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矜释者多,谋故遇赦不赦,轻重判若天渊。故招眼数语,最当详慎。
凡人命,投井、投缳、服毒、自尽等,多是刁徒藉命诬赖,居奇骗诈。如审出此等节情,即当反坐。不惟诬告者少,而轻生者亦少矣。惟真正有威逼实据者,乃当别论。
不可多准词状,不可轻易差人拘提,不可令妇女出官,不可轻易监禁,不可令久候审理。随到随结,则案无留牍,不悮农事,而衙役也不敢恐吓诈骗矣。事体小者,或事关骨肉亲戚者,止当令其和息,自海自艾,亦教化之一端也。
风俗教化所关甚巨。每月朔望,会师儒讲上谕法条,须敷陈明白条畅,乡愚人可解,中才以下之人,皆可勉于为善,而不敢为不善。勿视以为具文。
待钟衿须各尽礼貌。生员闭卢读书,绩学能文者,当爱敬作养之。惟出入衙门扛帮诃讼者,不在此例。生员不可责,有过语广文可也。
逃人随获随解,不可监禁过三日。或获之道路,或获之空庙,断不可株累窝家。万一果有窝家,令作自首,则保全者大矣。剔有《督捕条例注释》,可细看,此事尤可行阴骘也,留心留心。凡解逃人一名,须佥有身家、不吃酒的殷实解役二名,方保无虞。此事大有干系,慎之慎之。
旗下人不可刑责。
衙门仓库巡逻、监仓,防范俱要严紧。宅中上宿巡更,亦当每夜严紧。如有公事赴省赴府,尤要加紧勿忽。
待广文、捕衙、防守将官,皆要和睦。
催征钱粮,各有不同,要以便民为主。如自封投柜,不经胥吏之手,流水簿备照分明,则胥吏不能作奸,则天下所同也。比粮不可用刑太重,此事最系官声,慎之。
羡余一项,各处相沿有定规。若前人有已甚者,则去之。若无害于民,不妨仍旧。断不可于创头加重。加重,此敛怨之道也。
居官以得民心为主,为民间省一分,则受二分之赐,诵声亦易起矣。
银匠须择人。
加派一事,最碍官声,最为民害。如地方有大役,必出于地丁正项之外者,必有院、道、府通行明文。看别州县如何行,本县往年遇此等大役如何行。与邻封同寅、本县绅衿详酌尽善,禀命于府,然后行之。断断不可一毫染指。切嘱切嘱。
常平仓米谷盛贮,须择高燥爽垲之地,以防浥烂。又须峻其墙垣,严其锁钥。以老成殷实人专司其事。此项近往往为有司之累,不可不慎。
民壮快手,选少壮恩实者,暇日教之习射,亦有得力处。
驭胥役辈要严,亦要体恤人情,勿近刻薄。最不可令吏胥等有时道用事之名。
非万不得已,不可轻易借贷,亦系官评也。
必实实有真诚与民同休戚之意,民未有不感动者。不恃智术驾驭。
遇下犯上、贱凌贵、奴欺主之辈,当严正明分,以维风俗。
右五十条,随亿随书,未有伦次,汝时时玩味遵行,庶几寡过慎勿忽也。后有亿及者,续寄钞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