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荒彻,地瘠民贫,凡编氓子弟宜戮力耕耘,为俯仰之籍。然皆事田畴,不知礼义,逸居无教,愚野堪忧。今定一家三子,择俊秀者一人入学肄业。或止生一子,气禀孱弱,力不能任稼穑者,尤宜读书勤学,奋志青云。
  ——子弟入书院肄业及在义学读书者,须遵朱子《白鹿洞规》,论定《程董学则》及《分年读书法》。今各录一册,揭之楣间,庶触目警心,感发兴起。
  ——书院肄业诸童,欲知行文,宜谋篇法。单题首应专攻,次如上下偏全、长短理致、故典及全章大节、各题式,不可枚举。总之,俱宜择先正传文,熟读数百篇以为矩薙。庶极情尽致,下笔时不至茫然无畔岸。尤贵明理、养性,为世通儒。
  ——诸生须立志宏远,不可以读书为取利禄而已也。朱子曰:“而今贪利禄而不贪道义,要做贵人而不要做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又云:“非是科举累人,人累科举耳。若高见远识之士读圣贤之书,据吾所见,为文以应之,得失置之度外,虽日日应举亦不累也。”所言最为谆切,学者必堪破此关,读书乃有进步。
  ——子弟五岁以上即令向义学念书。《四书》本经须令与注小同读。经书读毕,仍讲明《小学》,然后送书院肄业。
  ——大通卫新疆甫辟,文运初开,师儒尚无专席。该卫抚治斯邦,父母师保是其兼责。应于月终,请院长将各童所读何文,所讲何书,条列各童名下,每遇朔望日赴该衙门,听令背诵宣讲。如讲诵无讹者,该卫赏给纸笔以鼓勇往;不能讲诵者,责以示惩,不得姑恕。
  ——凡在书院及在义学者,如家中果有大事,须父兄据实诉明师长,方准给假。倘托故逃学者,师长移送该卫,即惩父兄以姑容之过。
  ——师严道尊。子弟负笈从游,学业固资教诲,即饮食语言皆为诸生之观,法令之朝夕薰染,渐归纯正。今将朱子《童蒙须知》抄发一册,以为矜式。先生既拥皋比,谅有婆心,顾名思义,尤所厚望。
  ——每遇朔望,随师长礼拜先师,毕,即首向师长行礼,次向学长行礼,然后各人相与对揖。严朔望之仪,谨晨昏之令。如此教以事父事兄,则长幼尊卑秩然有序,庶礼让之风可成。

  ●伊山书院
  在韩国庆尚北道荣川郡城之东六七里处。其地“蕃川一岘,截然为之敝”,旷绝安静,风景独好,远离尘嚣,为修身养性的绝好去所。李氏朝鲜明宗时代之郡守琴椅所建,至戊午年(明宗十三年,明嘉靖三十七年,)落成,有入德门、志道门、敬止堂、养正堂、诚正斋、进修斋、观物台等建筑,置赡谷数百石,给院奴若干名,大会儒生于其中。时大儒李晃为之作记,并订立规约,规范其教学制度。至宣祖甲戌年(七年,明万历二年,),朝廷赐院额。李滉逝世后,奉祀院中。至今院舍尚存,惟不再讲学,作为古迹向游人开放。
  李滉:伊山书院规
  ——诸生读书以《四书》、《五经》为本原,《小学》、《家礼》为门户,遵国家作养之方,守圣贤亲切之训,知万善本具于我,信古道可践于今,皆务为躬行心得明体适用之学,其诸史、子、集、文章科举之业,亦不可不为之,旁务博通。然当知内外本末、轻重缓急之序,常自激昂,莫令坠堕。有余邪诞妖异淫僻之书,并不得入院近眼,以乱道惑志。
  ——诸生立志坚固,趋向正直,业以远大自期,行以道义为归者为善学。其处心卑下,取舍眩惑(眩惑:眩,两眼错黑发花。眩惑即谓迷乱,迷惑。),知识未脱于俗陋,意望专在于利欲者为非学。如有性行乖常,非笑礼法,侮慢圣贤,诡经叛道,丑言辱亲,败群不率者,院中共议摈之。
  ——诸生常宜静处各斋,专精读书,非因讲究疑难,不宜浪过他斋,虚谈度日,以致彼我荒思废业。
  ——无故无告,切无频数出入,凡衣冠、作止、言行之间,各务切偲(切偲:偲,互相监督。切偲,谓切实监督。),相观而善。
  ——泮宫明伦堂,书揭伊川先生《四勿箴》,晦庵先生《白鹿洞规十训》,陈茂乡《夙兴夜寐箴》,此意甚好,院中亦宜以此揭诸壁上,以相规警。
  ——书不得出门,色不得入门,酒不得酿,刑不得用。书出易失,色入易污,酿非学舍,刑非宜儒冠事。(刑谓诸生或有司以私怒打外人之类,此最不可开端。若院属人有罪,而不可全赦,小则有司,大则与上有司同议论罚。)
  ——院有司(院有司:朝鲜书院职事名称,类似中国书院之监院,由政府官吏兼任,所掌为行政之事。),以近居廉干品官二人差定,又择儒士之识事理,有行义,众所推服者一人,为上有司(上有司:朝鲜书院职事名称,类似中国书院之绅董、董事,由儒士担任,所不同者,在绅董所主为经费,上有司则协助院有司管院中行政之事。),皆二年相递。
  ——诸生与有司,务以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