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本桑。
  一局中散给民间桑秧。树本微小。移栽者见效在二年之后。为日迟久。种者畏难。拟每年买备仙女庙两年后。大桑秧二三万株。配搭本局小桑秧。普散给民。见效甚速。惟每万须价五十千文。现局中无力购办。俟捐项稍有存积。即为买备。倘遇好善乐捐美举定必有成。
  一民间种有大桑秧。四五十株至一百株。不知接条者。许其到局。邀请桑匠赴乡代接。但需年前具禀到局。临期方不致悞。
  一局中每年种买桑叶。俾贫民知有桑树即可易钱。自必多栽桑树局中每年种桑秧普散。并收备桑子施散。
  一局中制造江南丝车二辆。铁锅二口。年年缫丝。如民间来卖茧妇女愿学缫者。令其自缫。买丝照买茧价酌加。总期于民有利。
  一局中每年。刷印简明种桑养蚕缫丝法三单张。随时普为散给。有领桑秧者。必设立号簿注明集镇以便知其散放多寡以便桑匠分接。

  △蚕桑局事宜

  一规条既定。亟须妥速料理。所有一切应办事宜。择其尤为简要者开单于后。

  一编篱
  一窖粪
  一接果
  一蓄菜
  一采药
  一取料
  一养竹
  一喂羊
  一分局

  一编篱

  一编篱 查照古农书法。冬月夹杂密栽榆柳大长条。俟生活后。两边扳倒编为十字篱。用棕朿紧。此外仍多栽酸枣枸橘木槿五加皮之类。总以有剌者为佳。

  一窖粪

  一窖粪 冬日培根用缸盛鱼腥水。百草水亦好。

  一接果

  一接果 五月畦间种桑。冬月将土研齐浇过春发新条除次年接桑外。多余可接果树不论杨梅石榴梅杏梨皆可接。

  一蓄菜

  一蓄菜 桑下种葱韮瓜菜。及芋苗山药取其频频浇灌。桑叶愈茂蝗不食桑。芋故宜多栽。

  一采药

  一采药 霜桑叶桑寄生白皮及殭蚕之类。皆可入药用。惟桑虫多蜗牛者。须勤捕之。方不伤叶。

  一取料

  一取料 养蚕须矮桑。多留大者长成材料。制一切器具皆好桑梓桑麻桑枣并称。亦不妨连类。及之。

  一养竹

  一养竹 局中需用。桑梯桑儿。及桑箔之类大约竹器居多。

  一喂羊

  一喂羊 老桑叶。喂羊肥美。羊矢兼可饲鱼。

  一分局

  一分局 捐项充余。可陆续添设分局。以期广栽。

  ○伐蛟事宜

  卷六之三
  月令季夏之月。命渔师伐蛟。诚恐盛夏雷雨之际。伏蛟忽起。大水迅发。迫不及防。害及田庐人畜。非细故也。述伐蛟事宜

  伐蛟说
  翁臬司原奏
  潘藩司原详

  △伐蛟说

  江南按察使。翁藻条奏。伐蛟御蛟之法。乾隆十年二月。奉旨此折着抄录。寄与江南浙江督抚阅看。如有可以仿照之处。令其酌量办理钦此。渐藩司潘思渠。又广其说。将一切辨观气色。制掘镇压诸法。着有条欵。详准通行。洵非诞妄。惟闻山村人家。宅舍之旁。见一物状类蚯蚓。顷之雷电交作。飞腾变化而去。逾时即安。一草一木未经损伤。惟所起之处。下成深渊。小者可用人工。运土填实。大者速为迁移。亦免崩陷。则蛟亦有善有恶也。为民上者。修德行仁。惩奸除暴。则人物相感。自然灾祲不生。群虎渡江。飞蝗入海。胜于制伐之法也。多矣。

  △翁臬司原奏

  臣查被水之由。多系蛟发所致。按蛟似蛇。而四足细颈。颈有白瘿。本龙属也。相传旷原邃阜。当春而雉与蛇交。精沦于地。闻雷声入土成卵。渐次下达于泉。久之卵大如轮。又闻雷声奋起而上。剖而出。暴腾狰劣。往往裂冈岭。荡田园。漂没庐舍人畜。而迫不可防虽雉与蛇非类而交。其事不经。又未见于纪载。似涉臆说。苐考晋大元中。司马轨之将雉媒下翳。其媒屡雊。野敌遥应。觅所应者。头翅巳成雉。半身后故是蛇。又武库中。忽有雉。人咸怪之。司空张华曰。必妖蛇所作。搜括之。果得蛇蜕。是雉与蛇交而生蛟。容或有之。要亦虫恶为民害者。所当亟为驱除也。谨按月令。季夏命渔师伐蛟。则蛟之宜伐也明甚。惟是伐之法不传。询之山野父老。凿言生蛟之地。冬雪不存。夏苗不长。鸟雀不集。其土色赤。其气朝黄而暮黑星夜视之。气冲于霄。未起三月前。远闻似秋蝉鸣。此时蛟能动不能飞。可以掘得。及渐起离地三尺。声响渐大。不过数日。候雷雨而兴。多生夏末秋初之间。善识者察气辨色。掘土三五尺余。其卵即得。多备利刃剖之。其害遂绝。或云蛟非龙引不起。龙非雷电不行。宜用铁与犬血。及不洁之物。以镇之。又云蛟畏金鼓。夜畏火。夏月田间作金鼓声。以督农。则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