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践,内通畦渠,以瀦卤泉。稍不完缮,淡水渗入,则全地之卤即行融释。是以附近山溪巩筑堰坡,不使涓滴潜注。每岁抢修,皆系商捐生息,所费甚钜。(山西抚台吴其浚道光二十六年奏案。)
  作书复张月楼军门。
  十一日,诣支应局贺疏禹门司马接办总办之喜。作书寄虎臣兄。是夜臬道宪招饮;同席者包哲臣太守、疏禹门司马、王云轩大令也。
  十二日,复书禀叔(纲注:叔字原稿无,按祖应作叔祖。)祖及示长婿、秬、秠二儿。是夜包太守招饮。
  十三日,邹仙翁、沈昂翁过访。谒臬道宪。梁宇尧生子弥月招饮;辞谢不往。
  天聪五年,宁完我上太宗疏云:大抵举国之内,然诺成风,浮沉为俗;以狡猾为圆滑,以容隐为公道,以优柔缩退为雅量。学成装就,便为大僚;即有一、二劲草,亦自觉特立孤标之足虑耳。
  太祖高皇帝欲以蒙古字制为国语,额尔德尼噶盖对曰:『以我国语制字最善。但更制之法,臣等未明』。太祖曰:『但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联缀成句,即可因文见义矣。吾筹此已悉,尔等试书之』。于是太祖独断,将蒙古字制为国语,创立满文,颁行国中。满文传布自此始。
  天聪七年,上谕文馆儒臣曰:『皇考太祖始命额尔德尼编成满书。其后库尔缠所增,朕恐终有未合。尔记载诸臣,将所载之书,详加订正;若有讹处,即改作之。』
  十四日,包哲臣太守请假回家安葬,来辞行。疏禹门司马来谈。温(纲按:温字下似有遗文。)来拜。
  十五日,奉派火神庙、文昌宫、延平王庙三处行香。诣支应局送包太守行;座逢唐韡之、朱苕园二太守。侯官沈文肃公题郑延平郡王庙楹联:
  开千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逸民世界。
  极一生无可奈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臬道宪传见。是日得四弟九月初七、十七日由家乡来信二函,秬、秠二儿由川沙寄信二函,仙舫婿信一封,叔祖上海来信一封,敏叔、畏弟、三干弟信各一封。柯振庭苏州来信一封,江苏臬宪陈来信一封。是夜作书复叔祖、四弟及儿与婿各一,又书复敏叔、三干弟、柯振庭各一,又书致嘉兄。又接曹槐甫金陵信一封。
  十六日,王云轩大令回台北。姚西牧大令过访。得吴鼎卿大令鹿港书一。作书并以洋银四元托王云轩带台北交范荔泉托购鸡血藤胶。
  薙发之制,始于顺治二年六月丙寅;诏:京城内外限旬日,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薙发。违者以逆命论。有复为此事进章奏者杀无赦。其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七月戊午复禁仍着旧时巾帽。
  顺治三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奉旨:开科之始,宜广中式额数,广至四百名,房考官二十员,后不为例。是年四月,大学士刚林等奏请本年八月再行乡试,来年二月再行会试,以收人才;其未归地方生员举人来投诚者,亦许一体应试。从之。四年,会试中式三百名,房官十八员。
  顺治三年四月,户部请定制钱七十文作银一钱,不许多增,通行严禁。从之。谨案此例现惟吾乡仍有此名目,民间通用尚以制钱七百文为一两,七十文为一钱也。
  得旗后陈子岳司马书。
  十七日,谒臬道宪。唐伯松从九来拜。俞伟臣来拜。
  十八日,从九邢兰堂来拜。作书复陈子岳。
  国初外省各衙门书吏人役,每月给工食银五钱;顺治四年,以钱粮不敷,奉旨裁去。
  顺治十年,少詹事李呈祥疏请裁去满官,端任汉人。副都御史宜巴汉等劾呈祥讥满臣为无用,欲行弃置;称汉官为有用,欲加专用,阴行排挤。部议,巧言乱政,当弃市;奉旨免死,流徒盛京。是年六月,谕户、兵、工三部,改折各省本色钱粮归于一条鞭法,总收分解,永为定例。
  顺治十年,定制:寺人不过四品;凡系内员,不许擅出皇城;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不许交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不许假弟侄人名色,置买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扰害人民。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互相交结。如有内外交结者,同官觉举,院部察奏,科道纠参,审实一并正法。十三年冬,又立铁牌:以后但有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
  十九日,出拜俞伟臣及疏禹门二司马;皆未见。移居于局之后进西房。吴信卿、陈庆荣、疏司马来,皆见。
  三元官、三官庙,各行省皆有之,而未知所祀何神。东华录载有顺治十四年御制盛京三元神庙碑文云:「道书,神有天地水府之别。国家当干戈扰攘之际,急图康阜,使时和年丰,室卢相庆,则天官赐福主之。其或贯索未空,全气犹沴,使斯民秉德格非,远刑罚而登老寿,则地官赦罪主之。又或大军之致凶年,大荒之致奇疫,涤其眚灾,而消其害气,则水官解厄主之」。
  二十日,午刻范膏民自台北至。得荔泉书一、席春渔太守书一。作书答荔泉。谒臬道宪。作书致张月楼军门。
  二十一日,得张月楼军门书一、胡慎之书一。苏履生、疏禹门过访。邹仙洲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