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传》。 )
弘治中,徐溥为首揆,刘健班在二。李东阳、谢迁继入阁,协心辅政。事有不可,辄共争之。巳而溥致仕去,凡纶音批答,裁决机宜,悉健舆东阳、迁三人。天下翕然称贤相,为之语曰:“李公谋,刘公断,谢公尤侃侃。(《三编》。 )
杨廷和入阁後,李东阳谓曰:“吾於文翰,颇有一日之长;若经济事,须归介夫。”及武宗之终,卒安社稷者,廷和力也。(《杨庭和传》。 )
世宗初,杨廷和方柄政。职方主事霍韬上言:“阁臣职参机务。今止票拟,而裁决归近习。辅臣失参赞之权,近习启干政之渐。自今章奏,请召大臣面决施行。讲官台谏班列左右。众议而公驳之。宰相得取善之名,内臣免招权之谤。”帝嘉纳之。(《霍韬传》。 )
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因言:“内阁柄太重。”给事中郑一鹏驳之曰:“太宗始立内阁,简解缙等商政事,至漏下数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所拟旨。内多更定,未可谓专也。(《郑一鹏传》。 )
阁臣有不由馆选者:黄淮以中书舍人,杨士奇以齐王府审理副,张瑛以乡举,胡俨以桐城知县,金幼孜以给事中,权谨以光禄署丞,李贤以主事,王文、薛以御史,高以中书舍人,刘宇、曹元以知县,袁宗皇以长史,桂萼、霍韬以主事,夏言以给事中。(《春明梦余录》。 )
嘉靖中年,帝专事焚修,词臣率供奉青词,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阁。时谓李春芳、严讷、郭朴、袁炜为“青词宰相”(《袁炜传》。 )
万历二十九年,大学士沈鲤疏:“向例:内阁辅臣,辰入申出,办事阁中拟票旨,所得预闻者,独写票中书而已。其於诸司章奏,谁敢携之以出而越阁门一步者?後有辅臣患病,因将本发私寓拟票,遂相沿为常,一往一来,始不能无漏泄。夫公事而议於私室,大政而决於委巷,巳非朝廷之体;况机事不密而有害乎?且臣等亦因是有不能尽职者。中使街命守催,则不得从容审处,以竭其心思。寮友各自为寓,复不得相聚商摧,以资其谋断。故率有进呈旋即悔悟以为不当者。请复先朝旧规,发本阁中。公同拟票,以上尊朝廷之体,下塞窥伺之隙。”帝从之。(《春明梦余录》。 )
四十四年,遣内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御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宫也。辅臣言:“明旨传宣,定例必由内阁下科臣,然後发钞。若不由内阁,不由科发,不经会极门,不由接本官,突以二竖传宣於部臣之私寓,则从来未有之事。向来建议诸臣,以旨从中出,犹且虑之;况臣等竟不舆闻乎?”不省。(《三编》。 )
故事:阁中止首辅一人秉笔。天启四年。魏广微欲分韩广权,属魏忠贤传旨,谕广同寅协恭,而责次辅毋伴食。广抗疏乞休。(《韩广传》。 )
庄烈帝即位,以施凤来辈皆忠贤所用,不足倚。诏廷推阁臣,仿古枚卜典,召九卿科道入乾清官,贮名金瓯,焚香肃拜,以次采之。得钱龙锡、来宗道、杨景辰。辅臣以天下多故,请益一二人,复得黄道登、刘鸿训,并命入阁。(《三编》。 )
来宗道代李国普为首辅,事多诡随。编修倪元璐屡言时政。宗道笑曰:“渠何事多言,词林故事,止香茗耳?”时谓宗道为“清客宰相”。(《顾秉谦传》。 )
卷三十一 职官三
◎六部总(仍元官。 )
明初,置中书省,其属有四部,分治钱、礼仪、刑名、营造诸务。洪武元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仍隶中书省。帝召六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股,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宜竭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五年六月癸巳,定六部职掌,岁终考绩,以行黜陟。(已上《昭代典则》。 )六年,每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职官志》。 )
七年正月庚午,令六部官毋得轻调。有年劳者,听本部升用。(《昭代典则》。 )
十一年三月丁酉。禁六部奏事不得开白中书省。(《吾学编》。 )
十三年三月戊申,罢中书省。升六部秩。定:设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一人,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寻增侍郎一人,分左、右侍郎。(《职官志》。 )
明初,每部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乃专以司务为首领。每部各设二人。凡六部主事缺出,率以进士选用。(《绩通典》。 )
主事一官,自唐、宋以来或为首领官,或舆吏令史同职。自洪武时改为司官,乃舆郎官并列。故明代主事员额,分载於六部各司之下。(同上。 )
建文中,改六部尚书正一品;设左右侍中,位侍郎上;除去诸司“清吏”字。成祖复旧制。(《职官志》。 )
永乐元年,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寻分置六部,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在南者,加“南京”字。(《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