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徐宗干奏「台湾澎湖地方偶遇风灾,委员查勘筹款办理」一折,据称:『澎湖厅上年晚收歉薄,本年三月复猝被风霾,以致杂粮枯萎,民情倍形拮据;业经该镇、道会商于道库提银二千两、又拨银三千两,委员解往该厅查明分别抚恤」。仍着察看情形,或应加振、或应缓征钱粮,即行据实具奏;并详明该督、抚核实办理,以副朕轸念灾区至意』。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九(咸丰九)。

  秋七月戊子(初四日),振福建澎湖厅被风灾民。

  八月丁卯(十三日),以办理福建噶玛兰开垦出力,予通判朱材哲等升赏有差。

  闰八月戊戌(十五日),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经驰往江南,随同两江总督陆建瀛办理丰北河工。

  以江西督粮道杨培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咸丰十)。

  九月甲寅朔,闽浙总督季芝昌奏报接印任事日期;得旨:『凡事求实,勿负委任』。

  乙丑(十三日),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季芝昌因病赏假,以调任福州将军裕瑞兼署闽浙总督、布政使庆端暂护福建巡抚。

  冬十月壬辰(初十日),缓征福建台湾澎湖被风霾咸雨灾民地种、船网沪缯银。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一(咸丰十一)。

  咸丰二年

  咸丰二年壬子(一八五二)春正月丁丑(二十六日),谕内阁:『季芝昌等奏「台湾匪徒聚众谋逆,业经擒获首伙各犯」一折,此次匪首洪纪等在台湾、嘉义交界之附近内山地方歃血结盟、竖旗肆抢,纠约林漏等多人,伪称元帅、先锋,分为四大股首,各用红布为记,辗转裹胁,先后在官佃等庄及溪底各处屯聚;经台湾镇道叶绍春、徐宗干等督饬文武员弁并力攻剿,迭次歼毙贼匪多名,生擒伪副元帅李兆基、伪先锋林罩、颜耀,并将首逆洪纪、要犯林漏、伪军师胡枝拇、伪副元帅吴仰一并拏获正法。该逆等甫经蠢动,事起仓猝,该管文武各官即能先行访闻,率兵分剿;未及一旬,已将首要各犯悉数就擒,伙党亦获犯过半,办理尚属妥速。惟该犯等纠邀党与究有若干?溃散余匪未经全获,难保不潜相勾结,更起事端。着季芝昌、王懿德严饬该镇、道等率所属遍行搜捕,务期有犯必惩,毋任一名漏网。续办情形及在事出力获犯最多各员,着该镇、道等查明,据实具奏』。

  二月戊子(初七日),以剿捕福建台湾洋盗出力,予同知孔昭慈等加衔、升叙有差。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三(咸丰十三)。

  夏四月辛丑(二十一日),兵部尚书特登额因病解任,以福州将军桂良为兵部尚书。以前任浙闽总督怡良为福州将军。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四(咸丰十四)。

  五月辛酉(十一日),以福建按察使杨培为四川布政使、江西吉南赣宁道黄乐之为福建按察使。

  戊辰(十八日),添造福建水师战船炮位——从总督季芝昌请也。

  六月甲辰(二十五日),命升任福州将军桂良来京,以浙闽总督季芝昌兼署福州将军。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五(咸丰十五)。

  秋七月己酉朔,以福建巡抚王懿德兼署闽浙总督。

  丙辰(初八日),以福建疏纵官犯脱逃、应奏不奏,革前任总督刘韵珂、巡抚徐继畬职,总督季芝昌等降级留任。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六(咸丰十六)。

  冬十月壬午(初五日),以拏获福建台湾匪犯王涌,予知府裕铎等升叙有差。

  壬辰(十五日),闽浙总督季芝昌以病乞休,允之;调云贵总督吴文镕为闽浙总督。

  庚子(二十三日),以剿获福建台湾匪徒洪纪,赏台湾道徐宗干、参将常存花翎,余升叙有差。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七(咸丰十七)。

  十二月戊寅(初三日),调浙江按察使苏敬衡为福建按察使。

  ——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八(咸丰十八)。

  咸丰三年

  咸丰三年癸丑(一八五三)春正月戊午(十三日),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季芝昌、王懿德奏参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督办艇匪,畏葸不前;当降旨照部议革职,仍责令带罪出洋剿捕,以观后效。朕现闻闽省洋面广艇匪徒愈肆滋扰,台湾米船间被抢掠;以致台米不能渡海,闽、浙粮价增昂。郑高祥不能乘坐海船,每遇巡洋,往往藏匿海惪,逾时捏报欺饰;似此怯懦无能,无怪匪徒日肆。且江、浙二省现办海运,设使洋面稍有疏虞,所关非细。着怡良、王懿德迅即确查:郑高祥如有前项情节、不胜水师之任,即行据实参奏,另派妥员暂署;一面奏请简放。务饬署任之员,将艇匪悉数歼除,毋得再有贻误』。

  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