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乞宪核。再各军打靶,后军中营、海防、屯军、安抚军另有册;余皆匆匆不及另备,仅于点名册中加圈以记数;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几不得过。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树前。是(纯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纲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条仑;午后亦雨。作书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总戎留予于营中过节。得闲作书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托凤山县李丽川大令寄沪。
  初六日,由三条仑沿山北行二十里至双溪口,台南防军五、六、七、八队驻此。中二枪者五,赏银二元五钱。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庄,副右哨二队,一队驻此。五、六、七队之驻万丹者,亦集调于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赏六元。
  初七日,东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统领台南防军总兵自领中哨、后哨驻此,赏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驻此,赏四元。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七、八队驻安平之番薯寮,(纯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过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凤山县,补阅左翼练兵后哨打靶。未毕而万锦堂至,李冠英总戎本送予来此,同饮于李丽川大令署中。
  后哨用后门枪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赏银五两二钱。
  李(丽川)送九朝东华录一部、(黟县俞正燮)癸巳类稿一部、罗愿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三、四、五、七队打靶。用来复枪;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赏银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县,住县署。具稿四次申报。夫价五元。
  十二日,谒镇台万、道台唐、台南包哲生太守、厘局朱调元太守、营官刘际周、帮带万棣花,皆见。拜胡思樵,未见。领洋银二百两。作书寄四弟。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全台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二十八日,将安平、旗后、恒春、台东等处各军情形三次申报在案。查由台东达凤山之隘寮旧有二道。一为总兵张其光所开:一为同知袁闻柝所开:皆久阻塞,不能复行。故仍旧由三条仑原路而回。查三条仑道自知本社以至巴塱卫七十余里皆沿海沙碛之路;自溪底以至石营盘七十余里皆山岭崎岖之路。旁无居民;官商往来皆依营房以资餐宿,并须营勇护送,乃保无虞。目下前后山相通之道恃此一缕而已。卑职于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初四日回抵石营盘停一日,过午节。初六日沿山觅路,北赴隘寮。查隘寮在凤山县之东四十里;其东皆高山,山内皆番社。记名总兵李镇胜统领台南防军共七哨,自领中哨、后哨驻隘寮,而以前哨驻隘北三十五里之尾寮。其左哨一、二、三、四、五、六、七队驻大路关,地在隘北十五里。其第八队驻竹叶庄,地在隘西十里。其右哨一、二、三、四队驻加走山,地在隘南十五里。即袁同知前开之路入山之口。四、五、六、七队驻双溪口,地在隘南三十五里。即张总兵前开之路入山之口。皆防番之军也。其副左哨分驻三处: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地皆在隘之西北;七、八队驻西北六十里之番薯寮,为安平界。其副右哨亦分驻三处:一、二队驻潮州庄,五、六、七队驻万丹,三、四、八队驻东港,地皆在隘之西南。而东港为海口,水深,民船重载者可入,凤山通海最大之港。皆防盗之军也。除东港驻防之三队卑职前赴恒春已查阅外,此次卑职由石营盘经双溪口至潮州庄,则万丹防军三队亦来集于此。初七日至隘寮,则中、左、前、后四哨及右哨一、二、三、四队皆来合操。初八日过竹叶庄,至阿猴,则阿里港之三队亦至。惟驻番薯寮之副左哨七、八两队,因山内溪水大涨,阻而不能来,卑职亦不能往,故未查阅。其余皆逐一点名。除签出外,人尚足数,亦颇强壮。抽验箕斗,亦皆相符。所操阵法,步伐尚整。该管打靶系用前门旧枪。正五哨全中者二十一人,中二者六十六人;副二哨全中者四人,中二者十人。均已由卑职分别赏全中者洋银一元,中二者半元,以示奖励。初九日至凤山,补阅左翼练军后哨打靶。该军系用后门枪,全中者二十一人,每名仍各赏洋银二钱。初十日至楠仔坑、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二、四、五、七队。该队亦系用前门旧枪,而全中者七人,中二者十一人,较他军用前门枪者中数稍多。前门旧枪,其身颇重,其机不灵,中靶颇难。而此四队中者不少,则该哨哨官千总陈连升勤于训练可知。理合声明,另请宪台奖叙,以为各处分防者劝。现在东路、南路所有防海、防山各军,惟曾文溪一带尚有左翼练军中哨四队未曾查到。其余业已查竣。所经台东、凤山平地高山各处番社均安静。凤山早稻已登,收成均好。安平稻少蔗多,苗均畅茂。堪以仰慰宪廑。卑职于十一日回抵安平。拟稍息一二日,再赴中路。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巡阅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