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谨将同治十二年正月起截至十三年六月底止淮勇军需案内收支正杂各款缮具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旧管:

  一、上届淮军调驻陕西等省军需第二案,同治十一年底止,实存银三十五万三千九百三十六两七钱七厘五毫九丝三忽五微五纤。

  新收:

  一、收浙江省协饷共拨解银九万两。

  一、收四川省协饷共拨解银十八万两。

  一、收湖北军需局共提拨沙平银四十五万两,合湘平银四十四万九千六百八十五两。

  一、收湖北江汉关共提拨四成洋税库平银三十八万两,共合湘平银三十九万三千七十二两。

  一、收湖北江汉关共提拨六成洋税关平银五十七万两,共合湘平银五十七万九千五百七十六两。

  一、收苏州藩司库共提拨银三十八万两。

  一、收江南海关共提拨银九十五万两。

  一、收江苏捐厘总局共提拨厘捐银一百三十一万两。

  一、收鄂岸盐厘共提拨银三十一万六千五万五十九两六钱一分二厘二毫五忽。

  一、收湘岸盐厘共提拨银十三万七千一百两。

  一、收西岸盐厘共提拨银七十七万八千六百八十一两四钱二分二厘。

  一、收皖岸盐厘共提拨银二万五千一百三十七两五钱九分。

  一、收本案转军价脚采办制造等项共扣存平余银二千三百四十一两八钱三分五厘八丝五微七纤。

  以上管收二项,共库平银四百五十二万三千七百五十七两一钱六分六厘八毫七丝九忽一微二纤。湘平银一百四十二万二千三百三十三两,折合库平银一百三十七万二千五百一十两八钱五分五厘九毫二丝九忽七微五纤。共计库平银五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