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田等人,试问所业,毋可采,乃悉退去。诏劾本部官滥举之罪(见《孝廉门》)。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上初即位,思振淹滞,顾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於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於是礼部上所试合格人姓名,上御讲武殿覆试,内出诗赋题,赋韵平仄相,依次用。命李、扈蒙定其优劣为三等,得吕蒙正以下一百九人。越二日,覆试诸科,得三百馀人,并赐及第。又诏礼部阅贡籍,得十举以上至十五举进士、诸科一百八十馀人,并赐出身;九经七人不中格,亦怜其老,特赐同《三传》出身。凡五百馀人,皆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上自为诗二章赐之。第一、第二等进士及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馀皆优等注拟,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用人太骤,不听。
唐朝有敕赐及第,以表特恩,至是,御试中第者皆称之。其後文学之臣有不由科第者,或献文别试,亦敕赐进士及第。
按:是年诸道所发贡士,得五千二百馀人,赐第者共五百馀人,为十取其一。
石林叶氏曰:“国初取进士,循唐故事,每岁多不过三十人。太宗初即位,天下已定,有意於修文,尝语宰相薛文惠公治道长久之术,因曰:‘莫若参用文武之士。’是岁御试题,以‘训练练将’为赋,‘主圣臣贤’为诗,盖示以参用之意。特取一百九人,自唐以来未之有也。遂得吕文穆公为状头,李参政至第二人,张仆射齐贤、王参政化基等数人皆在其。自是连放五榜,通取八百一人,一时名臣悉自兹出矣。”
三年九月,上御讲武殿试礼部贡士举人,进士加论一首,自是以三题为准。故事,礼部惟春放榜,至是秋试,非常例也。是冬,诸州举人并集,会将亲征北汉,罢之。自是每一年或二年乃贡举。
按:《选举志》言是年试进士始加论一首,然考《登科记》所载,建隆以来,逐科试士皆是一赋、一诗、一论,凡三题,非始於是年也。
五年,覆试进士,得苏易简以下一百二十一人,并分甲乙之第,赐宴。
时颜明远、刘昌言、张观、乐史等四人皆以见任官举进士,上惜科第不与,特授近藩掌书记。
是岁,有赵昌国者,求应百篇举(谓一日作诗百篇。不设此科,求应者即试之),上出杂题二十字曰“松风雪月天,花竹鹤烟,诗酒春池雨,山僧道柳泉”。各令赋五篇,篇八句。逮日旰,仅成数十首,率无可观。上以此科久废,特赐及第,以劝来者。仍诏有司今後应百篇举,约此题为式。
七年,诏:“诸州长吏解送举人,取版籍分明,为乡里所推,仍十人为保,保内有行止逾违者连坐,不得赴举。”
八年,诏曰:“岁千秋赋,是曰彝章。爰自近年,遂隳前制,止一偕於计吏,许常赴於贡闱,岂足程功,颇容徼幸。复归旧贯,允叶至公。宜令诸道下第举人依旧重请文解。”
是年,试进士始分三甲,第一甲并知县。
雍熙二年,令考官亲戚别试。是年,亲试举人,初唱名赐第,赐梁颢以下一百七十馀人,诸科一百馀人。李、吕蒙正之子皆入等,上以势家不宜与孤寒竞进,罢之。左右言尚有遗材,复试又得洪湛等七十馀人,诸科三百馀人,并赐及第。
四年,先是,上阅试举人,累日方毕,宰相屡请以春官之职归有司,如唐故事,乃诏岁命春官知举。
端拱元年,礼部放进士程宿以下二十八人,诸科一百一十人。榜既出,而谤议蜂起,上意其遗材,遽召下第人覆试於崇政殿,得进士马国祥以下及诸科凡七百人,以试中为目,用白诏纸书其名氏以赐之,令权知诸县簿、尉。六月,又命右正言王世则等召诸下第进士及诸科於武成王庙重试,得合格数百人。上覆试诗赋,又拔进士叶齐以下三十一人,诸科八十九人,并赐及第。
容斋洪氏《随笔》曰:“太宗雍熙二年、端拱元年,礼部放进士之後,虑有遗材,至於再试再放。雍熙复试凡百七十六人,端拱复试诸科,因此得官者至於七百,一时待士可谓至矣。然太平兴国末,孟州进士张雨光以试不合格,纵酒大骂於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斩之,同保九辈永不得赴举。恩威并行,至於如此。”二年,亲试举人,有中书吏人及第,上令夺所授敕牒,乃诏禁吏人应举。
淳化三年,是岁,诸道举人凡万七千馀人,苏易简知举,殿试始令糊名考校。内出《卮言日出赋》题,试者不能措辞,相率叩殿槛上请。有钱易者,日未中三题皆就,以其轻俊,特命黜之。得孙何以下三百馀人,诸科八百馀人,就宴,赐御制诗三首、箴一首,又诏刻《礼记 儒行篇》赐近臣及京朝官受任於外者,并以赐何等。初,内殿策士,例赐御诗以宠之,至陈尧叟始易以箴,至是,诗箴并赐。
旧制,《三史》、《通礼》各试三十场,每场墨义十道。制:“自今只试墨义十五场,馀十五场抽卷令面读,能知义理、分辨其句、识难字者为合格,不合者落。”
自端拱元年试士罢,进士击鼓诉不公後,次年,苏