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今濮阳郡鄄城县是也。而燕侵河上,齐师败绩。晏平仲荐司马穰苴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景公以为将,率兵扞燕、晋之师。穰苴曰:「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中所尊者,以监军。」乃使庄贾往。穰苴既辞,与庄贾约曰:「日中会于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暮时乃至,穰苴曰:「何后期为?」贾谢曰:「大夫、亲戚送之,故留也。」穰苴曰:「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桴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公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县于君,何谓相送乎!」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者云何?」对曰:「当斩。」遂斩庄贾以徇三军。士皆震栗。燕、晋之师闻之,悉引而归,皆复反所侵之地。
  吴起教战法: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冢养,智者为谋士。乡里相比,什伍相保。一鼓整兵,二鼓战阵,三鼓趣食,四鼓严办,五鼓就行。闻鼓声合,然后举旗。
  孙膑曰:「用骑有十利:一曰迎敌始至;二曰乘敌虚背;三曰追散乱击;四曰迎敌击后,使敌奔走;五曰遮其粮食,绝其军道;六曰败其津关,发其桥梁;七曰掩其不备,卒击其未整旅;八曰攻其懈怠,出其不意;九曰烧其积聚,虚其市里;十曰掠其田野,系累其子弟。此十者,骑战利也。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闲,故名离合之兵也。」
  后汉魏武军令:吾将士无张弓弩于军中。其随大军行,其欲试调弓弩者得张之,不得着箭。犯者鞭二百,没入吏。 不得于营中屠杀卖之,犯令没所卖皮。都督不纠白,杖五十。 始出营,竖矛戟,舒幡旗,鸣鼓;行三里,辟矛戟,结幡旗,止鼓;将至营,舒幡旗,鸣鼓;至营讫,复结幡旗,止鼓。违令者,髡翦以徇。 军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枣。
  舡战令曰:雷鼓一通,吏士皆严;再通,什伍皆就舡,整持橹棹,战士各持兵器就船,各当其所,幢幡旗鼓各随将所载船;鼓三通鸣,大小战船以次发,左不得至右,右不得至左,前后不得易处。违令者,斩。
  步战令曰:严鼓一通,步骑悉装;再通,骑上马,步结屯;三通,以次出之,随幡住者,结屯住幡后。闻急鼓音,整阵,斥候者视地形广狭,从四角面立表,制战阵之宜。诸部曲者,各自安部。阵兵疏数,兵曹举白不如令者,斩。 兵若欲作阵对敌,营先白表,乃引兵就表而阵。临阵皆无讙哗,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麾左则左,麾右则右。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 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有不进者,什长杀之;什长有不进者,都伯杀之。督战部曲将,拔刃在后察,违令不进者,斩之。 一部受敌,余部不进救者,斩。 临战,兵弩不可离阵,离阵,伍长、什长不举发与同罪。 无将军令,有妄行阵闲者,斩。 临战阵骑皆当在军两头,前陷阵骑次之,游骑在后。违令,髡鞭二百。 兵进退入阵闲者,斩。 若步骑与贼对阵,临时见地势便,欲使骑独进讨贼者,闻三鼓音,骑特从两头进战,视麾所指;闻三金音,还。此但谓独进战时也。其步骑大战,进退自如法。 吏士向阵骑驰马者,斩。 吏士有妄呼大声者,斩。 追贼,不得独在前在后。犯令者罚金四两。 士将战,皆不得取牛马衣物。犯令者斩。 进战,士各随其号,不随号者,虽有功不赏。 进战,后兵出前,前兵在后,虽有功不赏。 临阵,牙门将、骑督明受都令。诸部曲都督将吏士各战时,校督部曲督住阵后,察凡违令畏懦者。 有急,闻雷鼓音绝后,六音严毕,白辨便出。 卒逃归,斩之。一日家人弗捕执,及不言于吏,尽与同罪。
  大唐卫公李靖兵法曰:
    诸军将五旗,各准方色:赤,南方,火;白,西方,金;皁,北方,水;碧,东方,木;合是青,为与皁色相乱,故改为碧。黄,中央,土。土既不动,用为四旗之主,而大将行动,持此黄旗于前立。如东西南北有贼,各随方色举旗,当方面兵急须装束。旗向前亚,方面兵急须进;旗正竖,即住;卧,即回。审细看大将军所举之旗,须依节度。
    诸每队给一旗,行则引队,住则立于队前。其大总管及副总管,则立十旗以上,子总管则立四旗以上,行则引队,住则立于帐侧。统头亦别给异色旗,拟临阵之时,则辨其进退。驻队等旗,别样别造,令引辎重。各令本军营队识认其旗。如兵数校多,军营复众,若以异色认旗,远看难辨,即每营各别画禽兽,自为标记亦得。不然,旗身旗脚但取五方色回互为之,则更易辨。唯须营营自别,务使指麾分明。凡将出师,其旌旗切须坚牢。若或倾侧,众生异议也。
    诸教战阵,每五十人为队,从营缠枪幡。至教场左右厢,各依队次解幡立队,队别相去各十步,其队方十步,分布使均。其驻队塞空,去前队二十步。列布讫,诸营十将一时即向大将处受处分。每隔一队,定一战队,即出向前,各进五十步。听角声第一声绝,诸队即一时散立;第二声绝,诸队一时捺枪卷幡,张弓拔刀;第三声绝,诸队一时举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