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于是ㄈ请颁《正定十三经》于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赵ㄈ传》。 )
十四年三月辛丑,颁《五经四书》于北方学校。(《本记》。 )
十五年十月,命礼部颁刘向《说苑》、《新序》于天下。十一月壬戌,帝以国子监所荐书板,岁久残阙,令诸儒考补,工部督匠治。(《昭代典则》。 )
二十三年十二月,购遗书。福建布政司进《南唐书》、《金史》、《苏辙古文》。(《明通纪》。 )
二十四年六月戊寅,命礼部颁书籍于北方学校。谕曰:农夫舍耒耜无以为耕,匠氏舍斤斧无以为业,士子舍经籍无以为学。朕念北方学校缺少书籍,向尝颁与《五经四书》,其他子史诸书未赐,宜购与之。”(《大训记》。 )
永乐四年四月己卯,帝御便殿,召儒臣讲论。问文渊阁藏书备否?解缙对曰:“经史粗备,子集尚多阙。”帝曰:“士庶家稍有余赀,尚欲积书。况朝廷乎?”遂命礼部遣使四出,购求遗书。
十五年四月丁巳,颁《五经四书性理大全》于两京六部、国子监及天下府、州、县学。谕礼部曰:“此书,学者之根本。圣贤精蕴,悉具于是。其以朕意晓天下学者,令尽心讲明,无徒视为具文也。”于是古注疏遂不复用。(已上《通纪》。 )
十七年三月,上在北京,遣侍讲陈敬宗至南京,起取文渊阁所贮古今书籍。自一部至百部以上,各取一部北上。皇太子乃遣撰陈循如数赍送,其余封贮本阁。(《南京詹事府志》。 )
十九年四月庚子,三殿灾。杨荣麾卫士出图籍,舁东华门外。(《杨荣传》。 )
宣宗尝临视文渊阁,披阅经史,与少傅杨士奇等讨论,因赐士奇等诗。是时秘阁贮书约二万余部,近百万卷;刻本十三,钞本十七。正统间,士奇等言:“文渊阁所贮书籍,有祖宗御制文集,及古今经、史、子、集之书。向贮左顺门北廊,今移于文渊阁、东阁。臣等逐一点勘,编成书目。请用宝钤识,永久藏┑。”制曰:“可。”(《艺文志》。 )
宣德八年四月甲申朔,建广寒、清暑二殿,悉置书籍贮之。(《大政记》。 )
弘治五年五月,求遗书。大学士邱浚言:“高皇帝当至正丙午之岁,始肇帝业,首求遗书。既平元都,得其馆阁秘藏,又广购于民间,一时贮积,不减前代。太宗当多事之时,犹集儒臣,纂《永乐大典》,以备考究。今承平百年,中外无事,乌可使经籍废坠?凡民庶之家,迁徙不常,好尚不一,既不能广有储藏,即储藏亦不能久远。所赖石渠邃阁,积聚之多,收藏之密,扃之固,聚者有掌故之官,阙略者有缮写之吏,损坏者有修补之工,散佚者有购访之令,然后不致废残阙失。前代藏书之多,有至三十七万卷者。近内阁书目不能什一。数十年来,在内未闻考校,在外未闻购求。及今失之,恐遂放佚。自古藏书不一所,汉有东观、兰台、鸿都,唐有秘书监、集贤书院,宋有崇文馆、秘书省。国朝罢前代台监馆省之官,并其任于翰林院。设典籍二员,掌文渊阁书籍。南京国子监虽设典籍,仅掌累朝颁降之书,及旧锓书板而已。今请敕内阁所藏书籍,令学士以下,督典籍官,汇若干册,册若干卷,检其有副本者,分贮一册于两京国子监。若内阁所无,或不备者,乞敕礼部行天下提学官,榜示购访,俾所在有司,校录赍呈。其藏书之所:一在京师,曰内阁,曰国子监;一在南京,曰国子监。使一书而存为数本,一本而藏三所。每岁三伏时,令翰林院僚属同赴阁、监曝书。毕事,扃。廷臣有因事欲稽考者,奏请诣阅,以为常规。则于文治有裨焉。”疏上,帝嘉纳之,寻有是命。(《三编》。 )
十三年正月,给事中许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板,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灾变之作,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天锡传》。 )
正德十年,大学士梁储等,请检内阁并东阁藏书残阙者,令原管主事李继先等,次第修补。从之。由是,其书为继先等所盗,亡失者多矣。(《实录》。 )
嘉靖十五年,御史徐九皋上议,欲查历代《艺文志》书目参对。凡经籍不全者,行士民之家,借本送官誊写,原本给还,且加优赏。又乞上御便殿,省阅章奏,处分政事,赐见讲读诸臣,辨析经旨。下礼部议。(《野获编》。 )
礼臣覆奏,命翰林院查秘阁所贮经籍,有无缺遗不备之处,备开书目,通行两京及抚按衙门,转行提学官员,用心A3访。凡《艺文志》所载历代遗书,及本朝名臣硕儒所著述文集,凡有补于世教者,一体收采藏贮。(王圻《通考》。 )
经类十一,共八千七百四十六卷。史类十一,共二万八千六十九卷。子类十二,共三万九千二百一十一卷。集类三,共二万九千九百六十六卷。(《艺文志》。 )
《日下旧闻》云:“考正统六年编定目录,凡四万三千二百余册,而列朝《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