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襄王传》。按《春明梦》余录云:“于少保之死,当时诬以迎立外藩。王文极口辨。公但云:‘召亲王,非金符不可。符在,何必辨。’时印绶监诸检阅各府金符俱在,独无襄府者。问一退闲老监,云:‘是宣庙上宾时,张太后以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欲召襄王,取符入。三杨议不合而止。符留后宫。’于是启而得之,尘积寸余矣。” )
◎牙牌
洪武八年二月,制陪礼官入坛牙牌。(《大政记》。 )陪礼官曰“陪”,供事官曰“供”,执事入曰“执”?(《职官志》。 )十一年三月丁酉,始制牙牌给文武朝臣。(《大政记》。 )
牙牌之号五,以察朝参。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嘉靖中,总编曰“官字某号”。朝参佩以出入。不,则门者止之。私相借者,论如律。有故,纳之内府。(《职官志》。 )
景泰元年,马顺前炎廷臣击毙。尚宝司检顺牙牌不得。顺子请责之王,帝许焉。诸谏官言:“顺党奸罪重,廷臣共除之,遑问牙牌?且非一人事。若责之,忠臣惧矣。”乃寝前旨。(《王传》。 )
刘子铣八岁时,宪宗召见,爱其聪敏且拜起如礼,即命为中书舍人。宫殿门阀高,同官杨一清常提之出入。帝虑牙牌易损,命易以银。(《刘传》。 )
孝宗嗣位,诸臣交章劾万安。帝命太监怀恩,就安读之。安跪起求哀,无去意。恩直前摘其牙牌,曰:“可去矣?”始乞休去。(《万安传》。 )
正德中,教坊司臧贤请易牙牌,制如朝士。礼部尚书传圭格不行。(《傅圭传》。 )
卷二十五 学校上
◎国学(荫监详职官任子。 )
太祖乙巳九月丙辰朔,置国子学。以故集庆路学为之。(《大政记》。 )
洪武元年,令品官子弟及民间俊秀通文义者,并充学生。寻诏择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子学。又择年少举人赵惟一等,及贡生董等,入学读书。命于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监生。取其中尤英敏者李扩等,入文华、武英堂说书,谓之“小秀才”。其才学优赡、聪明俊伟之士,使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通经之学,以期大用,谓之“老秀才”。(《选举志》。 )
洪武二年,太祖谕中书省臣曰:“太学育贤之地,所以兴礼荣、明教化,贤人君子之所自出。古之帝王建国君民,以此为重。朕承困弊之余,首建太学,招徕师儒。今学者日众,斋舍卑隘,不足以居。其令有司增益学舍。”(《大训记》。 )
是年,择国子生,试用之巡行列郡。举其职者,竣事复命,即擢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使、佥事及知府等官。五年,以国子生王铎摄监察御史。(已上王圻《通考》。 )
八年,选国子生林伯去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北方。(《大政记》。 )
十五年五月己未,新建太学成,改为国子监,分六堂以馆诸生,曰:率性、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庚午,命刘仲质立学规二十条,合钦定九条,颁赐诸生。(《纪明》。 )
太祖幸太学还。马皇后问生徒几何?帝曰:“数千。”后曰:“人才众矣。诸生有廪食,妻子将何所仰给?”于是立红板仓,积粮赐其家。太学生家粮自此始。(《马皇后传》。 )
十七年四月,增筑国子学舍。(《本纪》。 )
十九年,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授知州、知县等职。二十年,擢监生李庆署右佥都御史。(已上王圻《通考》。 )
二十一年十一月,命礼部给赐国子生钞。在监三年以上者,五锭;二年,人二锭;俾制是冬衣。复命工部,于国子监前造别室一区,以处诸生之有疾者,令膳夫二十人给役。(《世法录》。 )
二十三年,令本监辟射圃,给监生弓矢,习射。(《会典》。 )
二十四年,选监生方文等六百三十九人,命行御史事,稽核天下百司案牒。
二十五年,擢监生师达、墨麟等为监案御史,夏原吉为户部主事。(已上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十月壬辰,除监生二百四十一人为教谕等官。既又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大政记》。 )
初,以北方丧乱之余,人鲜知学,遣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后乃推及他省,择其壮岁能文者为教谕等官。(《选举志》。 )
时国子生殷敏选入武英殿纪事,监察御史。盖其时储养国学,有出使历事之任,又有大本堂读书、武英殿纪事等清要之责,故贤才辈多出其中。二十九年,擢监生卢祥为刑部郎中。(王圻《通考》。 )
建文二年十月,更定历事监生选法。凡历事一年为满,考分三等:上者授官;次、下者再历一年复考,上者授官,次量材选授,下还监肄业。(《昭代典则》。 )
永乐二年,始以北平府学为北京国子监。八年,重建左监、右学、南雍六堂。(王圻《通考》。 )仁宗初,擢监生徐永氵晋等二十人,为给事国。(《本纪》。 )
宣德二年七月,汰监生一千九百余人,南京汰监生千五百余人,为民。
四年九月,放免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