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本堂规条

  一清节堂创自江宁。收养无依孀妇。守节完贞甚盛事也。本堂新立章程。不无少加增损。而保节全操之意则同。故仍颜其堂曰清节。
  一本堂虽专为保全贫孀母子而设。如有未嫁夫亡。不愿改适。往夫家守节之贞女。亦苦贫乏无依者。报知本堂。一体查明收养。一本堂设立苏州府元和县虎阜山之南。九都八图。地名菱行河头收养之嫠妇。在堂居住。除堂内稽查严肃外一应外人。不得无故擅入。
  一本堂收养嫠妇。防范不得不严。中门以内。三尺之童。概不许入。其所带幼童。及本堂服役人等。出入均由司事稽查。毌得任意启闭。
  一总门墙上开设转桶。外设云□内设木梆。以便敲击相闻。传递对象。
  一总门内设饭堂一进凡各孀妇二餐饭食。按时鸣梆。齐赴一处同食。
  一本堂设立董事一位。司事四位。常川照应。不得在堂宴会。日需食物。公同议买。当即注簿。逐日核算结总。凡公事出入公同知会。不得私自专主。
  一本堂董事。永不准支取辛俸。
  一本堂于中门之外。二门之旁。立司事公所。稽查出入。并收放柴米及一切对象。
  一本堂司事四位。俱延五十以外老成持重者。共襄善举。倘有不合。应听董事辞去。另为秉公选补。不得滥凭亲友荐引。瞻狥收用。
  一本堂银钱。皆孀妇养命之资。此外即遇要用。另行设措。不得挪移分毫。违者议罚。
  一本堂大门。雇用老仆二名。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支给。如堂内孀妇置买女工需用布线针黹等物。传梆告知司事。方准代买。倘将不应代买之物。私相授受。察出斥逐。
  一本堂中门内。选老诚老妇二名。稽查一切出入。设秤一样两杆。一交老妇。一交司事。□堂内孀妇食物。司事按照额数秤交。老妇过秤。设有短少。即退交司事补足。
  一孀妇或年老。或有病。须人浆洗衣服。刷倒净桶。本系雇工老妇分应当值设有不合。当时告知司事。听候公论。不可擅自而斥致启衅端。
  一雇工老妇。或有己事回家。只许按季轮流告假。如有携带衣囊箱笼出堂者。必呈司事查验。方准放行
  一雇工服役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不准透支。违者经手赔补。
  一中门外厨火买办等人。董事酌用。余外不准私自添雇。致多糜费。
  一本堂中门转桶内。另选老诚雇工老妇三名服役。司事随时查察。务令勤谨用人不当咎有攸归
  一孀妇粥饭。荤素大小菜蔬。务令当值人烹庖洁净。
  一粥饭菜蔬。计口授食。日有定额。不得丝毫作践。
  一雇工服役人众。不得向孀孀私索银钱。以及偷懒作践。犯者立逐。

  △入堂规条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到堂报明。经董事确查。实在衣食不周而无亲族可靠者。取具亲族。及该氏地邻保结。注册入堂。年终禀县备案。
  一孀妇入堂后。其家男亲男族。无论长幼。均不准入堂相会。惟本妇之姑及亲生父母。酌于三节之期。至本堂公所一会。倘翁姑暨父母身故时。准回家视殓。成礼即回。不得借事留连。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者。言明不许无故出堂适有不耐羁苦之人。不安本分。势必难以勉留转滋事端司事一经察出。即告知原保亲族。具领出堂。不许复入。所给被帐衣服等件。照数追还。
  一青年夫故无依。遗腹未生。若遽许入堂恐生产污秽。大非所宜。取其亲族地邻保结存查即照在堂之嫠妇例。先行授以衣服按月给发口粮。候分娩弥月之后。方令入堂。娩身之际。原保人报明男女。另给黄米一斗。干菜二觔。制钱三百文。襁褓一副以示体恤。
  一贫妇夫故欲入堂者查明百日以内。先给衣服口食。满百日后方准入堂。
  一青年孀妇。或有父母翁姑在堂。无人侍奉。不能只身入堂者。一经采访的实。即照入堂孀妇之例。先给衣食之资。候其父母翁姑身故后。本堂收养。
  一名门旧族之后。不幸孀居实无亲族可靠。衣食日见不周者。虽不肯入堂。亦照入堂之例。斟酌多寡。按季托其亲人转给。以曲全其苦节之心。
  一孀妇如有年幼子女者。均准携带入堂抚育。其子十二岁之内。随母歇宿。辰出入学。申入依母。至十三岁随师歇宿。不得仍住内堂。
  一孀妇之子。读书学艺有成。或其壻家有力迎养者。俱准出堂以全孝养。
  一孀妇之女。随母在堂。年已及笄亲族择配。均听伊母主持外人不得专擅。本堂给奁资元银十两。
  一孀妇入堂守节。先将夫家坟墓地址开交司事注册。有子相随者。每年春秋二祭本堂给费用钱一百文。串锭一千。令人领同本妇之子。前往祭扫。
  一孀妇入堂。茶水饭食。俱有规则。倘其家亲族有馈送饮食者。必先交司事验明挂号。再由转桶送交。未经查验者司门老仆。不准传送。违者斥换。
  一孀妇矢志保节羣居在堂。俱宜各安本分。彼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