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会者订约。届期共集。主会者不得争为体面。于会外赔费。庶可永永相继。
  一所济孤老。各就耳目所及。必审其的。系极贫朝不谋夕者。方准给子。或一百二百不等。不得滥给。
  一所放生命。不拘飞禽水族。随买随放。不必限以何地。庶免射利者从旁觑觎。
  一会约不拘地方。或登山。或棹湖。或就寺院。会时烹茶聚话。或谈书理。或究内功。或商办善事。或稽察功过。或各举新闻果报。笔之于书。不得浪说无益闲谈。违者议罚。
  一所备茶点。宜分外从俭。省一浮费。即可充一正用。若欲从丰。便难乎为继。于会例有碍。必须先酌一定额。
  一会友偕来。或扶老携幼。或挈客联朋。务使父子兄弟朋友。各极其欢。同襄善举。叙天伦之乐事。联故旧之欢情。诚人生难得之佳会也。
  一苏郡彭氏惜字会。每兼放生。此会亦可兼及惜字。约诸同人务须。沿路收拾字纸米谷不拘多少。以作相见之仪。迂事也。实韵事也。

  ○区种章程

  卷七之四
  王者重农贵粟。耕三余一。耕九余三。所以预为凶荒之备者。巳无所不至。而耕之中。有可以用人力。而得数倍收者。裕民足食。积谷备荒。莫过于此。是可采择试行也。述区种章程。

  区种章程
  区种豆麦
  区种芋法
  区种瓜瓠
  备荒琐语

  △区种章程

  区种之法。不论地土之肥硗。随地多少皆可种植。每区计地一尺三寸。每亩积算二千六百五十区。止种六百五十区。一区可收谷七升八升不等。大旱亦可得谷三四升。洵为备荒之良法。王祯曰。参考汜胜之书。及务本书。谓汤有七年之旱。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诸山陵倾坂及田□城上皆可为之其区当于闲时旋旋掘下。正月种春大麦。二三月种山药芊子。三四月种粟及大小豆。八月种二麦豌豆。随时为之。不可贪多。夫丰俭不常。天之道也。故君子贵思患而预防之。是知此法由来甚古。特为采集古今人传播成式。条列于左。以俟留心者仿而行之。可使游惰之人各务精勤。凶年又免饥馑。一举而两得也。
  一每田一亩。阔一十五步。每步五尺。计七丈五尺。每行一尺五寸。该分五十行。长一十六步。计八丈。该分五十三行。长阔总算。通共二千六百五十区。每区四方各一尺五寸。见方二尺二寸五分。空一行。种一行。隔一区。种一区。可种六百五十区。不种旁地以收地方。
  一区田画就。每区挖深一尺。将松土起出。【此就应种之六百五十区而言】 再起出松土寸许。用熟粪一升。与寸许土和匀。归入区内将籽种。均匀撒在上面。用手在粪土上按实。使土与籽种相粘。然后将起出之松土覆上。且勿过厚。后谷芽将探起时。渐渐添上铺平隔处。便人入内浇灌耘锄诸事。
  一苗出时相去一寸半。留一株区之。边上多留一株。每行十一株。【此是区内种稻之行非即前每行宽阔之行也】 每区一百一十株。只看粗壮好苗。约估拣留。不必逐株细数。总不可贪多。收成时自然获利。【区有四边边上多留一株靠一边留空三边也】
  一禾苗留足之后。俟当锄之时。制一小铁锄。宽一寸长四寸。锄去野草。如锄过八徧草尽土松。结子饱满。禾穟长大。如肯加功勤锄。即寻常种植。收成犹多。况区田乎。
  一区田禾穟长大。所结谷粒甚重。定要下坠。况遇大风摇摆。一经卧倒。便恐伤损须于苗出有尺许长时。即用土壅。渐长渐壅。遇大风不致吹倒矣。
  一凡田不论美恶。总须粪以肥之。况区田既不择地。未必皆属沃土。粪壤最为要紧。田亩岁岁种之。土敝气衰。生物不遂。必储粪朽以粪之。则地力常新而收获不减。
  一凡高原平坂陂及宅傍空隙场地。但以一尺五寸画区。虽奇零尖斜横曲。无不可做。其区当于闲时慢慢开掘。弗贪安逸。致临时急促。田多之户。余田照常栽种外。量种二三亩区田。丰年固可倍收。即大旱亦有区田所得。足资口食。田少之户尽可竭力行之。以收水旱无虞之利。大率一家四五口。可种区田一亩多者增加。少者弟兄子侄合种一亩。或分区各种。无不可也。
  一区种获数之多。人皆疑其为诞。但考之齐民要术云。昔兖州剌史刘仁之在洛阳。于宅后十七步之地画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又考雍正四年。直隶巡抚李公维钧在保定城内。尝试行之。据称播种灌溉。未尽如法。然一亩之地已得谷十六石康熙丁亥桂林朱龙耀为蒲县知县。曾行之有验。后升太原司马。亦于署中后圃为之每区得谷五升亩可三十六石无疑康熙末。聊城邓钟音亦尝试种。每亩所收实多常田二十斛衢州詹文焕监督大通。于官舍隙地为之。计一亩之收五倍常田又有广润别驾方鸣夏在兰州时。教张姓者治区田一亩得谷三十六石后归江宁以其法语族人。亦治区田一亩得谷三十八石乾隆时。建昌观察李公余三于衙署后仿行之。豫章帅念祖亦仿行之收获皆符其数至道光八年。苏州潘相国哲嗣。于娄门外以其法课种稻禾。及时耕植果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