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济。便可多延日月。不致半途中止。

  △一免奔命

  一免奔命。 粥厂必须人集给发。守候多时。比及吃完散放。为时己晚。数里往返。仍然枵腹。每日为两碗之粥。奔命不遑。老弱妇女固不能堪。即年壮丁男。亦难强忍。日久疲乏难行。或宿穷檐野塜古庙荒庵。势必流为乞丐。甚至风霜染病。僵仆道旁最为可惨。粥店则随到随发。不必守候时刻。自无此等流弊。

  △一免废业

  一免废业。 粥厂见人数给粥。十口之家。必十口偕来。遂至扶老携幼。冲风冐雨。触目可怜。终日役役。男荒其畊。妇荒其织。有妨将来活计。将欲济之。适以累之。奈何。若粥店则一家只须一人来买。其邻右不能行者。并可托以带买。在家者仍可勤其故业。即来买者往返甚速。归后仍可操作。本业两无妨碍。

  △一全体面

  一全体面。 施粥一事。顾体面者虽朝不谋夕。往往甘心穷饿。不屑嗟来。而爱好妇女。又恐出乖露丑。不肯赴厂。其情最苦此则以买为名。与者非惠受者无嫌。且可带买。则妇女并可不必亲来。全人体而。体恤最至。

  △一少拥挤

  一少拥挤。 设厂施粥必俟人集方给。人数既众。拥挤必甚。老幼病弱。受伤必多。甚至倾跌陨命。粥店则自晨至晚。络绎发付。随即散去。可多可少。听人自便。自无拥挤之弊。

  △一易筹办

  一易筹办。 施粥不分界限。须各处一时并举。否则远近偕来尤难支应。且经费必须广集。方能举事。而估费过大。势必人人畏难。反阻善举。粥店则可以渐次开设。经费亦可渐筹可收可放。可大可小。可暂可久。办理自易。且施粥必须将粥煮齐方可散放。而粥多时久每易清坏。粥店则随煮随买。可无清坏之虞。

  △一免疾疫

  一免疾疫。 粥厂既设。人迹杂沓。厂旁臭浊。秽气熏蒸。即饱暖之人尚易染成疾病。故司役者往往易生怠心。而灾民以寒饿之躯。早起跋踄。道路风霜。外邪乘虚而入。守候既久。厂中再受秽浊。无论老弱。即强壮者必生疾疫。此中性命关系不少。粥店则既无熏蒸之气。即跋踄远来。到局即有粥吃。以充饿肠。不必守候自无疾疫之虑。

  △一省司役

  一省司役。 粥厂督理烦杂必须多请司事。多雇夫役。所费甚多。况以人多而忙在一时。尤易生弊。董理者耳目难周。粥店则经董只须一二人。主柜亦只须一二人。夫役不过三四人一店己可兼办二三图自晨至晚陆续打发。无甚匆忙。况夫役少则耳目易周。自然难于作弊。局费亦属无多。以逸待劳以简御烦此为最善。

  △一多暗助

  一多暗助。 粥店既设。则极贫次贫。一一呈露。倘实系极苦之户无钱买粥。局董须另备粥筹。暗中送给。自无向隅之憾。而且目击情形。动人最易。往往有有心人预买粥筹。就中冷眼相看。酌量给予。令其到局领粥。或给钱令买者。自无苦乐不均之弊。如实系经费不敷。难于为継。则不妨用间日买粥法。否则三日中卖一日亦可。惟须先行贴出。方不贻误。或用糠粞麦糊粥或米汤。或炒米姜汤。附局散施极贫之户。则调剂灾民。无微不至。逢雨雪之候。则用粥担法徧送。或看天气有久雪之象。则米麦糠粞杂粮按户分给。或施不饥□。亦可使有余粮以待晴霁。自可免多少杜门饥莩矣。

  此事最系饥民性命。集资稍有端绪。即当赶办。若必待经费充足而后举行。则日延一日。徒托空言灾民待哺嗷嗷。恐已多填沟壑。宜先就最荒之镇。先行开办。邻镇见有成效。自必奋兴继起。其好善者亦必乐于续捐。从此劝行。愈推愈广。可以徧及四乡。有志竟成。自古若是。若虑有本非饥户亦来买食有碍极贫地步。可先查明户口。分别极次给票。填明人口。其次贫之户。或人口折半亦可。准其买粥几碗。自无浮冐矣。此法始于锡邑青城乡。于道光二十一年大水为灾。义赈之外又添粥店。以二百千为始。其时不分界限。十里之近均来买食。计饥口三千余。延至七月之久。所费一千七百余千。人皆称善。嗣后道光二十九年。水发更大。合邑成灾。遂合邑通议分图开设粥店。一时并举。劝图内稍可自给者。勉力书捐。其图内无大户者。总局协济酌贴粥米若干计合邑粥费六万余千。全活灾民数十万众。可见善有同心所患赴之不勇为之不诚耳能勇能诚何事不济。

  ○道光二十九年常州府通饬合郡劝行刊发规条

  救饥之法。惟粥最宜。而施粥之弊。前人有极言之者。以其有拥挤守候之劳。且有接济为难之虑也。道光二十一年。锡邑被水成灾。北乡芙蓉杨家各圩尤甚。有青城乡北七房镇同人。集资开设粥店。半价发卖。【先查给粥票照票发筹照筹发粥临早随晚或多或少听其自便】 其实系极贫之户。无钱买粥者。许照票半给。如平粜之给余钱者。或暗与钱。或许暂赊一碗半碗。聊可充饥。此举无施粥之名有救饥之实。煮粥之本日有所亏。则逐捐逐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