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外。其余如犯后开各条。许该亲族开具触忤罪由。协同里邻报诉各善堂义学董事报县。以凭立提分别照例究办。决不宽纵如有自愿首告者。听其自便。各宜凛遵毌违特示。
  大清律
  凡子孙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
  凡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致死者、皆凌迟处死
  凡子孙不孝祖父母父母如审有触忤干犯情节、以致忿激轻生窘迫自尽者、即拟斩决、
  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

  △规条

  一堂名劝孝。实为风化所关。第一须主持得人。须于绅士中公举公正廉明为人所推服者二人作董请府县宪给与谕帖董理。并发用印戒尺一根。许其便宜处责忤逆子孙。更宜请于堂前立耻石一大方。上镌锁押忤逆子孙字样。润以红朱。堂外再立二石条。一石镌敬表孝顺子孙六大字。亦润以红朱。一石刻责处忤逆子孙六大字。润以黑墨。以醒众目。
  一城乡内外。凡有孝子顺孙。许该乡图保邻据其实迹申报本堂义学。堂董再行亲查。如果系至性敦笃。内行可敬者。即由堂公具呈禀。请于府县二宪。给匾示奖。匾额既下。即于月朔置备彩亭。中设朱漆金字牌一扇。上写匾式。注明奉宪奖励孝子某某。用四人抬送。鼓吹鸣锣前导。董事协同司事数人。衣冠亲送至孝子之门。另备酒一坛肉十斤米三斗。为其父母寿。仍嘱其邻里亲族衣冠迎候。为孝子上匾。庶民间有所观感。其孝行过人终身不懈者。即为详宪咨部。请 帑建坊。送入孝子祠春秋致祭。
  一凡父母及祖父母有忤逆子孙。必须自具忤逆情形。协同邻保带犯赴堂。以便惩究。堂董尽心讯问。该犯如若情有可原。必当警戒劝谕。倘能嗣后回家承顺不敢再犯。即劝令伊父母及祖父母带回。或令其父母亲族重加朴责以示惩创。念其初次免送。
  一凡忤逆子孙巳犯初次送堂后。到家不数年月。仍然忤逆伊父母及祖父母。仍照具申诉。协同邻保。各具报单捆犯到堂。遵法锁押耻石示众数日堂董并以所颁戒尺先行重责。再为剀切晓谕。其犯或因一时酒醉冐犯长上。致蹈前辙。嗣后承认永远戒酒安分承顺。除罚跪半日或朴责示警外。且仍令伊跪求其父母祖父母。能发慈心。堂董亦即宽恕其二次送究。【或以草绳系颈着人鸣锣遍走本处村坊或插招旗上写忤逆父母者照样惩办庶人人见而知警】
  一凡父母及祖父母三次到堂禀送子孙忤逆者。其堂董随即解赴县宪台下。照例收禁究办。
  一凡忤逆子孙实出情理之外强悍不遵者。无论初次二次随时即行解究。
  一凡妇人不孝翁姑。罪坐其夫。应并令同夫一体究办。一祖母亲母倘有孀居力难呈首者由公正亲族协同保邻出名报堂。
  一倘有弟殴其兄及胞侄殴其伯叔者。亦可一体酌办。
  右首善堂规条。可附入各善堂义学。或节孝祠。或各神庙寺院。总可由公正董事立规施行。不必另行建堂。其间劝惩之法。及装塑画像等事。又可与乡镇节孝坊祠条规参看酌办。人能孝悌。必不敢犯上作乱。诚为整顿风俗之要务也。

  ○汇旌节孝坊祠条程

  卷十三之二
  人生忠孝节义本于至性。发于至情非为身后荣名地也。坊祠云乎哉。顾风教久衰。人心日薄。无所触则不奋。幸有一二孀居守节。矢死不渝者。其至性至情之所结直足以盟金石而泣鬼神此诚女中之师范。末流之砥柱也。不急表而出之。何以风励斯人激扬末俗耶。述节孝坊祠条程。

  采访贞孝节烈妇女公启(锡金旧稿)
  道光十五年正月日采访贞孝节烈妇女汇册请旌建立坊祠条例
  附呈式(锡金成案)
  表扬节孝说
  附锡金乡镇坊祠拟规
  广劝表彰幽潜说
  锡邑募设乡镇节孝祠引

  △采访贞孝节烈妇女公启(锡金旧稿)

  谨启者。锡金节孝贞烈妇女。凡举报请旌者。奉位入惠山贞节祠而厯来无力具报。未经表扬采入邑志记名者甚多。此外城乡各处并未载入邑乘者亦正不少。凡我同人。久欲采访汇集公为呈报以彰苦节近见武阳两邑绅士办有成例。并刊阐幽录一册诚为首倡善举。今拟于惠山地方合建一祠伏望城乡诸君子各随耳目所及。广为搜访。凡自前代迄今实系无力而湮没者。或据前人传记。或本族中家乘。或子孙确实可证。或邻戚闻见无讹。务以姓氏里居年岁合例及现有子孙与否。开明一单送至城内崇安寺左恒善堂。公为汇录清册。遵例请旌。建坊。立祠。俾得清节昭彰。幽芳表着。此白。 同人公启

  △道光十五年正月日采访贞孝节烈妇女汇册请旌建立坊祠条例

  一城中设总局。各乡镇另举贤明公正者。董采访事造册汇送。
  一节妇不论正室侧室在三十岁以前。夫故守节。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果系孝义兼全阨穷堪悯者。一体开报。
  一未婚贞女。按照节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