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三十二人,恐误。又魏敏果年讲载:丙戌房师魏天赏、岳映斗二人,岂当时每房亦二人耶 ?雍正元年癸卯乡试,每房仍用一人,于是十八房之例,循行至今不改。清秘述闻载乾隆丁卯顺天乡椒试,仅十七员,必是脱漏。
拨房之例,雍正七年议定。
各省乡试房考,旧制以科甲出身州、县派充。雍正七年己酉,停现任知县入帘,调取邻省候选进 士、举人,大省三十人,中省二十五人,小省十五人。接界三百里内者,不得咨送。乾隆丙辰,停止调取邻省进士、举人例,仍用本省官。
顺天乡试同考官,向用京官。康熙庚午,用知县何讷等十五人。居易录载之,谓用外官自是科始。按先此丁巳乡试,已参用知县王钖辅等六人。庚午以后,各科多无考,惟戊子科有知县梁通洛等五人。雍正以后,不复用知县。
国初乡、会试分房,不全用进士出身人员,亦兼用庶吉士及知县。顺治丙戌会房,兵科郝杰,辛酉举人。丁亥会房,刑科梁维本,辛酉举人。乙未会房,兵部郎中杨陛,戊子举人。
己亥会房,富鸿业、马晋允、吴珂鸣、王吉人、郭谏、王扬昌、彭之凤、崔蔚林、吴本植,俱戊戌庶吉士。辛丑会房,王遵训、田麟、杨正中、李天馥、陈廷敬、周训成、苏宣化、翟世祺、朱锦、周之麟、锺朗、金国用、陈志纪、卢干元、赵之符、赵济美,俱己亥庶吉士。
礼科姜希辙,王午举人。康熙甲辰会房,礼部主事俞有章,乙未会副。兵部主事蔡兆丰,辛丑会副。癸丑会房兵科余司仁,戊子举人。丁巳乡房,王钖辅、周之麟,皆进士。知县黄埙、彭孙通、华章志、沈珩皆进士,候选知县。戊辰会房,兵科陈世安,丁巳举人。甲戌会房,兵科赵心抃,壬子举人。工科彭鹏,庚子举人。戊子乡房,工部主事,欧阳方曜,甲子举人。
梁通洛、王家绣、薛祖顺、陈守创、李先立,俱进士知县。雍正癸卯乡房,郑江、夏力恕、何朗、侯来旌、关上进、晏斯 盛、黄焕章、吴械,俱辛丑庶吉士。会房,御史许容,辛卯举人。壬子乡房,陶正靖、曹一士、杨廷栋、裘恩录,皆庚戌庶吉士。
乾隆丙辰会房,崔纪系祭酒,汪由敦系四译馆少卿。辛酉乡房,朱必坦,壬子举人。甲子乡房,锺凤翔、邵齐焘、姚范、逊廷槐、凌镐、周孔从、王挺、王康佐、刘锡龄、黄遇隆,皆壬戌庶吉士。庚辰会房,钱大经,庶吉士。至甲午顺天乡试,分校于例不开列人员,内用京堂七员,小京官四员:宗人府府丞宝光鼐、太常卿吴王纶、光禄卿吴绶诏、大理少卿周于礼、太仆少卿曹学闵、通参赵佑、司业朱棻元。大理寺丞朱衣点,江南拔贡;国子监助教吴省兰,江苏举人;学正徐立纲,乙酉顺天举人;学正汪如藻,己卯浙江举人。此又不拘成例者。
乡、会试主考、同考及读卷、阅卷官,俱不得袭师生之号,违者重处。见康熙十四年上谕。雍正八年,始许座师房师以师生往来。
旧制,各省学政,或称学道,或称学院。学院用翰、詹、科、道官,学道则击以按察使佥事各,由六部郎及知府有资望者推用。其后遇缺员,请特简。顺治四年,学道专用部属考选,礼部二人,户、兵、刑、工各一人,内阁与吏、礼二部会考。十六年,从尚书孙廷铨奏,仍依旧例。康熙三十九年,以翰林官专 司文翰无他事,各省学政员缺,应与郎中并差。
四十二年,定由京堂翰、詹、科、道任者为提督学院,由部郎任者,仍为提学道。雍正三年,由部郎任者,加翰林衔。自是以后,各省学政无道衔矣。各省分并,更改先后有可考者,附录于后。
直隶省,初设监察御史一员,提督学政。顺治十年,定专用翰林官,今称顺天学政。旧时编、检、中、赞、讲、读皆差。乾隆以来皆用卿贰。江南省,顺治二年,上、下江分差督学御史二员。九年,并一员。十年,停差御史,上、下江分设督学翰林二员。十二年,用佥事二员为提学道,停差翰林。康熙元年,裁改学道一员。二十四年 ,复用翰林。雍正三年,分上、下江各一员,称江苏学院、安徽学院。江西省,旧以佥事为提学道。康熙四十六年,差学院。浙江省,旧设提学道。康熙二十三年,改用翰林官提督学政。福建省,旧为提学道。
康熙四十二年,用翰林官为提督学院。湖广省,初分设湖北督学道、湖南提学道。顺治十八年,改湖广通省提学道。康熙四十二年,用翰林为提督学院。雍正三年,湖北、湖南各设一员。山东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二年后,皆提督学院。河南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二年后,皆提督学院。山西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二年后,皆提督学院。陕甘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一年后,学道、学院兼差。五十年后,皆提督学院。四川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五年,改学院。广东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五年,改学院。按五十二年,郑晃以郎中任,当仍称提学道。雍正七年,分设广韶、肇高两学政。乾隆十六年,并设一员。广西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二年,改学院。按五十九年,徐树敏以户部郎中年当仍称提学道。云南 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一年,改学院。
贵州省,旧设提学道。康熙四十一年,改学院。
正科乡试之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